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Helen
2011-06-01 02:06:18 IP:180.218.215.***
兩次會議內容如下:
比佛利公寓大廈第一屆第二次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
壹、開會時間:一○○年三月二十日(星期日)上午10:00時
貳、開會地點:比佛利社區A棟一樓交誼廳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3段101巷17弄20號)
議題六:物業管理維護公司召標研討。
說 明:
1.目前委員會未與太子保全公司簽訂委任合約,係延用鴻築建設公司與太子保全公司簽訂委任編制人力運作,為委員會管理運作正常化,以及防止日後衍生事端,責任規屬問題,與太子保全公司重新簽訂新合約,有其必要性。
2.以目前大廳櫃檯僅保全員一員,日間遇突發狀況時,人力明顯不足,請太子保全公司加派一名秘書並重新報價,協助櫃檯保全任務、投遞信件、訪客諮詢、服務及協助總幹事處理行政業務。
3.另徵詢其他保全公司意願報價。
決 議:經決議通過,並於二個月後辦理召商事宜。
比佛利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第一屆委員會100年4月份臨時會議記錄
時 間:100年04月26日(星期二 )下午19時0 地 點:社區交誼廳
主 席:彭梅香 記錄:胡志鵬
出席委員:彭梅香、張俊義、施緯傑、林弘振、林佳興、
魏仲閔、劉明哲
未出席委員:歐彭昇、傅台龍、葉茂夏、林志和、廖音喬
列席住戶:周國華
列席廠商:太子保全高級專員 李彥穎
壹、主席報告:100年04月份委員會臨時會議,清點人數應出席委員12名,未出席5名,實際出席委員7名,已達法定人數,宣佈會議開始。
貳、議題討論:
議 題 一:太子物業管理維護公司服務費議價案。
說 明:依100年4月16日委員會例行會議,議題一:物業管理維護公司招標審核案。經查太子物業管理維護公司與鴻築建設(股)公司簽訂各契約書詳載應於100年4月底到期,本公寓大廈與物業管理維護公司簽訂合約,應自民國100年5月01日起。與會委員採無記名投票決議贊成繼續由太子物業管理維護公司負責大樓管理維護及保全服務。
決 議:與會委員與太子物業管理維護公司高級專員李彥穎先生協調議價,原太子物業管理維護公司樓管及保全報價,均分別低於15萬元(含)以下,兩項合計總價為新台幣24萬5175元整(含稅),依據4月16日委員例行會議決議,支用經費權責屬委員會,故經與會委員研議;在不影響服務品質、專業並增加一名行政秘書,同意每月樓管費為14萬1750元整、保全費為9萬7650元整(均含稅),總價新台幣23萬9400元整,與太子物業管理維護公司簽訂壹年契約,繼續負責本公寓大廈樓管理維護及保全服務。
第一條決議是兩個月後辦理招商,但在委員臨時會議中就已經決議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