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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四台問題-台北縣政府已經回覆了
發起人 m9001017      2007-03-22 11:53:23 IP:61.222.31.***
各位住戶
因有在板上看到有住戶提到永佳樂要我門全體付費才要來牽線這個問題,我已寫信到台北縣政府,縣政府也回覆了
回覆如下文
目前居住於林口鄉文化三路遠雄未來城
此路段皆為新興住宅區,最近和林口鄉唯一第四台業者洽商,第4台業者提出許多不合理之要
求,例如要求全社區住戶必須繳納費用,才願意簽線,試問,對於一個新興社區要全部住戶交納
費用,此點非常困難(住戶分散各地),因為第4台業者的刁難,造成目前極少數住戶想要收看節
目的困難以及不便
身為台北縣大家長的您,能否出面協調此問題,不要讓業者有獨大的心態,造成縣民的不便,讓
小縣民去對抗一個獨大的業者


回覆內容: 您好,台端所反映問題,簡覆如下:「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8條規定,系統經
營者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民眾請求付費視、聽有線廣播電視。是以,若有線電視業者以全社
區住戶必須繳納費用,才願意牽線為由,拒絕民眾付費申裝有線電視,顯已違反前述規定及
使用者付費原則。惟為了解台端申裝情形及有效解決問題,請台端提供聯絡方式(姓名、裝
機地址、聯絡電話)以利本府協助處理。感謝您的來信,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府新聞室
,將協助處理。 承辦單位:新聞行政課 聯絡電話:29603456轉6111 正本: 副本:


因為最近公司方面業務繁忙,實在已經沒辦法在聯絡管委會相關人員處理,能否有熱心的住戶,可以把這篇回覆文告知管委會,並請管委會請第4台業者洽談,如果還被刁難可以打連絡電話給台北縣政府新聞行政課,接下來需要各位住戶在繼續幫忙以及協助了
希望能盡快完成各位住戶的第4台牽線
拜託各位住戶~~~幫忙了
小妹目前只能先做到這邊~~~
回應者:jtshih      2007-03-22 17:45:32 IP:219.84.97.***

我剛剛打電話給台北縣政府新聞室負責人王先生
他說只要我們同意開放大樓內的管線
然後也知會永佳樂公司 (書面及電話皆可)
若永佳樂還不來佈線
即違反的法令的規定

如此即可通知台北縣政府新聞室來處理

故煩請管委會的人
打個電話通知永佳樂一下說我們願意開放內部管線
然後打個電話給台北縣政府新聞室王先生
說我們已經同意永佳樂來佈線了...
請他們協助處理即可

回應者:jtshih      2007-03-22 17:25:06 IP:219.84.97.***

這是我另外投訴台北縣政府新聞室的回函
請管委會參考!

下面這一段話是重點:

本府已要求該公司須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8條規定,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民眾請求付費視、聽有線廣播電視之規定,違者將依法嚴處。

所以永佳樂要求我們負擔佈線費用是否合理呢?
我想我們應該持續把這個問題反應給台北縣政府
要求公權力的介入....


回覆內容: 您好,台端所反映問題,簡覆如下:有線電視營運執照核發及經營區之劃分、調整為係屬全國最高之廣電產業主管機關「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NCC)權責,據悉新莊經營區(含新莊市、林口鄉、五股鄉、泰山鄉)原有多家有線播送系統申請核准設立,惟後來僅有「永佳樂」、「新和」兩家全面建設纜線,通過交通部工程查驗,取得合法有線電視執照,且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有線電視業者不得跨區經營,是以林口鄉目前僅有「永佳樂」、「新和」兩家有線電視業者提供服務。惟據了解「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正研擬有線電視經營區調整及開放政策之規劃,並已納入施政計畫,預定近期將草案提請各界公聽,彙集相關意見,研訂周延縝密之規劃原則。本府接獲台端來函至為重視,立即向永佳樂有線電視公司查詢,該公司覆稱林口重劃區之遠雄未來城為數個建案之集合名稱,依台端留言無法辨別台端住所未裝機之原因,故請台端提供詳細地址以利本府查察處理,儘速解決台端問題。另本府已要求該公司須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8條規定,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民眾請求付費視、聽有線廣播電視之規定,違者將依法嚴處。感謝您的來信,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府新聞室,將協助處理。 承辦單位:新聞行政課 聯絡電話:29603456轉6111 正本: 副本:

查詢網址:http://talk.tpc.gov.tw/search.jsp
臺北縣政府 敬上
回應者:janet.micr      2007-03-22 13:44:37 IP:61.48.222.***
謝謝 m9001017, 我已經將你所說的上開內容 mail 給管委會所有的委員了。

J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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