發起人 社區總幹事
2013-02-05 15:33:36 IP:118.167.70.***
高速公路行車未保持距離【開始照相囉】
目前知道出現地點為:
(1.) 65K處 (中壢平鎮附近 )、
(2.) 99K處 (新竹)、 新竹交流道系統
(3.) 134.6K (三義附近)中部路段、⋯
(4.) 160.8K (后里附近)、
(5.) 165K處 (豐原附近)
(6.) 172K處 (大雅中清附近 )!
請轉告你的親朋好友喔!高速公路新罰責---
未保持車距,高速公路上取締未保持車距,乃是使用美規Lti20-20-laser系統,架設於通過高速公路上方的陸橋上方,並且於高速公路上劃出兩條距離 35m 的白線,當前方車輛尚未離開此 35m 的區域時若是後方車輛已經進入,代表後方車輛未保持車距,警方使用此雷射系統拍照並同時測速,所以若後方車輛同時超速,這樣可以兩案並罰,超速與未保持車距總共 NT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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