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社區總幹事
2011-08-12 16:36:34 IP:61.228.125.***
小客車後座繫上安全帶宣導,自今年8月1日起已正式實施!
為了配合交通部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款規定,警方將維持半年宣導期,請民眾多加留心警方宣導。
為了讓民眾深入了解修正後之交通法令,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時,駕駛或乘客的死亡及受傷率,警方將自100年8月1日至101年2月1日,為期半年的強力宣導期,或許駕駛人與乘客在短時間內仍不習慣後座繫上安全帶這項作法,但警方主要目的不是取締或罰款,而是希望乘客建立乘坐習慣,安全且正確的使用後座安全帶。
有鑑於此,小客車後座乘客如未繫上安全帶,在一般道路行駛,警方將依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違反規定者,將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若民眾搭乘計程車若經提醒,還是拒絕繫上安全帶,乘客就必須受罰1500元,據歷年來的交通事故調查報告中,若發生交通事故時,乘客如果被拋出車外,死亡率是停留在車內的25倍!使用後座安全帶之後,可以將乘客固定在座位上,並有效分散撞擊的力道,因此後座安全帶的確具有相當大的幫助。
當然,警方也將利用各種機會,加強勸導後座乘客繫安全帶之頻率,而對於新規定警方也會以身作則,即日起不論搭乘公務車或駕駛私家車,後座人員都必須繫上安全帶,藉此成為宣導的標竿,更具交通安全正面示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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