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二期要開代表人大會囉 |
發起人 Joker
2008-01-04 20:05:29 IP:123.192.54.*** 今天去管理中心交光纖網路申請表時 管理中心的人說 1/15會發通知函 1/19要召開代表人大會喔 可能是要選管委會吧? 時間是09:00在未來城集合 坐接駁車一起去會場 大家要多留意喔!!! |
|
回應者:cindy
2008-01-22 21:43:08 IP:59.105.17.***
|
|
回應者:友子
2008-01-22 19:28:56 IP:218.174.146.***
大家好 我是二期I棟9F 本月20日就將設區代號e-mail給版主了 怎麼 都沒收到核可通知 請問各位 我還需要什麼動作嗎 很多社區網站都無法進入 |
|
回應者:Aaron
2008-01-22 14:31:02 IP:222.92.34.***
我剛在這個遠雄客訴的網站上反應此問題,希望G棟和H棟的朋友們也一起到這裡留下這個問題,大家一起留言,我想遠雄應該會比較重視一點. |
|
回應者:webberchie
2008-01-22 08:58:58 IP:60.250.46.***
應該是裝飾用吧 |
|
回應者:jenny
2008-01-21 23:00:12 IP:61.231.20.***
遠雄的設計真的很扯,別棟的住戶回家都會經過美美的小Lobby而H.G棟的小Lobby卻還得經過一個門,變的有點多餘。 |
|
回應者:Aaron
2008-01-17 17:07:27 IP:222.92.34.***
哈囉~因本人當天無法到達.所以有個問題要請G棟的朋友們幫忙提出一下.G棟1F的出入口和其他棟的出入口有點不一樣,主要差異在於別棟的出入時會先經過一個小Lobby,可是G棟和H棟的出入口是直接到電梯,而不會經過小Lobby.那這個小Lobby就失去它的功用了.所以要要求遠雄將出入口的門改到小Lobby的位置才是正確的. |
|
回應者:sophia_ho8
2008-01-14 19:44:00 IP:220.137.253.***
大家好:我是二期H棟的住戶 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就是G棟與H棟的之2和之3及之5和之6的大門會"打架"因為遠雄的設計不良,使這四戶的出入大門距離空間太小(幾乎沒有距離)所以兩扇門打開時會相撞,雖然遠雄已將之2及之6的大門改成了子母門(一扇大門一扇小門),情況有些許改善,但是之3,之5的住戶出入還是有很大的干擾更有壓迫感,所以希望有同感的住戶們,我們能有共識,在這次的管委會開會時提出,讓遠雄幫我們想辦法改善這個問題。 解決的辦法,看是否能將門也改成子母門,讓兩戶的間隔距離拉開,(因為我們的內外玄關門鎖是在同側,全在左邊或右邊,所以有可能需要兩扇門都改,這費用不小喔!)這是他們設計不良,希望趁遠雄還沒將職權點交給管委會時,集大家的力量(之3及之5的住戶),能要求遠雄負責改善. 為了我們的權益 希望大家能踴躍的響應 還有林口的風真的很大,後陽台是否能規劃加裝同一型態的鋁窗,使後陽台的使用價值更高; 分離式冷氣機的主機是否能裝置在棟與棟之間的橫樑上呢?? |
|
回應者:cindy
2008-01-14 16:30:11 IP:60.248.131.***
|
|
回應者:cindy
2008-01-14 16:29:24 IP:60.248.131.***
|
|
回應者:WK
2008-01-14 09:26:03 IP:203.18.50.***
我是一期的,但我覺得很奇怪,為甚麼要在崇林國中開二期的第一次代表人大會,一二期難道都沒有適合的場地?還是遠雄怕一期的人去旁聽? 不好意思,看多了遠雄的小手段,現在都會用負面思考去想遠雄的行為. |
|
回應者:jean
2008-01-11 11:14:10 IP:125.224.16.***
要有2/3出席 |
|
回應者:harphunter
2008-01-11 11:02:21 IP:61.230.94.***
19號小弟人在高雄不能出席... 我相信不少人應該和我一樣不能出席吧!! 可是人數不夠開不成很麻煩... 是否哪位二期熱心大大..確定自己一定會出席的... 願意提供自己家的地址... 讓我們把出席的委託書放到您的信箱或直接寄給您 這樣才不會因為人數不足而流會!! |
|
回應者:tina.shiu
2008-01-10 15:11:18 IP:59.124.210.***
報告,我今天收到開會通知了!!請知悉 |
|
回應者:sharon
2008-01-10 14:12:18 IP:219.87.132.***
遠雄在買賣合約中之規約註明: 第 十 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程序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由召集人於開會日前十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但臨時會之通知得於開會日前二日以公告為之. 未來城一期所通過的規約則規定於開會前15日發通知.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則規定10天. 但有急迫情勢需召開臨時會者, 得以公告為之; 公告期間不得少於二日. 第一次區大會應不屬於急迫情勢吧. 綜上所述, 四天的通知是不合乎法規的. 我真的不相信遠雄會無法無天, God bless! |
|
回應者:paris.chen
2008-01-10 13:38:50 IP:220.135.140.***
update 一下崇林國中的地址: 林口文化一路一段20號 |
|
回應者:paris.chen
2008-01-10 13:32:52 IP:220.135.140.***
1/19-> 二期要開代表人大會, 遠雄和大中美都會出席, 主要議題有二個, 1) 住戶可針對目前遇到的問題提出來, 2) 選管理委員 *要坐接駁車者: 早上8:30~8:50 在未來城門口集合, 9點準時開會 *自行開車者:崇林國中活動中心 (林口文化一路20號) *這是二期第一次開會很重要哦~大家準時出席哦 1/20-> 一期要開管委會, 要領停車証和抽機車停車格. 目前二期尚未被安排領停車証和抽機車停車格, 我想可以在1/19 的會議中問二期什麼時候可以領停車証和抽機車停車格. |
|
回應者:Fong
2008-01-04 22:33:34 IP:61.224.31.***
可是為何每次都搞這種"緊急通知"? 大會召開前四天才發通知, 應該很多人都已經排好其他行程,而無法參加了吧 遠雄是有什麼意圖嗎(呵,我心機重,會往這方面想) 不然, 就是決策者無法體諒他人,多為其別人想想 (這種可能性也蠻高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