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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違停 消防通道 即起每小時取締 |
發起人 社區總幹事
2011-08-25 14:07:44 IP:61.228.133.*** 台北市「消防通道」禁止停車,但仍常見違停汽機車影響防、救災,市府維護公共安全督導會報昨天決議,即日起由警察、消防單位每小時巡查取締一次,民政局同步透過里鄰,宣導民眾不要在消防通道違停,保障公安。 公共安全督導會報決議 台北市消防局長蕭英文表示,新北市蘆洲大囍市社區二○○三年八月火災致八十四人傷亡後,台北市引以為鑑,在「火災搶救困難地區、長巷道、社區參與認為有需要、囊底路」等,公告劃設消防通道,累計一百七十九處,詳見消防局網站 http://www 「消防通道&搶救困難專區」。 消防局災害搶救科長蔡家隆說,根據實務,若有消防通道,能減少延伸水帶一百四十公尺,約可多兩分卅秒搶救時間,去年三月迪化街二段廿三巷、今年二月雙和街卅一巷的火災,消防車均靠消防通道直抵現場灌救,減少接水線耗費的時間,迅速撲滅火勢,降低財產損失且無人傷亡。 市府二○○六年三月訂定「消防通道劃設及管理作業程序」,對違停於消防通道的車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違規,甚至拖吊移置,同年九月至今年七月,警方取締此類違停四萬三千五百八十九件、拖吊一萬三千四百七十五件、排除道路障礙或路霸八千三百卅一件。 市長郝龍斌要求,警察、消防單位每小時巡邏一次,發現汽機車違停消防巷道就開罰、拖吊,以提升公共安全,也能改善交通與社區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