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回應疑慮--垃圾場遷移案 |
發起人 pttcho
2012-07-06 11:11:21 IP:180.218.217.*** 回應一下疑慮 垃圾場遷移是經由第二屆區權人大會的決議 如再有問題可至管理中心查詢相關紀錄 另請管理可否將歷次(第一屆至第二屆每次的會議紀錄公佈在社區公佈欄內 本問題已提出許久 均未見處理 第一屆會議紀錄都有公佈 希望第二屆也能公佈 以消彌住戶疑慮 |
回應者:pttcho
2012-07-06 12:28:08 IP:180.218.217.***
比佛利公寓大廈第二屆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 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年十月三十日(星期日)上午10:00時 貳、開會地點:比佛利社區A棟一樓交誼廳 參、主 席:彭 梅 香 紀 錄:胡 志 鵬 肆、廠商列席:太子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公司 李彥穎 高級專員 伍、主席報告:各位住戶大家好,本公寓大廈原訂於10月16日(星期日)上午十時召開第二屆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因出席人數未達三分之二之法定規定,故宣布流會。並於當日公告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流會後,寄發各住戶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開會通知單,訂於本日(10月30日星期日)再次召開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係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依前條規定未獲決議、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人數或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未達前條規定額者,召集人得就同一議題重新召集會議;其會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出席人數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人並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過半數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合計過半數之同意作成決議。 此次會議本公寓大廈總戶數為187戶,實到人數49戶,已達法定人數及比例,按既定議程及議題宣佈開會。 陸、討論事項及決議: 議題一:垃圾場遷移事宜。 說 明:因鴻築建設(股)有限公司無妥善規劃垃圾間,本大廈垃圾量與鄰近社區相比明顯超量許多,現置放於A棟B1電梯口附近,對於A棟住戶每次出入時,都需摀住口鼻,造成困擾。 住戶提議1:向區公所申請至本大廈清運垃圾。 住戶提議2:請管理委員會遷移並另覓適當場所設置。 決 議: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討論後;表決28票同意,達法定1/2過半數通過垃圾場遷移,交由第二屆管理委員會另覓適當場所遷移設置。 議題二:取消機車租賃費並釋出機車位案。 說 明:依據100年3月20日臨時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通過辦理,機車位每位收取$50元租賃費。 決 議: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討論後;表決35票同意,達法定1/2過半數通過取消機車租賃費,同時並釋出機車位,停止收取機車位租賃費,自100年12月起實施。 議題三:取消小公電由住戶分攤支付,交付管委會以管理費支付案。 說 明: 1.小公電範圍包括各該棟樓層走廊、梯廳、電梯、揚水馬達…等。 2.住戶提議:不贊成小公電由管理委員會以收取之管理費支付,各棟住戶平時應注意節約用電習慣,如由管理委員會以收取之管理費支付,恐將造成管理費入不敷出之窘境。 決 議: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討論後;表決1票同意小公電交付管委會以管理費支付,未達法定1/2過半數同意,取消小公電由住戶分攤支付,交付管委會以管理費支付案,不予通過,維持原由住戶分攤支付原案。 議題四:管理費、清潔費調降案。 說 明: 1.依據100年03月20日臨時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通過辦理,管理費50元/坪、汽車 清潔費$400元。 2.歷經七個多月來社區整體運作,管理費保持原50元/坪,清潔費則尚有調降空間。 住戶提議1:清潔費由原$400/月,調降為$300/月。 住戶提議2:清潔費由原$400/月,調降為$200/月。 決 議: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討論管理費保持原50元/坪後;表決35票同意達法定1/2過半數通過適度調降清潔費,調降為$200/月,自100年12月起實施。 柒、臨時動議: 一、住戶提議: 1.加強清潔員地下室打掃。 2.垃圾清運後;大型垃圾桶臭氣沖天,是否另請專人 固定時間清洗。 3.汽車位一位雙停案。 4.40號09樓:後陽台可否裝設窗戶,住戶是否統一 登記製作價格較便宜。 5.28號11樓:請告知本大廈現有休閒設施及是否增設 健身房。 6.46號05樓:機車位分發可否依汽車位位置,分發 臨近機車位。 7.30號01樓:○1店舖外直立廣告招牌何時解決。 ○2店舖重要公告可否另行通知。 8.28號11樓:A棟B1電梯口143、144車位停滿後; 住戶難以進出。 9.28號11樓:機車道紅外線感應點不準確,以致號 誌燈變換過慢,無法目視前方機車出入,可否加裝 蜂鳴器。 10.46號15樓:游泳池改建成公園。 11.24號08樓:○1每晚聞到地下室垃圾臭味無法入 眠,抽風機可否加增加抽風次數。 ○2垃圾改由區公所清運。 ○3本大廈周圍建案工地時有灰塵吹 來,整個環境無論白天或夜晚空氣品 質時好時壞,安全門可否適度開 啟,不宜長時間開啟。 捌、管理委員遴選:依本大廈住戶規約第五條之規定:應遴選管理委員A棟五名、 B棟二名、C棟四名、 D棟二名,管理委員共計:十三名。 當選管理委員名單: A棟五名:28-03F徐美玲4票、22-15F陳俊均1票、28-04F 楊佩珍1票、20-07F邱 熟1票、26-02F 彭梅香1票、22-09F莫筱梅1票。 B棟二名:30-13F張俊義5票、32-04F曾文顥1票、32-05F許雅庭1票。 C棟四名:38-15F劉志文2票、40-15F蔡淵龍1票、34-08F林志和1票。 D棟二名:42-13F陳瑞平2票、46-02F江秀寶1票、46-09F宋 庭1票、46-06F趙志堅1票。 玖、主席裁示:以上住戶所提之意見,本席做以下說明 1.請總幹事加強清潔人員地下室打掃,並定期清洗 大型垃圾桶。 2.汽車位一位雙停,管理中心已公告宣導多次,礙 於本大廈規約無明確規定,管理中心只能柔性勸 導,依法待修改規約後;將可執行。 3.有關後陽台裝設窗戶,以不破壞外觀、顏色、外 凸、材質為原則,住戶可諮詢該棟其他住戶統一 廠商製作裝設,並請管理中心協助辦理。 4.本大廈現有休閒設施有中庭兒童遊戲區、兒童戲 水池、游泳池、SPA池、羽球場及A棟一樓交誼 廳,現因社區土木結構還有問題,還在觀察中, 故尚未與建商點交,至於增加健身房案,待點交 完後;再斟酌情況提出討論。 5.機車位分發問題,原則上每戶配發一位,分發位 置可協調該住戶或由管理中心統一作調整。 6.店舖於大廈公共空間未經報備及區分所有權人大 會同意,違規設立直立廣告招牌拆除乙案,管理 委員會係依100年01月03日北府工使字第 0991221121函辦理,後續問題店家可向鴻築建設 (股)公司提出賠償責任,另有關大廈重要公 告,因一樓店舖無法得知大廈公告事宜,爾後重 要公告管理中心將另行通知。 7.A 圾清運車、資源回收車及住戶訪客暫停使用,請 管理中心告知停放車輛時,盡量往外停放預留出 入空間,以免造成出入不便。 8.機車道號誌燈不明顯,無法目視機車車道出入口 ,此問題管理委員會早已發現並向鴻築建設 (股)公司反應改善,原則上如可向外移出一 些,目前尚在協調中。 9.中庭休閒游泳池改建公園,因目前尚未點,待點 交完畢後;住戶可提案透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討 論改建。 10.空氣品質不佳問題,各樓層安全門依法規規定必 須保持常閉狀態,管理中心已宣導多時請住戶改 善,地下室抽風時間原時段為早上07:00至 08;00、下午17:00至18;00各一小時,現已調整 為早上07:00至09;00、下午17:00至19;00各二小 時,應可調節地下室空氣品質,垃圾場遷移本次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已通過,交付第二屆管理委員 會另覓適合場所設置。 拾、散 會:AM12:00 中華民國一○○年十一月一日 |
回應者:pttcho
2012-07-06 11:45:15 IP:180.218.217.***
回應一下疑慮 垃圾場遷移是經由第二屆區權人大會的決議 如再有問題可至管理中心查詢相關紀錄 另請管理中心可否將歷次(第一屆至第二屆每次的會議紀錄公佈在社區公佈欄內 本問題已提出許久 均未見處理 第一屆會議紀錄都有公佈 希望第二屆也能公佈 以消彌住戶疑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