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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討論版
星期天的所有權人會議沒有註明有關垃圾議題
發起人 bmw888      2012-07-13 09:52:07 IP:61.57.232.***
請問一下 因為討論議題寫得不清楚,如果是指社區品質生活提升,這樣廣泛的概括不能算,如果是要投票請清楚說明,我不懂 我要求公投有那麼難嗎??
另外第一屆的主委你也不需要一直在放冷箭,對於你在板上一直放話的行為,我個人非常不認同,第二屆主委最少很誠實勇敢的面對問題及質疑。且不需要跟我說主委開了多少次的會,從來沒有主委來問過該棟住戶的想法,都只用自己的想法在發言,這樣叫為民發聲嗎?
請問就像你們丟議程在我們信箱裡,多丟在投票單有那麼難嗎,我想住戶都願意大方地說出自己的想法,就算是記名公投這樣也是沒問題的!!!
請聽大家的想法,而非為反對而反對。謝謝。
回應者:好厝邊      2012-07-14 23:48:19 IP:203.77.50.***
.....

只能說,希望這樣丟廚餘的,能夠想想您一時的方便可能會帶給別人的困擾以及管理上的負擔。也想想,這樣做不是枉費我們絕大多數的住戶每天努力清理、分離廚餘的苦心嗎? 搞到最後連垃圾場都沒了,不要在那邊後悔哦~

建議自家買個密封桶,擺後陽台通風處,廚餘就先擺在那裡面,一週去廚餘桶倒一次,應該不會麻煩很多吧? 反正都有心分離廚餘了,再多走幾步路好不好,拜託啦~

最後,謝謝主委的回覆。
回應者:Matt Liu      2012-07-14 22:58:15 IP:180.218.186.***
好厝邊住戶你好:
目前我認為公設點交部份與修繕問題最為重要,不要再去討論過去的對與錯等問題。我很感謝你對於本屆委員支持與鼓勵,但也請你體諒與包容上一屆委員們(因為他們有辛苦的一面)。
按照社區的狀況,這幾年的委員們會特別辛苦,希望各住戶除了提出自己的意見外,也不要吝嗇給予委員們一點掌聲。
有關垃圾問題,若希望維持現狀,我們就想辦法在管理上找出解決方式,另一方面當社區財務可添購設備後,就可以減少很多臭味等等問題。但今天早上發生了一件事,讓我猶豫了一下。早上9點多阿姨提了一包廚餘(未吃完的麵)找總幹事,剛好我也碰到,阿姨說這包廚餘就丟在垃圾車旁。我本想查看影帶是哪位住戶丟的(有查看了一下),但我想即使管委會or管理中心or阿姨做的再好,碰到這樣的情況,也只有被罵的份。這是阿姨的工作?還是有繳管理費就是老大?還是覺得丟廚餘走太遠?讓別人幫我跑腿? 我想若發生次數太多,所衍生出來的問題,最後還是要各位住戶自己買單(我很想跟那位亂丟廚餘的住戶說,遲早會抓到你,你放心)!!

回應者:好厝邊      2012-07-14 10:17:26 IP:203.77.50.***
個人留意了這次會議通知的幾個待決選項,可以看出本屆管委的用心。因為不可行或成本過高的,其實都已經事先幫我們想過並排除了。

本社區確實沒辦法再找到另外一個垃圾集中場位置,所以現階段如果一定要強迫本屆接受上屆的決議,就只有廢置一途了。但這個作法對全體住戶生活作息衝擊最大,怪只能怪當時為何沒有先易後難的過程,直接就跳過"改善它",逕行做出另覓地點的選項,供住戶表決贊成或反對。

現在甚至連公設都未點交,做公設硬體上的變動,還得和建商協調看看同不同意。

開會通知剩下的兩個選項(這兩個都是廢除垃圾集中場):
a.出去等垃圾車
b.廠商定時定點來收(跟等垃圾車差不多)

因為個人認為在沒有努力去透過硬體設備改善來著手前,不宜直接作成它遷走或廢置的決議,所以才會建議管委會給出這個成本最小的選項,讓大家有機會再一起努力看看,真的不行,再說也不晚,不是嗎?


回應者:好厝邊      2012-07-14 09:19:56 IP:203.77.50.***
那就請把環境配套提出來,例如機車停車區域,距離出口這麼遠,如何通風,是否要施設豎井、強排風管等,垃圾車如何開到最底端的出入動線規劃。

需要多少經費,需要申請變更(否則也是違法)、施工。這些都規劃好,而將來的機車停車區域在哪也需要討論。

目前垃圾集中場太小,將來變成機車停車區域,恐怕會影響A棟出入動線。總不能因此把人家的汽車格重劃吧?

機車停車格是不是能變更位置,以及是否能擅自增減數量,好像也有法律的問題。

現在任何影響部份住戶最初購置的居住條件的變動,都會引發混亂與權益損害,建議還是謹慎些。

不要再為了個人利益,搞區分哪棟的本位主義,這樣一再引導大家往棟別去想,好滿足自己動員相對多數戶數的企圖,難道我們大家都看不出來?

BCD棟相對戶數少,他們繳的管理費也少?妳認為看到有人 "不斷地強調A棟" 大家看在心裡是什麼滋味?在不涉及二工、違建的情況下,大家一起出錢為現址去改良,現階段把問題減少,這麼簡單的方向,為何要搞成另外找地方擺?難道不知事涉住戶的權益變動又是不合法作為,有可能讓問題更棘手?

我也提議了,要廢置垃圾集中場,我也ok,把管理費負擔重新清算,廢置後我們不方便去等垃圾車的,會找人定期到府代收,算過對個人而言反而更划得來。一切就是合法又多數決,少數服從多數而已,大家說好就好。

但提那些,改放在D棟,甚或各棟分別找地方放之類的,有全盤思考過嗎?上一屆居然這麼輕率的把這提議丟出來供住戶表決。在二十幾戶同意下,變成不可行的燙手山芋,結果連該屆自己都解決不了,卻變成卸任後逼迫本屆的雞毛令箭。

有去看嗎?說不定就因為廚餘筒擺得這麼遠,才導致有些住戶不願區分廚餘,結果讓一般垃圾更臭。而這筒廚餘,等到鄰棟蓋好有人入住,難保不會被檢舉!

所以我說了,管委會不能在不考量可行性的情況下,把粗糙的議題丟出來要大家表決,尤其是一些選項根本就有適法性問題,請問最後出事了,誰該負責?





回應者:Eisa      2012-07-13 23:09:49 IP:220.134.16.***
b大真是明理 個人對您公投的見解深表認同
社區議題本來就需要大家投票決定如同民主社會
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
既然如此那麼垃圾場位置就分A.B.C.D4處來表決吧
採多數決讓住戶來決定放置何處
您覺得可好?

回應者:Matt Liu      2012-07-13 17:11:54 IP:219.87.145.***
住戶你好:
有關議題決議部分,當天會議仍會加強說明,請你放心。由於避免紙張上的浪費,所以只有將簡易的內容先給住戶參閱。
至於公投部分,若是針對垃圾場疑慮,當天會議一定會將所有住戶的意見做個討論。若真的可以在管理上改變現狀問題(後續加強硬體設備),也就不用去投票選擇大家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至於第一屆的委員們,有她們辛苦面,希望你多加體諒與包容。
現在最要緊的工作是,如何讓社區的公設點交事務與修繕狀況,盡快落幕與解決。尤其目前尋找的點交配合公司(太古華電),須要住戶同意實施。待住戶同意後,即馬上安排太古華電協助本社區公設點交等等的勘查,並要求建商改善缺失。
誠意邀請你參與本週日的會議,別忘了!! 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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