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社區總幹事
2011-12-19 16:40:54 IP:61.228.125.***
小客車會發生乘客未繫安全帶致死率為3-4%,而同期有繫安全帶的只有約1%,顯示繫安全帶的安全性高出很多,因此立法院於2011年4月22日三讀修正通過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的規定。並經行政院公告自2011年8月1日實施。
並針對相關宣導、取締、罰則等警方積極作為公佈如下:
第一階段、宣導期:
1、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100年8月1日起至101年1月31日止(6個月)。
2、小型車後座乘客(兒童部分):100年8月1日起至101年7月31日止(12個月)。
第二階段、執法日期:
1、小型車後座乘客(一般成人部分):101年2月1日起。
2、小型車後座乘客(兒童部分):101年8月1日起。
罰則規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1條罰則(處駕駛人)
1、一般道路1,500元
2、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處3,000元至6,000元
3、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
警方表示利用取締交通違規案件及執行各項專案勤務(如取締酒後駕車路檢)攔車時一併檢視,發現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加強宣、勸導,以建立汽車駕駛人及前座乘客應繫安全帶外,後座乘客亦應繫安全帶,希望民眾盡早養成繫安全帶的良好習慣,同時建議小朋友應採用符合安全規範(CNS11497)的增高型座墊,固定在後座上,不能放在前座上,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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