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討論版
未來城一期停車場管理進度追蹤
發起人 j-s      2007-10-31 10:39:14 IP:61.63.40.***
社區已經營運將近一年了 ,
停車場的管理一直無法步上軌道 ,

能否請李總幹事向大家說明一下 ,
目前一期的停車場管理進度為何 ?

卡在停車證發行問題 ?
還是住戶車籍資料登記問題 ?
還是有其它很棘手無法解決的問題 ?
回應者:laitaitai      2007-12-27 13:11:38 IP:163.20.91.***
to merry
我完全能了解你的痛苦
因為如果你有爬過以前的文
就會知道我當初一直鼓吹不想買停車位的鄰居要買
因為林口風大雨強

我自己以前住在沒有電梯的公寓
我的小孩一個背在後面一個抱在前面
加起來約20公斤再加上我自己的包包,就這樣爬上爬下4樓,而且我們的樓板還比一般公寓高所以有5樓高度

買了東西我要吊滿手臂一路往上提(為的是要減少爬樓梯次數)
往往去採買我要上下樓3-4次
遇到下雨時
只好用五百萬大雨傘
才能確保我的2個幼子和我都不會被淋濕
就這樣度過我那段歲月
我的鄰居每次都說"ㄛ那個女超人又來了"

所以我完全不希望有任何人為了省停車位的錢不買車位
因為我自己受過這種痛苦太深,有切身之痛

今天你們幾位被遠雄的業代唬弄
大家也希望能一起解決

我會那麼寫是因為當時報紙廣告有這樣的促銷字眼

上面寫 2期XX坪+車位(需搭配1期車位) XXX萬

完全不是針對你們而來

事實上我已經講過了
我不希望有人花錢買了停車位卻必須忍受這種不方便
不然就用公有停車場或路邊停車就好

只是要找出一個最好的方法來解決遠雄留下的爛攤子
大家都要一起努力協調
希望有圓滿的解決
回應者:jean      2007-12-27 07:32:17 IP:125.225.139.***
請管委會強力要求遠雄裝設電梯門禁感應裝置
如此是否可以給二期方便並加以控管?
或請遠雄研究打通的可行性.安全上的問題等等
當然你們當初買早該知這會很麻煩
至於卸貨搬運.只要是住戶.
相信車道警衛沒道理不讓你們下貨
只是速戰速決.不要妨礙他人動線
公德心一定要的.就是麻煩些
當然如果你是一期一定也不想複雜
既然有緣當鄰居大家.想想.幫幫.或許能有好的解決
回應者:merry      2007-12-27 01:32:40 IP:218.166.240.***
Hi Laitaitai,
我想這邊澄清一下,我本身就是有房子再二期車位在一期的狀況,但當初這樣買並不是比較便宜,而是業務說二期車位已經賣完了,只能買再一期,價格是一樣的,並沒有比較便宜,且當初也是業代說可以搭乘電梯至一樓才同意購買,說真的,當初要是知道是這種狀況,我連買的想法都不會有,我會直接叫業代滾蛋,連考慮都不考慮,另一方面,目前的狀況(就我所知二期有40戶有個問題),說真的,連我都想乾脆廉價賣掉算了,認賠,別說別人不看好這個社區,我自己現在也很難看好它,我只能說我們這幾戶遇到這個問題的住戶,心情或許別人很難了解,我付的錢沒比人家少,管理費也沒比人少,車位的費用照樣要繳,而每次看到別人停好車是搭電梯,而我只能從地下二樓走樓梯到一樓,那種心情簡直就像二等公民一樣,要是我或是家人因為這樣摔傷,我都不知道該找誰賠,今天若是買了東西用車子載回來,搬的動的摔壞了又該找誰賠,那搬不動的呢?
今天我只想再這邊澄清一下我個人的想法及感受讓一期的大大們了解,並不是要針對任何人或事,只能說當初我們笨去相信遠雄的話.
另一方面,關於牆壁打通的問題我之前有問過,遠雄回應是承力牆所以不能打通,我也還再等遠雄跟一期管委們的最後決定.
我只能說公電的確是個問題,但是誰又能了解我們得從地下二樓"走"到一樓的不方便,更不用說是地下三樓四樓了.
也請大家能夠幫忙想想辦法體諒我們.
回應者:laitaitai      2007-12-26 22:14:50 IP:125.230.17.***
附上葡萄藤上那個低價買到未來城討論串http://www.putao.com.tw/index.html?msgCode=sys.logout.successful
回應者:laitaitai      2007-12-26 22:02:16 IP:125.230.17.***
JS兄所言 "...以後車子進出地下停車場,將是“只認停車證不認車子”並會規定車主將停車證一律放置於左邊的駕駛座擋風玻璃處,
以便警衛判斷能否放行的依據..."

那意思是
只要能進的了停車場的車就是有合法停車位的(因為它有停車證)

我也是想比較多吧(跟JOHN兄一樣)

會不會有人"跟車"或是
車子已經"皮皮地"下車道,雖有警衛把他攔下
車主說要到下面才回轉阿,所以就直接進來了
(不要忘了我們的警衛崗哨可是在地下1樓喔)

所以才會想到是不是輪流停的車子都要有停車証

但是那又會有別的問題產生
就是一期的車位比戶數多
那些有停車證的車(但是沒停車位產權)
又可能大搖大擺的佔用別人的位子
別人還以為合法的
(對不起這樣好像有ㄧ點冒犯到有車子要輪流停的鄰居)

所以我又想了一下
以下這個方法不知好不好

毎ㄧ個車位上都有車位號的壓克力牌子
應該還要在此牌子上加註欲停在該車位的車牌號碼(此部份一樣有那個防偽標籤)

例如車位車號 001 停 AB-1234/ CD-5678 (要停2台就加註這2台車的車牌號碼進去,只停一台就只加註1台車牌號碼)

這樣方便大家(住戶和警衛)辨識
只要不是此車位可以停的車牌號碼就是亂停車,不管是警衛或是住戶馬上行動,舉報開單鎖車

但是住戶若有換新車
一定要馬上向櫃檯申報,馬上由櫃檯製作新的牌子掛上
才不致引起誤會(換車的頻率應該不高,所以櫃檯應該不會太忙)

希望大家集思廣益
畢竟社區真的需要管理的好才有保值的希望

尤其最近再葡萄藤上有人有超低價買到未來城引起一番風風雨雨
有滿多藤友並不看好我們這種大社區
我們更要做出好口碑像湯泉一樣

大家加油!!!!!

回應者:laitaitai      2007-12-26 21:24:58 IP:125.230.17.***
回覆 一休 於 2007-12-26 18:17:51 的發文內容:
我是二期住戶 但我有一個車位在一期 請問何時才能將將二期住戶卡做一設定為可坐一期電梯下去開車呢 不然天氣差或東西很多時真的是頗為不便 .....
基本上這好像不行吧
各棟都有各棟門禁卡
可以這樣設嗎
(I mean 例如 A棟門禁卡設成B棟也可進出?況且有公共電費的問題)

當初遠雄實在不應該爲了促銷房子把ㄧ期的車位搭2期的房子
這樣實在埋下很多紛爭的開始


聽說好像當時的說法是1/2期會相通
不知代銷有沒有說明是地下室會相通 還是中庭相通
而買到這樣組合的鄰居當時是否確實清楚會有這樣的問題?
還是又被含糊帶過

據說有2期的鄰居現在知道必須從安全梯進出1期地下停車場時非常氣憤
顯然很可能當時代銷含糊帶過這個問題
讓消費者誤以為買到便宜


我不知道有沒有辦法在地下室挖個門
(B2/3,聽說2期沒有B4)
讓1/2期至少有的通道

只要90-100公分寬(就ㄧ般門的寬度)不知道有無影響結構安全
(因為家裡都可以打牆了,這樣一個小小的寬度,只要開對地方,應該是沒有關係吧)

因為這樣就沒又地下停車場的方便了ㄚ
花了大把的鈔票還麼不方便
不如直接停未來城旁的公有停車場或路邊(FREE)
回應者:一休      2007-12-26 18:17:51 IP:218.167.100.***
我是二期住戶 但我有一個車位在一期 請問何時才能將將二期住戶卡做一設定為可坐一期電梯下去開車呢 不然天氣差或東西很多時真的是頗為不便 .....
回應者:j-s      2007-12-26 17:08:47 IP:210.80.80.***
停車證上將貼一 "雷射防偽小標籤" ,
不太需擔心停車證被複製的問題 .
回應者:hcl5688      2007-12-26 16:11:53 IP:203.69.75.***
我想不管如何防堵總是會有人想出辦法,
而我們的立場很簡單,非法停車就是侵占私人產權,
即使停在停車場的空地也是侵占到所有住戶的產權,
而對於侵占的人,我個人是傾向,鎖車,罰款,告知警衛(已告知過的車輛還被偷渡下來那麼,警衛併罰),公告周知,強制驅離(請託吊車來)
------------------------------
我們的繳費方式是按車位來收,所以如果有親戚多個車為讓你停那麼我們無權管,
--------------------------------
但是一個車位同時只能有一部車,停進來,不然就是侵權
只要是跑進來就算囉
----------------------------
不過以上是我個人的提議....很簡單.直接





回應者:DearJohn      2007-12-26 15:52:01 IP:125.225.140.***

可能我比較不正直, 會想到很多歪方法
我隨便舉兩個情形
若一戶只買一個車位, 但有兩台車
或有住戶沒買車位, 但有認識的親族或鄰居有買停車位
遙控器可以拷貝 停車證可以彩色影印, 甚至用繪圖軟體就可以輕易的改造車證編號
這樣就可以大搖大擺的停進停車場
不用買車位, 不用付管理費
雖然此法絶對不可能長久, 但短期內也是造成車位不公平使用

因為現在要收管理費了
一些不公平的情形就要盡量避免了
希望大家一起努力


回應者:j-s      2007-12-26 14:10:56 IP:210.80.80.***
原則上有購買停車位使用權利者才能更換新換發的停車證 ,
所以能夠將車子開下停車場的就代表他至少有自己的停車位 ,

如發現自己的停車位被別人給佔用,原車位所有權人可向物管
舉發,如張貼警告單,公佈於社區公告欄上,罰款,鎖車...等措施,
如果符合罰款的條件 , 除違規罰款上繳給管委會之外 , 被佔用
車位的所有權人也可按照規定,提撥部份罰款回饋給被佔用的所有
權人,如此才能有效達成管理目的又兼具公平正義原則!

上述這些的停車場管理方向,目前只是共識尚未定案 !
回應者:DearJohn      2007-12-26 13:38:57 IP:125.225.140.***
一期的地下停車格位多於戶數
又有許多已購戶並未入住
所以閒置無人用的停車格尚有許多

若住戶有遙控器有停車證(不論是拷貝或輪著用)
就可以很輕易的不當佔用閒置的車位
造成車位的不公平使用

不知針對此點是否有因應之方法呢?


回應者:j-s      2007-12-26 11:26:30 IP:210.80.80.***

關於停車場管理辦法,目前應該還在”修定草擬”當中 !

以後車子進出地下停車場,將是“只認停車證不認車子”
並會規定車主將停車證一律放置於左邊的駕駛座擋風玻璃處,
以便警衛判斷能否放行的依據.

關於停車證樣式部份,可確定的是會將 "車位號碼" 印上去,
至於 “車牌號碼” 則不會給印上去,免得限縮了管理彈性,

LaiTaiTai提到的,如果只有一個車位但有兩輛車輪流停的需求
怎麼辦?這是允許的,但一個車位只限停一部汽車,且須掛上停車
證,警衛才會放行讓車子自由進出.

另外考量目前政策已開放 “紅牌” 重型機車比照汽車管理,
為避免爭議,也可能考慮開放“紅牌” 重型機車停放,但原則上
還是只能停一部 “紅牌” 的重型機車, 至於一般機車、腳踏車
或放置其他物品是不被允許的.

上述提到的管理方向目前還只是草擬當中,
如果住戶有其它更好的建議當然也歡迎提出給管委會參考修訂!

回應者:laitaitai      2007-12-26 09:00:47 IP:163.20.91.***
回覆 j-s 於 2007-12-25 16:34:52 的發文內容:
終於盼到春天了 ,
車位停車證已請廠商在印製當中了 ,
對於社區停車場的管理應當能開始步上正軌了 ,

二屆管委會以後面對這類管理問題時 ,
應當立即展現高效率的處理方式 ,
以回應住戶們殷殷期盼的心情 ...
請問有的停車位是一位多台輪流停這樣停車證要怎麼發

因為假設有2台輪流
A也需要停車證進出(B也需要停車證進出)以資證明是住戶的車
且留在停車位的車也要停車證證明他不是亂停的那不是需要2張嗎
停樣的弱勢2台以上再輪流那就要好幾張阿


PS遙控也有這種問題
難道他們每次都是A車先開出去
再某處交接遙控
再讓B車進來
還是早已拷貝數個?


我提出這個問題
是因為常看到同一個停車位常常會有2-3台車在輪流停
(但是沒有常常是沒有目前現行的臨時停車證在上頭)

請館委會討論之如何處理

或許
比如有3台車要停同一位的
就另2張停車證用買的
遙控也一樣
這樣管理費也可以有所注挹
不然以後亂象依舊就不妙了

回應者:j-s      2007-12-25 16:34:52 IP:61.63.40.***
終於盼到春天了 ,
車位停車證已請廠商在印製當中了 ,
對於社區停車場的管理應當能開始步上正軌了 ,

二屆管委會以後面對這類管理問題時 ,
應當立即展現高效率的處理方式 ,
以回應住戶們殷殷期盼的心情 ...
回應者:WK      2007-12-16 04:01:40 IP:122.116.106.***
回覆 Kaorin 於 2007-12-14 13:45:52 的發文內容:
問一個問題
如果照以下陳述來說

"政府也認定重型機車比照汽車"

那應該一個停車位停了重機之後
就不能再停汽車了吧
因為一個停車位規定只能停一台汽車
重機又等同汽車
如此一來
一台重機 + 一台汽車=兩台汽車
因此 違反停車場規定吧?

贊成!一個停車位停一台汽車後,本來就不能再停普通機車,何況是重機!
回應者:Kaorin      2007-12-14 13:45:52 IP:220.128.238.***
問一個問題
如果照以下陳述來說

"政府也認定重型機車比照汽車"

那應該一個停車位停了重機之後
就不能再停汽車了吧
因為一個停車位規定只能停一台汽車
重機又等同汽車
如此一來
一台重機 + 一台汽車=兩台汽車
因此 違反停車場規定吧?


回應者:jean      2007-12-13 19:24:09 IP:125.224.17.***
如何你擺的下並在不影響他人權益
可是還是要繳雙份清潔費
最好加上保護地面裝備
法律講 法.理.情 如果不影響他人權益
又願意繳清潔費.我不認為不能停
政府也認定重型機車比照汽車
自己家中當然可以用較寬鬆一點 理.情.法

先聲明我沒重型機車
回應者:GOIN      2007-12-13 18:13:24 IP:61.64.152.***
回覆 jean 於 2007-12-12 20:37:15 的發文內容:
重型機車原本就比照汽車規則
停在汽車格本就正常
只要他沒把車超出線外應該不需鎖車
至於清潔費就應以車計算
路權.照明.柵欄.空污不會因機車兩輪就減少一半
那如果 我停了一台汽車 一台重機 也沒超出線外 會不會有爭議
回應者:jean      2007-12-12 20:37:15 IP:125.225.129.***
回覆 laitaitai 於 2007-12-11 21:28:39 的發文內容:
請問重型機車(紅牌黃牌地那種真正重機)
應該放在機車停車位
還是汽車停車位?
B3靠近C棟電梯間的地方有2台很拉風的重機一齊停在同ㄧ個汽車停車位上
主人想必是愛好重型機車的人士(他們非常亮)
請管委會討論之
重型機車原本就比照汽車規則
停在汽車格本就正常
只要他沒把車超出線外應該不需鎖車
至於清潔費就應以車計算
路權.照明.柵欄.空污不會因機車兩輪就減少一半
回應者:GOIN      2007-12-12 19:49:01 IP:61.64.152.***
回覆 GOIN 於 2007-12-12 18:27:23 的發文內容:
雖然機車不是我的 就法而言 停車位為所有權人 愛怎麼使用就怎麼使用 ,在不影響及妨礙他人的狀況下及無製造髒亂 如果管委會規定 只能停一部重機 亂停上鎖 那我想這部份真的爭議很大 以下有一個類似的 停車位使用權利上有爭議的案例 光是目前汽車停車位 不可以停機車的規定,如果硬是有住戶停,管委會有什麼適法的處理方式?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8/today-so3.htm
抱歉我的意思表達不佳 愛怎麼使用就怎麼使用應該是牴觸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內容 畢竟如果在自己停車位上 種菜 放棺材已經超出使用約定
我要表達的方式是 如何適法的處理 以及罰則為何?
回應者:GOIN      2007-12-12 18:27:23 IP:61.64.152.***
回覆 laitaitai 於 2007-12-11 21:28:39 的發文內容:
請問重型機車(紅牌黃牌地那種真正重機)
應該放在機車停車位
還是汽車停車位?
B3靠近C棟電梯間的地方有2台很拉風的重機一齊停在同ㄧ個汽車停車位上
主人想必是愛好重型機車的人士(他們非常亮)
請管委會討論之
雖然機車不是我的 就法而言 停車位為所有權人 愛怎麼使用就怎麼使用 ,在不影響及妨礙他人的狀況下及無製造髒亂 如果管委會規定 只能停一部重機 亂停上鎖 那我想這部份真的爭議很大 以下有一個類似的 停車位使用權利上有爭議的案例 光是目前汽車停車位 不可以停機車的規定,如果硬是有住戶停,管委會有什麼適法的處理方式?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8/today-so3.htm
回應者:laitaitai      2007-12-11 21:28:39 IP:125.230.23.***
請問重型機車(紅牌黃牌地那種真正重機)
應該放在機車停車位
還是汽車停車位?
B3靠近C棟電梯間的地方有2台很拉風的重機一齊停在同ㄧ個汽車停車位上
主人想必是愛好重型機車的人士(他們非常亮)
請管委會討論之

回應者:ww      2007-12-10 16:14:43 IP:220.132.243.***
12/7詢問總幹事停車證進度,他說已經交付印製,之前卡住進度的問題已解決,所以不會再等太久了。
回應者:j-s      2007-12-10 14:23:57 IP:61.14.177.***
To Laitaitai :

12/8 胡經理前來社區與主委討論點交事宜時 ,
他有提到趙老闆也有交代 ,
針對未來城開放空間的安全問題 ,
遠雄也願意跟我們一起坐下來解決 ,
例如 A&B 棟庭園 , D&E 棟一二期銜接處 ... 等
所以還有轉圜餘地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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