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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潢相關事項
發起人 D.C.      2006-11-06 00:01:05 IP:211.76.98.***
Dear 鄰居們:

請問有誰開始裝潢了,是否有看過千翔物業管理公司的裝潢規章。
我個人覺得有部分需要討論,所以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1. 裝潢期間,每個月需交3000環境清潔費。(我們不是已經繳交管理費了,為什麼在裝潢時還要繳這麼多錢的清潔費嗎?)
2. 如同時許多住戶一起裝潢時,如期中有一住戶裝潢後沒有維護乾淨環境,而無法確認是哪家的垃圾時,那就需要所有裝修住戶去支付環境清潔(由保證金扣除)。
針對第二項,我個人覺得有兩個不合理的地方
a. 管理公司的工作是去控管及掌握是誰沒有守規則,而不是要守規則的住戶去承擔。
b.如果所有的垃圾及清潔都需要住戶的裝潢公司負責,那要我們繳的環境清潔費是作什麼用?
回應者:laitaitai      2006-11-10 09:07:05 IP:220.138.60.***
向大家報告
這一條(裝潢申請書第18條)要繳3000元的清潔費
乃是我們成立管委會之後
由管委會向後來才裝潢的鄰居收取
現在不必繳
今早由千翔的人親口告訴我的
大家安心
回應者:小苦瓜      2006-11-08 11:03:44 IP:61.220.129.***
回覆 D.C. 於 2006-11-07 23:03:33 的發文內容:
我不反對付清潔費,暫且不管3000這個數字是否合理(我個人覺得不合理),我覺得在訂規章時如有先跟住戶溝通過,大家或多或少有些共識是比較好的,而不是物業管理公司或遠雄自行決定所有的規章。這是我覺得比較需要得到尊重的地方。
我想遠雄是代管未來城,所以他作任何事還是要跟我們住戶交代清楚,這樣才合情合理,畢竟我們才是真正的主人。
我覺得凡事都需要講理,如果真的是合理的,我們應該配合,但是如果是無理的,我們也不能甚麼話都不說。
合約上有先寫明嗎~沒有的話遠雄憑哪一點收!遠雄給我翻合約書出來給我們大家看阿!
回應者:D.C.      2006-11-07 23:03:33 IP:210.68.234.***
我不反對付清潔費,暫且不管3000這個數字是否合理(我個人覺得不合理),我覺得在訂規章時如有先跟住戶溝通過,大家或多或少有些共識是比較好的,而不是物業管理公司或遠雄自行決定所有的規章。這是我覺得比較需要得到尊重的地方。
我想遠雄是代管未來城,所以他作任何事還是要跟我們住戶交代清楚,這樣才合情合理,畢竟我們才是真正的主人。
我覺得凡事都需要講理,如果真的是合理的,我們應該配合,但是如果是無理的,我們也不能甚麼話都不說。
回應者:D.C.      2006-11-07 23:03:27 IP:210.68.234.***
我不反對付清潔費,暫且不管3000這個數字是否合理(我個人覺得不合理),我覺得在訂規章時如有先跟住戶溝通過,大家或多或少有些共識是比較好的,而不是物業管理公司或遠雄自行決定所有的規章。這是我覺得比較需要得到尊重的地方。
我想遠雄是代管未來城,所以他作任何事還是要跟我們住戶交代清楚,這樣才合情合理,畢竟我們才是真正的主人。
我覺得凡事都需要講理,如果真的是合理的,我們應該配合,但是如果是無理的,我們也不能甚麼話都不說。
回應者:野貓      2006-11-07 16:36:04 IP:210.202.115.***
很多新成屋個案在裝潢期間都會收裝潢清潔費,主要是因為裝潢期間,各項工程施工可能會污染公共設施或梯廳,例如木工的木屑之類...等,需加派清潔人員打掃巡邏,且這些費用也是會回歸到管委會帳戶裡,並非入到建商口袋!希望大家平心而論,多詢問其他相關有經驗物業管理公司,其他社區是否也有同樣規定!
為避免裝潢期間過長,而有逾三個月加收懲罰性清潔費,主要是因有人裝潢期間過長,影響其他住戶權益!
回應者:D.C.      2006-11-07 00:15:40 IP:211.76.98.***
回覆 Stone 於 2006-11-06 11:12:27 的發文內容:
我也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
根據第五條第八款已經規定垃圾要由包商每日運離
那管理公司憑什麼還要收環境清潔費,每月費用還高達3000元,基本上裝璜包商只會在各戶作業!我真的想不出來為什麼每個月要收三千元,超過三個月的每個月還要收六千元!
這不是保證金,而是費用,所以不合理!
另外請注意到最後一條十三條,本辦法要經過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才能實施,現在管理委員會應該都還沒成立,憑什麼跟我們要這筆錢!

我打算拒繳!
請問你已經開始裝潢了嗎? 已經付保證金了嗎?
在裝潢施工切責任切結書上的保證金是寫三萬不是五萬元,所以提醒各位鄰居要簽切結書時要把金額修正。
回應者:介殼蟲      2006-11-06 13:51:20 IP:203.73.69.***
回覆 Stone 於 2006-11-06 11:12:27 的發文內容:
我也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
根據第五條第八款已經規定垃圾要由包商每日運離
那管理公司憑什麼還要收環境清潔費,每月費用還高達3000元,基本上裝璜包商只會在各戶作業!我真的想不出來為什麼每個月要收三千元,超過三個月的每個月還要收六千元!
這不是保證金,而是費用,所以不合理!
另外請注意到最後一條十三條,本辦法要經過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才能實施,現在管理委員會應該都還沒成立,憑什麼跟我們要這筆錢!

我打算拒繳!
換一家保全管理公司吧!

在管委會未成立之前,熊熊公司可以徑自決定要幹嘛,因為它是帶管人,所以只要拖久一點召開住戶大會,一方面裝潢保證金、管理費利息可以多賺一點,另一方面可以主控整個社區的營運方式,包括收費和給付相關的費用。

所以還是趕快成立管委會,由住戶接手整個管理方式。
回應者:小苦瓜      2006-11-06 11:55:32 IP:61.220.129.***
真是拜託~遠雄~別那麼死要錢!!!
那如果管理公司沒管理或維護好清潔~管委可扣除管理公司每各月費用~

眾怒難消~遠雄別再亂搞了~房子的事情還沒處理好~你們難道連檢討自己的心都沒有嗎~還搞一堆有的沒的費用~你們把住戶的權益放哪了~

強烈要求遠雄開住戶交屋大會~檢討缺失~不要把住戶都當呆子!!
回應者:Stone      2006-11-06 11:12:27 IP:59.124.157.***
回覆 D.C. 於 2006-11-06 00:01:05 的發文內容:
Dear 鄰居們:

請問有誰開始裝潢了,是否有看過千翔物業管理公司的裝潢規章。
我個人覺得有部分需要討論,所以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1. 裝潢期間,每個月需交3000環境清潔費。(我們不是已經繳交管理費了,為什麼在裝潢時還要繳這麼多錢的清潔費嗎?)
2. 如同時許多住戶一起裝潢時,如期中有一住戶裝潢後沒有維護乾淨環境,而無法確認是哪家的垃圾時,那就需要所有裝修住戶去支付環境清潔(由保證金扣除)。
針對第二項,我個人覺得有兩個不合理的地方
a. 管理公司的工作是去控管及掌握是誰沒有守規則,而不是要守規則的住戶去承擔。
b.如果所有的垃圾及清潔都需要住戶的裝潢公司負責,那要我們繳的環境清潔費是作什麼用?
我也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
根據第五條第八款已經規定垃圾要由包商每日運離
那管理公司憑什麼還要收環境清潔費,每月費用還高達3000元,基本上裝璜包商只會在各戶作業!我真的想不出來為什麼每個月要收三千元,超過三個月的每個月還要收六千元!
這不是保證金,而是費用,所以不合理!
另外請注意到最後一條十三條,本辦法要經過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才能實施,現在管理委員會應該都還沒成立,憑什麼跟我們要這筆錢!

我打算拒繳!
回應者:Stone      2006-11-06 11:12:16 IP:59.124.157.***
回覆 D.C. 於 2006-11-06 00:01:05 的發文內容:
Dear 鄰居們:

請問有誰開始裝潢了,是否有看過千翔物業管理公司的裝潢規章。
我個人覺得有部分需要討論,所以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1. 裝潢期間,每個月需交3000環境清潔費。(我們不是已經繳交管理費了,為什麼在裝潢時還要繳這麼多錢的清潔費嗎?)
2. 如同時許多住戶一起裝潢時,如期中有一住戶裝潢後沒有維護乾淨環境,而無法確認是哪家的垃圾時,那就需要所有裝修住戶去支付環境清潔(由保證金扣除)。
針對第二項,我個人覺得有兩個不合理的地方
a. 管理公司的工作是去控管及掌握是誰沒有守規則,而不是要守規則的住戶去承擔。
b.如果所有的垃圾及清潔都需要住戶的裝潢公司負責,那要我們繳的環境清潔費是作什麼用?
我也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
根據第五條第八款已經規定垃圾要由包商每日運離
那管理公司憑什麼還要收環境清潔費,每月費用還高達3000元,基本上裝璜包商只會在各戶作業!我真的想不出來為什麼每個月要收三千元,超過三個月的每個月還要收六千元!
這不是保證金,而是費用,所以不合理!
另外請注意到最後一條十三條,本辦法要經過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才能實施,現在管理委員會應該都還沒成立,憑什麼跟我們要這筆錢!

我打算拒繳!
回應者:Stone      2006-11-06 10:55:55 IP:59.124.157.***
回覆 D.C. 於 2006-11-06 00:01:05 的發文內容:
Dear 鄰居們:

請問有誰開始裝潢了,是否有看過千翔物業管理公司的裝潢規章。
我個人覺得有部分需要討論,所以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1. 裝潢期間,每個月需交3000環境清潔費。(我們不是已經繳交管理費了,為什麼在裝潢時還要繳這麼多錢的清潔費嗎?)
2. 如同時許多住戶一起裝潢時,如期中有一住戶裝潢後沒有維護乾淨環境,而無法確認是哪家的垃圾時,那就需要所有裝修住戶去支付環境清潔(由保證金扣除)。
針對第二項,我個人覺得有兩個不合理的地方
a. 管理公司的工作是去控管及掌握是誰沒有守規則,而不是要守規則的住戶去承擔。
b.如果所有的垃圾及清潔都需要住戶的裝潢公司負責,那要我們繳的環境清潔費是作什麼用?
我也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
根據第五條第八款已經規定垃圾要由包商每日運離
那管理公司憑什麼還要收環境清潔費,每月費用還高達3000元,基本上裝璜包商只會在各戶作業!我真的想不出來為什麼每個月要收三千元,超過三個月的每個月還要收六千元!
這不是保證金,而是費用,所以不合理!
另外請注意到最後一條十三條,本辦法要經過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才能實施,現在管理委員會應該都還沒成立,憑什麼跟我們要這筆錢!

我打算拒繳!
回應者:harphunter      2006-11-06 09:59:59 IP:61.230.100.***
千翔....

不奇怪啦!!

自詡為大公司的都是這樣啦!!

規定一堆...不講道理....永遠都是包他贏啦!!

1.3000塊環境清潔費...乾脆說保護費算了!

那遠雄公設還在施工...千翔跟遠雄要清潔費了嗎?

諒他也不敢!!

2.更奇怪了....收了3000塊環境清潔費...還敢說有垃圾.....
有垃圾....表示你們沒做事啊!!除了集體退3000塊還要再罰3000來賠償勒!!!

哼....如果對大家都是不合理....有傷眾人權益........

唯一的辦法就是...

先集體拒繳....開住戶大會時再提案換掉他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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