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二期]停車場汽機車到改為單向進出一事 |
發起人 Fong
2008-11-23 16:55:45 IP:219.87.64.*** 剛在總幹事工作日誌上看到一條消息: (http://sit ------------------------------------------------------------------------ .昨日接獲G棟370號3樓之2住戶反映在6月1日臨時大會時曾在臨時動議討論將汽、機車道改為一 進一出之單向行駛案並出席住戶多數鼓掌通過、為此呈請各位委員審慎考量本案,雖由G棟370號3樓之2貴住戶細心測量機車道寬度或可供休旅車進出無礙,並強烈改為單向進出建議原因為考量車輛 進出之安全,這個建議的立意是正確,職將進行以下查詢處理,並另案提報參核: <恕略> ------------------------------------------------------------------------ 其中提到曾"鼓掌通過",但就我記憶所及,當初並未鼓掌通過呀!?鼓掌通過的應該是機車為抽籤事宜吧! 也或許是我記憶有誤,請知道的人提供一下正確訊息好嗎? 當初我持反對意見,原因如下: (1)汽機車同行於同一車道,危險性遠大於兩汽車之會車 (2)二期汽車道由一樓至B1有一大轉彎處,對於機車而言相當危險。尤其是天雨路滑之時。 (3)若覺得兩汽車於B1<->1樓的同一車道會車相當危險,難道B2、B3的汽車就不用會車嗎? 總之,對於此議題應該再多加斟酌討論,當初也有許多人提出如我所述的意見。 重點是,在地下室行車,應該開燈、慢行,盡量於車道出入口互相禮讓來車。這遠比將機車道改為另一機車道來的有效多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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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指甲黑黑
2008-11-28 17:47:15 IP:125.227.12.***
這是內政部營建署 建築技術規則 第二章 一般設計通則 第一節 建築基地的第60條和61條 以法規來看, 未來城二期停車場應該有超過1500平方公尺且雙向通行車輛超過50輛 我們的車道應該是雙車道寬度並且寬度要超過5.5公尺, 車道內側曲線半徑應大於5公尺. 如果這個會車危險的問題是遠雄造成的, 應該量測後找遠雄爭取權益和增加設備解決 第 六十 條 停車空間及其應留設供汽車進出用之車道, 規定如左: 一、每輛停車位為寬二.五公尺,長六公尺; 大型客車每輛停車位為寬四公尺,長十二公尺。 但設置於室內之停車位,其二分之一車位數, 每輛停車位寬度及長度各寬減二十五公分。 二、機械停車設備每輛為寬二.二公尺,長五.五公尺 及淨高一.八公尺。 三、基地面積在一、五○○平方公尺以上者, 其設於地面層以外樓層之停車空間應設汽車車道 (坡道)。其供雙向通行且車道服務車位數 未達五十輛者,得為單車道寬度; 五十輛以上者,自第五十輛車位至汽車進出口 及汽車進出口至道路間之通路寬度,應為雙車道寬度。 四、實施容積管制地區,每輛停車空間 (不含機械式停車空間)換算容積之樓地板面積, 最大不得超過四十平方公尺。 前項機械停車設備之規範,由內政部另定之。 第六十一條 車道之寬度、坡度及曲線半徑應依左列規定: 一、車道之寬度: (一)單車道寬度應為三•五公尺以上。 (二)雙車道寬度應為五•五公尺以上。 (三)停車位角度超過六十度者, 其前方車道之寬度應為五•五公尺以上。 二、車道坡度不得超過一比六, 其表面應用粗面或其他不滑之材料。 三、車道之內側曲線半徑應為五•○公尺以上。 第六十二條 停車空間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停車空間及出入車道應有適當之舖築。 二、停車空間設置戶外空氣之窗戶或開口, 其有效通風面積不得小於該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 或依規定設置機械通風設備。 三、供停車空間之樓層淨高,不得小於二•一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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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rson
2008-11-28 17:03:09 IP:140.115.123.***
這幾天因為B1車道施工,所以都要改走機車道,才"明顯"感覺機車道對於汽車實在是不太友善(而且我還是1.6的小車哩!),視線死角更多,個人覺得還是原本的走法好的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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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lin
2008-11-25 00:03:15 IP:122.116.100.***
http://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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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lin
2008-11-25 00:02:23 IP:122.116.100.***
不知道之前停在B3 的漢馬車(Hummer) 會不會下不去? http://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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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KIWI
2008-11-24 00:02:13 IP:61.228.139.***
總幹事日誌消息 1) H、I棟開放後門,勢必委由車道警衛兼顧-- 警衛要照顧車道出入車的安全及施工人員的進出,請問警衛能兼顧嗎?? 堪慮 ....,何況進入大廳的空間有多處"死角" 容易躲藏 若有人無法注意"門"確實關上,那很容易讓不肖之徒進入 2) 車道乙事,其實很多的大樓車道同樣有此問題 可以加強反光鏡 紅綠燈號誌 主要還是要請各位車主 >減速慢行< >開頭燈< ,更要注意"機車騎士"的安全,所以請維持原狀吧!! #日誌裡的說明很清楚# 3) 還有"門相撞"的事,到底是要登記修改為子母門呢 ? 還是等與遠雄商榷有結果後在一起要求修改呢? 好像沒有進一步消息....請知道的鄰居們能提供信息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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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Fong
2008-11-23 17:06:05 IP:219.87.64.***
找到當初的會議記錄了: (20080622 遠雄未來城二期97年臨時區權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道改成一進一出提議: * 汽車道改成一進一出之建議, 提議在機車位抽籤時, 暫時凍結汽車道上之機車位的抽籤. •決議:不同意 44 位 /同意 55 位 * 汽車道進出取消黃燈,改裝紅綠燈.車道加裝凸透鏡。紅燈時, 車道閘門無法開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意的是"暫時凍結特定機車位的抽籤",並非如該住戶所言,贊成其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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