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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的 管理費交付信託資料 |
發起人 張同學
2005-05-31 01:25:34 IP:220.138.148.*** 居住社區的民眾常有一個隱憂,就是每個月繳交的管理費,是否都有被善加運用?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鉅額社區管理基金,是否都能妥當保管沒被有心人私自挪用?當傳出某社區管理基金有弊端時,住戶除了擔驚受怕外,實在也無可奈何。 現在這個問題終於有解了,目前已有許多銀行推出公寓大廈管理基金信託服務,管理委員會可以將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的管理費交由銀行受託管理,杜絕過去大筆錢存在管理委員會或個人名下所產生的弊端,這筆社區資金,除了請銀行保管外,還可以與銀行約定做低風險的投資來有效運用。 社區基金 存放個人名下風險大 去年底修正通過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凡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依法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就是希望能更加保障住戶安全。可惜的是在社區管理費的保管運用方面,卻還沒有任何法規來規範,讓社區管理基金的安全暴露在風險之下。例如,有時候社區管理委員會的主委或財委,並無惡意要盜用或挪用社區基金,可能只因為個人負債被法院強制執行時,以其名義代管的百萬、千萬的資金,卻連帶變成債權人求償標的。所以把社區管理費放在個人戶頭,風險實在很大,這已經無關主委或財委個人道德信用問題,社區居民能做的,只有禱告管委會主事者發達不要倒閉,不要發生財務困難而挪用社區公款。何況即使放在管理委員會名下,由於管理委員會的運作方式,是採委員會合議制,仍可能有人謀不贓的情形。所以,唯有透過管理基金信託,才能確保社區基金的安全。 據了解,大部分公寓大廈管理基金信託契約中都會設立信託監察人,約定任何管理基金的提領或是信託契約的終止,均須經過信託監察人的同意,加上受託銀行的監控,讓資金流向更為透明合理。而且,大樓管理基金一旦交付信託,因為信託帳戶具獨立性,可以保障資金不受任何管理委員個人債務或管理委員會不當決議的影響。 社區基金交付信託 還可附帶投資理財 現在社區與公寓大廈的住宅是都會區的主流。傳統社區管理基金的支付用途,可分為小額日常開銷及重大修繕準備兩類,針對社區設施保養、維修及警衛薪資等小額開銷經費,管委會一般是開立活期存款,至於大額維修的準備金,則多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定存雖然較為穩當,但是社區臨時有大筆資金需求時,定存須提前解約而損失利息,不定存又讓大筆資金閒置。如果社區能將管理基金交付信託,管理會可以與銀行約定,將資金投資債券型基金、平衡型基金等等,資金流動性佳,調度更有彈性,而且投資報酬也極為穩健。 不過,管理基金交付信託後,銀行會先收取一筆簽約費用,大約數千元至數萬元,以及後續每年的管理費用,任何社區想把管理費交付信託前必須有成本考量,以免造成住戶的誤會與不滿。據訪查發現,今年銀行信託保管費用在多家銀行競爭下,已下滑到千分之二到千分之六,也就是說,每一百萬元每年要繳二千元到六千元信託管理費。至於繳費方式,有的銀行採取按月繳,有的則每年定時一次交付。雖然有些花費,但總的來說,總比找一個會計師來監管帳目是否清楚所花的費用便宜。 社區基金交付信託 需衡量保管費負擔 根據保守估計,台灣約有數十萬棟公寓大廈,不到一半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組織。其中懂得將高額管理費基金交付信託者,更是少數。希望在銀行業者的努力推廣,與有識之士的見證之下,能逐步將社區管理費導入信託,徹底保障所有住戶的權益。 但是大樓管理基金交付信託每年需支付給銀行管理費成本,銀行專家建議,基於經濟效益考量,社區住戶規模超過百戶,或是基金已累積達600萬元以上,交付信託較划算。社區基金規模不大時,理財投資效益太少,盈餘不足以繳納每年銀行託管費,可能會逐漸耗損一些本金,是否願意犧牲些許本金換得管理基金的安全,全賴社區的智慧與選擇了。 信託公會的連結網址 http://ww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