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討論版
公司住戶貨物進出堆放在大廳是否恰當?
發起人 Janet.Eric      2008-10-01 10:16:25 IP:118.167.64.***
今天(10/1)發現一期的【公司住戶】把數十箱貨物堆放在櫃檯旁等待發貨,我個人覺得這樣不太妥當,不但會把物管公司的人力資源挪為特定人使用,銷貨的貨物堆放在大廳實在有礙觀瞻,如果其他公司戶也如法泡製,那麼,大廳就會變成發貨倉庫了。

但是,物管公司本來就有幫助戶作收發的功能,這要如何界定?何者可以?何者不行?有討論空間。

我個人認為,住戶【非營業】的物件收發可由櫃檯服務,營業的不行。不知各位有何見解?歡迎討論,並請管委會決議;由東京都執行。
回應者:James      2008-10-01 22:21:47 IP:60.250.155.***
同意!!!!!!!!

一期將於十月三日召開管委會, 請總幹事廖致寰將此事件提報管委會討論, 商業行為之物件是否可禁止.
回應者:Kaorin      2008-10-01 16:09:31 IP:220.128.238.***
回覆 Janet.Eric 於 2008-10-01 10:16:25 的發文內容:
今天(10/1)發現一期的【公司住戶】把數十箱貨物堆放在櫃檯旁等待發貨,我個人覺得這樣不太妥當,不但會把物管公司的人力資源挪為特定人使用,銷貨的貨物堆放在大廳實在有礙觀瞻,如果其他公司戶也如法泡製,那麼,大廳就會變成發貨倉庫了。

但是,物管公司本來就有幫助戶作收發的功能,這要如何界定?何者可以?何者不行?有討論空間。

我個人認為,住戶【非營業】的物件收發可由櫃檯服務,營業的不行。不知各位有何見解?歡迎討論,並請管委會決議;由東京都執行。
同意!

另外, 之前在大中美時期就發生過
未來城明明就只有1~3F可以設立公司
但是卻有住戶將公司設立在其他樓層
這部份也要請管委會授權讓物管公司好好地清查
徹底執行相關規定.
如有不法, 請通報國稅局或其他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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