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社區總幹事
2011-02-02 19:36:04 IP:61.228.135.***
農曆春節不少大人小孩都喜歡放鞭炮增添節慶氣氛,內政部消防署提醒,未滿12歲的兒童放鞭炮時,如果沒有大人陪同,將會被處罰3千至1萬5千元罰鍰。
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爆竹煙火分為「一般爆竹煙火」及「專業爆竹煙火」兩大類,依其火藥作用效果還分作火花、旋轉、行走、飛行、升空、爆音或煙霧等七種,一般民眾可施放經主管機關認可的「一般爆竹煙火」,不過,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陳文龍提醒,12歲以下的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必須有大人陪同,否則將受罰。陳文龍:『未滿12歲的兒童如果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應由父母或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的人要來陪同,但他有限制種類不能施放飛行類像是衝天炮、升空類如小高空及摔炮類。
99年6月新修訂罰則,將會被處罰3千至1萬5千元罰鍰。』
雖然國人喜歡在年節時放鞭炮增添喜慶氣氛,但內政部呼籲,為維護公共安全與安寧,大家還是儘量減少爆竹煙火的燃放,或以爆竹音效來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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