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社區總幹事
2012-06-09 20:58:12 IP:114.34.206.***
公寓樓梯間不要隨便放私人物品,小心挨告!台北市一名67歲的劉姓婦人,習慣將自己的腳踏車停放在公寓的1樓樓梯間;今年3月間,4樓鄰居趕著上班,背包的背帶就勾到了腳踏車,因此被絆倒,雙腳膝蓋、腳踝瘀傷,雙方調解不成提告,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依過失傷害罪嫌將劉姓婦人起訴。
公寓1樓,樓梯間,擺滿了7-8輛腳踏車,就是並排停放在最外面的單車,拌倒了住在4樓的焦小姐,害她摔傷,一氣之下,告上法院 住在2樓的劉姓婦人,習慣將腳踏車和其他住戶,一起併排停放在1樓樓梯間,焦小姐背著背包,趕著上班,一個不小心,背帶不慎勾到腳踏車的把手摔倒,造成她雙腿膝蓋.腳踝,多處瘀傷,雙方調解不成,向法院提告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不得將腳踏車.鞋櫃.盆栽等私人物品,堆放在公共空間,妨礙出入,劉姓婦人最後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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