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到底可否在後陽台裝氣密窗...? |
發起人 一休
2007-10-18 21:51:44 IP:59.121.210.*** 如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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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迪斯
2007-10-19 15:57:50 IP:59.120.14.***
http://www http://www 上面的網址是台北縣城鄉局所提供 林口特定區土地使用管制要點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一下... 因為圖太小看不清楚 裡面那個電磁波專用區在哪啊 這個是我比較擔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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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迪斯
2007-10-19 15:52:30 IP:59.120.14.***
是指1000坪的基地範圍內 只能最多有700坪的建築物 其他300坪要作為法定空地不能有建築量體 像我們基地那個涼亭在申請建照時 就得計算到700坪裡面 因為它有遮蓋 容積率500%時 建物總坪數可以做到700*500% = 3500建物總坪數 樓高可以用500%除以70% =7.14層左右粗算 所以高樓層常會因為建商要把容積用滿而不浪費 產生樓面面積較低樓層少的情形 至於我們為什麼會蓋到19樓 主要是因為遠雄有使用容積獎勵規定 所以我們這個社區容積很高 另外 如果有住戶不願意裝的話 就會形成跟住戶大會大多數決議通過統一裝設情形不符 那大樓外觀變成有的裝 有的不裝時 會嚴重影響建物外觀 這時到底還會不會 能不能去申請變更使用 恐怕在管委會內部意見就會分歧了 我只能說 管理委員不能強制用住戶大會決議來要求各住戶付費 可以要求的前提是為了公共利益 陽台加窗 這是個人使用的權益問題 我認為並不是公益 管委會委員不能冒著被告的風險 所以如果後陽台要加窗 還是得在建商還沒交屋的階段解決 否則等以後就沒完沒了囉 除非住戶大會同意由住戶個案申請 這樣大樓外觀就慘不忍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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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迪斯
2007-10-19 15:37:29 IP:59.120.14.***
您可以看一下建物登記簿謄本 陽台是另外計算在附屬建物面積裡面 非屬主建物面積 可是一般不動產的買賣情況還是會把陽台面積列入計算 只是法令上陽台是不允許外推或加窗 也就是說 土地登記這檔子事歸地政單位管理 陽台建築形式歸建管單位管理 要把它分為兩件事來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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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lin
2007-10-19 14:01:59 IP:210.202.81.***
謝謝迪斯大大的說明~~到現在我才真正了解容積率&建蔽率的意義~~ 之前業代在說的時候,我根本不了解~~ 所以建蔽率是70%的意思是說,如果未來城的土地有1000坪,其建築物至少佔700坪的意思囉~~也就是公共的庭園為300坪嗎?~~ 若是真的有住戶不願意裝的話(可能有各種理由),那管委會有辦法強制他接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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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oanne
2007-10-19 13:59:58 IP:61.67.10.***
所以我們也購買了陽台... 既然屬於我們的 是不是可以少掉什麼陽台面積支出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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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迪斯
2007-10-19 13:45:28 IP:59.120.14.***
是以該地區引進居住與產業人口數 來決定各個使用分區的使用強度(容積率&建蔽率)與公共設施比例 像我們未來城是屬於中心商業區 建蔽率是70% 容積率是500% 簡單的說就是1坪的土地可以蓋5坪的建物面積 而在建築使用法規上 陽台面積是不計入在容積率裡面的 所以依法陽台是不能有任何的形式遮蔽 舉例來說 葡萄藤架是沒有容積問題 在上面做採光罩遮雨就算容積 所以遮蔽會形成是容積的一部份 跟當初都市計畫的原意不符 陽台等於是政府免費奉送的 而所有建商還是會把陽台面積列為可使用坪數計價賣給消費者 而消費者或建商利用二次施工來規避檢查 所以營建署才會廢除多年來的"暫緩拆除"解釋令 而近年來因為陽台鐵窗形成逃生意外 所以台北市政府率先發難 桃園與台北縣政府也跟進 把陽台外推 裝設任何形式的窗戶都是為即報即拆的違建 而根據營建署的看法引述: 陽台加窗的違建還是要明確規範,回歸建造管制流程控管,因此,地方建管機關不須完全不准陽台加窗的變更使用申請,但應有專業合理的考量,訂出明確的規範供民眾遵循;如果為了防盜而加設,不妨考慮全棟大樓統一型式和施做,但應由公寓大廈管委會負責約束。 所以不是一定不能裝 只是一定要有理由(ex:防盜 安全...) 而且要依法提出申請 如果申請通過的話 同時會變更原有使用面積 建物登記面積 當然房屋稅會跟著增加 所以如果二期住戶大會通過統一裝設 住戶也一定要有成本增加的認知 不僅裝設鐵窗的費用 還有申請的規費 如委託建築師的服務費 變更登記與測量規費 而如果有某幾個住戶不做不繳 這件事情的難度就更高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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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菱菱
2007-10-19 12:46:47 IP:220.139.62.***
不知有哪個大大較知道這方面訊息的人可以告知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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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oanne
2007-10-19 11:57:01 IP:61.67.10.***
那如果是裝窗戶 不是氣密窗 一般非摟空鋁窗... 合法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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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yunju188
2007-10-19 11:51:41 IP:220.139.62.***
記得前2天去驗屋時.有向遠雄的人問及此問題.好像說是:(只可以裝摟空的鋁窗.氣密窗好像不行.) 聽到都要暈了.那若遇下雨時衣服不就都...... 真希望2期後陽台能裝上氣密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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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迪斯
2007-10-19 11:44:20 IP:59.120.14.***
這個問題應該要分兩邊來談唷 依據台北縣政府規定 自96年7月1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 只要陽台外推或加裝氣密窗未經申請核准者 一率認定為即報即拆的違章建築 http://new http://egr 所以在一期的部份 因為是在今年七月以前就已經取得使用執照了 所以只要住戶大會通過就可以統一樣式製作 倒應該不屬於"即報即拆"或"暫緩拆除"之違章建築 只能說是未經核准之建築變更 但是二期的部份 因為我們是在七月以後才拿到使用執照 所以我們會比較麻煩 原則上可能要先從住戶大會同意後陽台統一加裝氣密窗 而且檢具申請使用執照變更事由與文件 統一向台北縣政府申請核准以後 才能施作 否則一率會被視為"即報即拆"的違建唷 而且會罰款 我記得罰款還滿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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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aitaitai
2007-10-18 23:48:02 IP:125.230.230.***
這是1期的情況 我記的一休是2期鄰居應該沒記錯 若是2期住戶要裝氣密窗 一定要盡快再第一次住戶大會時趕緊討論表決成功 (最好是1/2期統一做 但是要2期管委會成立的話 我們1期的也等不及了 建議2期樣是直接比照一期就好 屆時有圖有廠商 自己要加裝的話就依圖施作 因為遠雄是沒有送這個 想要凹他們做好不可能2期管委不必再向遠雄談判這個) 不然會像ㄧ期的好鄰居一樣冷氣都裝了(而且大家裝的位置有不同) 才要來裝氣密真的傷腦筋阿 話說已經都通過了 什麼時候有後續動作阿 因為冬天快來了 我最近一直在移動我的晾曬衣服 一下子後陽台 一下子家裡用除濕機 一下子用烘衣機 徒增很多工作量耶 還要上班 我都快累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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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hcl5688
2007-10-18 22:55:33 IP:220.136.108.***
上星期的住戶大會 已通過可以裝後陽台窗戶 不過樣式好像還在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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