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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寵物 社區公告要住戶處理
發起人 社區總幹事      2012-12-17 19:03:40 IP:118.167.78.***
為整頓社區整潔,三峽北大特區的「達人生活菁英館」社區,近日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禁止住戶飼養寵物,並要求有養寵物的住戶須在明年元月一日前「妥善處理」寵物。住戶痛批,十幾天要如何妥善處理一條生命?認為管委會太鴨霸。

住戶表示,住進社區時管委會未明令不准養狗,只要求好好照料,別造成其他住戶麻煩即可,他也確實做到,帶狗兒出門一定上牽繩,大小便都會撿起來並以水清理,且狗兒疫苗、預防針一樣也沒少,為何別的飼主違規,自己也要受累。

他說,他十二日發現管委會在社區許多看板張貼公告,指明年一月一日起執行住戶管理規約中的禁止飼養寵物規定,要他們盡快處理。他質疑,只剩短短十幾天,要如何處理一條生命?

管委會總幹事胡明通表示,管委會成立之初,已在住戶管理規約中明訂禁止飼養寵物,只是沒有嚴格執行;近日有很多住戶反映,部分飼主會養卻不會教,常將狗兒帶到頂樓或地下室隨地便溺,造成社區臭味四溢,影響居住品質。

他說,曾有住戶飼養大型犬隻,不僅不幫狗洗澡,還到處便溺,甚至放任狗兒亂叫,多次勸導仍沒用,還是透過房東與他溝通,才請他搬離社區。

管委會在接到多起投訴後,十一月十七日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正式通過執行禁養寵物規定,明年元月一日起,被檢舉者或經管委會發現者,他們會先將飼主出入大門磁卡消磁警告,若屢勸不聽,則會請公權力介入。

律師指出,管委會本身並無權禁止住戶養寵物,但若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的決議,則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但他強調,住戶若能證明當初入住時,社區並無相關規定,即便近日通過的決議,也無法溯及既往影響已入住並養寵物的住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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