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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唱歌包廂居然沒有隔音
發起人 Lokar      2008-03-16 09:20:46 IP:118.168.177.***
晚上10點我與小朋友上床準備就寢
自此時主臥房內突然音樂聲響起
尤其是重低音~~蹦~~蹦~~蹦
不是第一次
讓我真的很生氣
不知是哪一戶沒公德心的住戶
在這種大廈唱歌
我家住F棟6樓,我從5到10逐一在門外查看
但是都沒有
於是就到1樓後門查看我們這一邊
有哪幾戶有住人
結果聲音是從1樓傳出
好心的警衛先生幫我到KTV視察看
敲敲門走出一位先生
此時包廂內聲音響聲之大
那位先生說主委正在驗收
我告訴那位先生我位居6樓都還聽的到
是否太誇張了!!
還好的是等我說完上樓聲音就關了!!
我想說的是遠雄設的KTV室居然是沒有隔音設的裝置
請管委會要特別注意此點事項!!
回應者:ilin      2008-05-23 00:26:45 IP:122.116.100.***
分享一篇新聞.希望遠雄有準備好未來卡拉OK室開放後可能會有的罰金...

卡拉OK、裝潢噪音 環署加強管制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522/1/zqxb.html

更新日期:2008/05/22 16:00

環保署決定對「家庭卡拉OK」以及「裝潢施工」所產生的噪音加強管制,民眾日後如果於晚間及清晨限定的時段內唱卡拉OK或裝潢,不論所發出的音量大小,環保單位都可以直接開罰。(張德厚報導)

有些家中安裝的卡拉OK民眾,唱歌時常常把喇叭的音量開得極大,好像深怕他人不知自己的歌喉精湛,一些民眾家裡裝潢施工所發出的噪音,更是嚴重干擾鄰居的安寧。

環保署指出,近來民眾為噪音的陳情,幾乎都跟室內裝修、唱卡拉OK有關,雖然目前全國有一半縣市將家庭卡拉OK列管,如果音量過大就可開罰,但結果常常是當稽查人員到現場後,因為沒有測到超過噪音標準而無法開罰。

因此環保署決定改用噪音法第六條,擬直接公告晚間六點到早上八點為禁止室內裝潢的時段,晚間十一點到早上七點,則是禁止唱卡拉OK的時段,這些時段內環保人員不需測量噪音量,將可直接開罰。

環保署空保處周禮中科長:『我們限定的時段內,有這個行為就直接處罰,在這個時段外,民眾也認為吵的話,就經過檢舉及儀器的實際量測,符合標準就不處罰,不符合標準就處罰。』

目前環保署已經邀集地方環保局開會研商這項新的噪音管制措施,並將於近期舉行公聽會,預計七月公告實施,到時對於違反規定的民眾,將可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回應者:cindy      2008-04-07 14:39:54 IP:60.248.131.***
回覆 laitaitai 於 2008-04-05 23:05:59 的發文內容:
不好意思
我们社區有KTV
我只知道有鋼琴室(好像都沒有人去用過)
在哪裡可否告知?2期嗎
又2期的公設不是未點交?怎麼可以使用?
(只相關委員或主委)試用,未點交沒錯,所以尚未開放!
回應者:指甲黑黑      2008-04-07 13:26:18 IP:116.59.120.***
噪音管制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擴音設施噪音管制標準應該可以適用
(建議到環保署可查到相關法規 http://w3.epa.gov.tw/epalaw/index.aspx)


時 段 日間 晚間 夜間
第一類 60 50 40 (音量)
第二類 75 60 50 (音量)
第三類 80 65 55 (音量)
第四類 85 75 65 (音量)

一、時段區分
日間:第一、二類指上午六時至晚上八時。
第三、四類指上午七時至晚上八時。
晚間:第一、二類指晚上八時至晚上十時。
第三、四類指晚上八時至晚上十一時。
夜間:第一、二類指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六時。
第三、四類指晚上十一時至翌日上午七時。
二、管制區分類
依噪音管制區劃分原則之分類規定。
三、音量單位
分貝(dB(A))括號中A指在噪音計上A權位置之測定值。
四、測量儀器
噪音計使用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NO.7129規定之一型聲度表。
五、測定高度
(一) 測量地點在室外時,聲音感應器應置於離地面或測定樓層之樓板延伸線一.二至一.七公尺之間。
(二) 測量地點為室內時,聲音感應器應置於離地面或樓板一.二至一.七公尺之間。
六、動特性
噪音計上動特性之選擇,原則上使用快(fast)特性,但音源發出之聲音變動不大時,可使用慢(slow)特性。
七、背景音量的修正
(一) 除欲測定音源以外的聲音之音量,均稱為背景音量。
(二) 測定場所之背景音量,最好與欲測定音源之音量相差10 dB(A)以上,如相差之數值小於10 dB(A),則依下表修正之。
(三) 背景音量之修正
L1:指包含背景音量之測定值。
L2:指背景音量之測定值。

(四) 各場所與設施負責人或現場人員應配合進行背景音量之測定,並應修正背景音量之影響;若進行背景音量之測定時,負責人或現場人員無法配合,即不須修正背景音量,並加以註明。
(五) 欲測定場所之整體音量,與背景音量相差之數值小於3dB(A)時,應停止量測,另尋其他適合測量地點或排除、減低其他噪音源之音量,再重新測定之。
八、測定時間
選擇發生噪音最具代表之時刻,或陳情人指定之時刻測定。
九、測量地點
以擴音設施音源水平投影距離三公尺以上,主管機關指定之位置測定之。
移動性擴音設施前進時,測量地點以與移動音源最近距離不少於三公尺之主管機關指定位置測定之。
十、評定方法
依下述音源發聲特性,計算均能音量(Leq)或最大音量(Lmax),其結果不得超過表中數值。
(一) 移動性擴音設施,以其通過時測得之最大值(Lmax)決定之。
(二) 固定或停止移動之擴音設施,則以均能音量(Leq)表示,其連續量測取樣時間須至少二分鐘以上,取樣時距不得多於二秒

回應者:ilin      2008-04-07 12:47:48 IP:61.14.177.***
請問有人知道一般社區或是KTV 是否政府有相關的隔音牆規定.
要到多少才符合標準. 有人知道要到哪找法令規定嗎. 上回開會三度提起這個問題. 遠雄公務面紅耳赤說 " 我們有作隔音, 只是不可能作到很好的等級". 希望有人有相關的訊息可以提供我們遠雄討一個公道.
我們鄰居每週六會和朋友來渡假唱卡拉OK. 我就住隔壁,只有外面的大門打開才會聽到一點音樂. KTV 明明就在一樓. 會被10樓聽見. 一定有問題....

回應者:laitaitai      2008-04-05 23:05:59 IP:118.167.107.***
不好意思
我们社區有KTV
我只知道有鋼琴室(好像都沒有人去用過)
在哪裡可否告知?2期嗎
又2期的公設不是未點交?怎麼可以使用?
回應者:GOIN      2008-04-05 21:09:59 IP:118.167.155.***
回覆 Lokar 於 2008-03-16 09:20:46 的發文內容:
晚上10點我與小朋友上床準備就寢
自此時主臥房內突然音樂聲響起
尤其是重低音~~蹦~~蹦~~蹦
不是第一次
讓我真的很生氣
不知是哪一戶沒公德心的住戶
在這種大廈唱歌
我家住F棟6樓,我從5到10逐一在門外查看
但是都沒有
於是就到1樓後門查看我們這一邊
有哪幾戶有住人
結果聲音是從1樓傳出
好心的警衛先生幫我到KTV視察看
敲敲門走出一位先生
此時包廂內聲音響聲之大
那位先生說主委正在驗收
我告訴那位先生我位居6樓都還聽的到
是否太誇張了!!
還好的是等我說完上樓聲音就關了!!
我想說的是遠雄設的KTV室居然是沒有隔音設的裝置
請管委會要特別注意此點事項!!
我住七樓 我也聽到了 4/5晚上九點目前正在唱你是我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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