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討論版
對遠雄建設... 是否該擔心呢??
發起人 Kaorin      2005-06-03 16:07:30 IP:220.130.160.***
昨天(6/2)在中國時報看到此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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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幫老大也嘆「家」事難為!才在「五二九」風光現身的竹聯幫幫主趙爾文,近來卻與知名建商「遠雄建設」,因購買北市天母一處豪宅發生糾紛,雙方數度協商皆以破局收場。

 前天晚間,竹聯幫西堂堂主吳誌謀率領數十 手下,前往房屋所在工地噴漆、潑柏油洩憤。警方獲報後,當場逮捕連吳某在內的十一名嫌犯,其中還包括四名未成年少年。警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眾嫌移送士林地院裁處,未成年四嫌則移往少年法庭。

 士林警分局天母派出所是在昨天晚間十點左右,接獲轄區中山北路七段八十二巷內的民眾報案,一群看似凶神惡煞的年輕人,正以新聞中討債公司常見的惡劣手法,在附近一處尚未完工的豪宅圍牆上噴漆及潑灑柏油。

 警方趕赴現場後,該棟主結構已完成的大樓,一樓兩面長各約三十及五十公尺的石質圍牆,上面已滿佈了鮮紅的噴漆及烏黑的柏油,更以噴漆寫著大大的「奸商」字樣。

 根據崗哨在案發地另一頭的工地保全表示,他們每小時都要巡視工地一次,上次九點時還沒有發現異狀,對方應是在九點到十點間,趁著無人時下手。

 員警隨即將現場十一人全部帶回派出所,眾人被逮捕的消息傳出,又有近三、四十名的幫眾,聚集在派出所前「關切」,氣氛一度緊張。經查後發現,眾人是在竹聯幫西堂堂主吳誌謀率領下,分乘兩輛車前來進行破壞。

 吳嫌供稱,日前幫主趙爾文看上該處由遠雄建設推出的「遠雄天母」建案,於是以三千餘萬元買下一樓其中一戶。但事後發現原應挑高四米三八的該戶室內高度,與合約中不符,丈量後僅有四米,足足少了近四十公分,造成裝潢上很大的困擾。

 經交涉後,遠雄擺出一副老大姿態,表示若要退屋,需扣除一成的價金。趙爾文不甘對方明明違約在先,自己卻要平白損失三百多萬元。幾經交涉未果下,他們才希望以此行動,迫使對方出面解決。

 遠雄建設人員到場協商後,最後決定不對眾人提出毀損告訴。但眾嫌聚眾滋事,警方堅持以社維法第六十八條,藉端滋擾公司行號,將眾嫌送辦。

 士林警分局也強調,若是再有類似流氓情事發生,警方將蒐證後,以組織犯罪究辦,希望該幫份子不要輕易挑戰警方掃黑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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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數千萬的天母豪宅...
遠雄建設居然出現了偷高度的行為...
我們是不是也要開始來擔心了ㄚ...

人家趙先生, 還是竹聯幫幫主, 都合談不成了,
我們這些小蝦米若遇上類似的問題,
又該如何解決呢....

團結一致, 提集體訴訟嗎?

希望可以順利交屋ㄚ....


回應者:harphunter      2005-09-13 16:38:09 IP:61.230.109.***
感想1.....
我們這些市井小民果真遇到這樣的問題....
媒體諸公會以如此大的篇幅報導嗎?
(昨晚TVBS新聞不知播了N次..長度搞不好有1分鐘)
改天2100全民開講或許\還會邀請趙先生上現場勒!?

感想2......
我是不瞭事情真相啦!
不過這樣的新聞如果沒有後續的平衡報導(兩造皆採訪)....將有失新聞基本公平公正客觀原則.....

遠雄你們這隻大北極熊厭得下這口氣嗎?
想必..TVBS的遠雄廣告近日內都將被抽掉!!
回應者:Kaorin      2005-09-13 15:23:34 IP:220.130.163.***
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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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6千萬? 趙爾文:莫須有罪名
【TVBS新聞 】

竹聯幫精神領袖趙爾文和遠雄建設購屋糾紛,越鬧越僵。趙爾文首度打破沈默,氣憤地說,遠雄建設擅自更改設計,把庭園蓋\成像梯田!雙方協商破裂,媒體報導他勒索6000萬不成,教唆小弟縱火洩憤,趙爾文強調,他從來沒向遠雄要過一毛錢,怒告記者誹謗侵權。

趙爾文說,這是他第一次踏進法院,打人生第一個官司,他實在氣不過,被報導成勒索遠雄6000萬、還唆使小弟縱火的罪犯,要告記者誹謗侵權。

和遠雄建設的購物糾紛的確越鬧越僵,再一次趙爾文回到天母,這曾是夢想中的家,一看就有氣。

竹聯幫精神領袖趙爾文:「建商說還會墊高50公分到這個地方,那我房子門口就會變高到這邊,我還要蓋\樓梯才能走下去,全世界都說沒人買過這種房子。」

這等於是一樓變成地下室,門口加高50公分還要蓋\樓梯才能進家門,這是什麼道理?他更氣的是,這70坪大的庭園,設計圖上明明是水平的地,怎麼變成梯田?先是加高50公分,又一層76公分,他的夢想完全破滅。

竹聯幫精神領袖趙爾文:「涼亭的方位不對,下面本來要蓋\魚池的,還可以在上面泡泡茶。結果現在整個設計變了,根本完全沒有辦法設計了嘛!」

廚房的牆壁多出寬75公分的管線區,女兒房間外,設計圖上沒有圍牆,現在卻多出了這麼大一片,擋住視線和採光,設計師說,因為車道增高,房子設計全都走樣,趙爾文不想要了,要求遠雄退還1800萬已付款項,對方卻說要扣400萬佣金,他大罵實在沒道理。

竹聯幫精神領袖趙爾文:「我要做的事情,一切都是在法律範圍內允許\我做的,這個房子蓋\得不能住嘛!」

強調沒勒索,更沒要手下插手,趙爾文一副坦蕩蕩,這口氣他吞不下,要看建商怎麼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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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難怪竹聯幫老大會生氣
要是我買到這樣的房子,
也會要求要取消整個買賣合約
並要求全額退費, 外加精神賠償哩!!

更何況, 法律也應該站在消費者這邊吧.

在內政部所頒佈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 有明文規定:

一、賣方對廣告之義務賣方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
實,本預售屋之廣告宣傳品及其所記載之建材設備
表、房屋及停車位平面圖與位置示意圖,為契約之
一部分。

另, 民法第354條

(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與效果)
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民法第359條
(物之瑕疵擔保效力(一) -解約或減少價金)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民法第360條
(物之瑕疵擔保效力(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換句話說,出賣人須就出賣物負擔保責任。
今天因為遠雄隨意更改設計,
而造成買賣物的價值上的減少,
進而造成消費者的損失.
所以說趙幫主應可以對遠雄提出民事訴訟
(不過...民事訴訟要打多久就天知道了)


只是...怎麼遠雄也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呢?
不是那種黑心的爛建商(X第系列)才會隨意更改設計
欺騙消費者的嗎??
注重形象且標榜永續經營的遠雄怎麼也做這樣的事... 真是令人有些失望,
並開始擔心起我們買的房子了
回應者:j-s      2005-08-30 23:05:35 IP:218.168.84.***
回覆 Joker 於 2005-08-30 10:32:38 的發文內容:
大家別把自己嚇壞了∼∼
其實,圍籬應該要做比較好!

那時候我也在猜那麼漂亮的大門,卻沒有人車管制
好像怪怪的...

到時社區保全的監視系統可能要強化了!
說到這個,遠雄似乎沒有詳列監視器位置及數量...
有人有資料嗎??

否則又要多花錢了....
問過我的業代 社區原始並沒有封閉式圍牆設計 但可能會以花圃加高設計 來達到一樣的封閉式社區規劃 所以社區的安全上應該可以比較安心吧
回應者:Kaorin      2005-08-30 12:35:14 IP:220.130.160.***
說到怪怪地...
還有另一件事也讓人覺得怪怪地耶.

怎麼我們合約中的附加建材表,
"簡單""簡化"到不行,
很多建材都是前面加一個"高級"就代過去了.

同樣也是買預售屋的同事,
他們的就很清楚, 有型號, 外觀,
還有幾種不同的款式可以挑選哩.

我們可是連房門的樣本都沒看過
顏色也不清楚哩~~~


回應者:harphunter      2005-08-30 12:31:08 IP:61.230.110.***
二期的更長...哈哈!

【8.雜項工作物概要】 圍牆:長度200.74m、高度0.2m~2.0m 
回應者:cchiping      2005-08-30 12:24:00 IP:163.29.25.***
摘錄自建照管理資訊系統有關圍牆部分:

【7.臨時建築物概要】  
【8.雜項工作物概要】 圍牆:長度45.2m、高度0.6m~2.05m。 
【9.注意事項備考】  
【10.變更說明及理由】 1.屋突三層樓地板......

回應者:Kaorin      2005-08-30 12:15:05 IP:220.130.163.***
回覆 harphunter 於 2005-08-30 09:10:32 的發文內容:
是的...第13頁22條第六項:

買方同意麥方于社區開放空間....師做圍籬或欄杆等...以維護社區安全..........

差點嚇掉半條命....幸好有載明要施做


有這條嗎?? 怎麼我還是沒有印象??
昨晚把合約書拿出來看了一遍,
也沒有看到有關圍牆這件事哩,
難道是我沒看清楚
今天回家再研究一下..

Anyway, 昨天有打電話問囉
據說, 因為未來城是在商業用地,
所以依法是不能施作圍牆的.
但, 遠雄會在周圍以二工的方式,
在近人行道的地方施作欄杆
其餘部份會栽種樹籬等(比人還高的那種)
所以, 基本上來說, 外人還是無法進入社區的!!

我很好奇的是...
大家在簽約時, 業代就有"特別地"跟各位提到社區沒有圍牆而以其他方式替代的事嗎??
我們可是一直到昨天才知道的哩

若商業區依法就是不能作圍牆,
那等我們以後住進去,
就算住戶大會表決要施作,
會不會還是不能做呢??
回應者:Joker      2005-08-30 10:32:38 IP:61.56.200.***
回覆 harphunter 於 2005-08-30 09:10:32 的發文內容:
是的...第13頁22條第六項:

買方同意麥方于社區開放空間....師做圍籬或欄杆等...以維護社區安全..........

差點嚇掉半條命....幸好有載明要施做
大家別把自己嚇壞了∼∼
其實,圍籬應該要做比較好!

那時候我也在猜那麼漂亮的大門,卻沒有人車管制
好像怪怪的...

到時社區保全的監視系統可能要強化了!
說到這個,遠雄似乎沒有詳列監視器位置及數量...
有人有資料嗎??

否則又要多花錢了....
回應者:harphunter      2005-08-30 09:10:32 IP:61.230.110.***
是的...第13頁22條第六項:

買方同意麥方于社區開放空間....師做圍籬或欄杆等...以維護社區安全..........

差點嚇掉半條命....幸好有載明要施做
回應者:cchiping      2005-08-30 08:44:31 IP:163.29.25.***
圍牆的部分.....
好像屬於獎勵開放空間或商業用地的關係法令規定不准圍,但印象中合約好像有提到二工時會圍,不是很確定...
回應者:harphunter      2005-08-29 22:04:22 IP:218.167.154.***
圍牆的事...我承認失言了!

的確安全和隱密是最重要的事...

否則大家買公寓就好了..

幹嘛花大錢買公設給別人用...對吧!


回應者:Kaorin      2005-08-29 18:51:03 IP:220.130.160.***
ㄟ...
我們那天也在討論說是否有圍牆哩,
後來就想說,若沒有圍牆,
不就大家都可以進來了
這樣, 多不安全ㄚ~~
這樣不安全的事,
遠雄應該不會做, 所以就沒特別去提了

現在安全的新大樓, 哪一個不是有圍起來,
然後再統一由一個入口出入的!!
開放式的真的很危險!!
開放式的中庭,
若有小朋友也不敢讓他們自己跟同社區的朋友去玩吧
等等被誰綁票綁走了都不知道
更何況, 若中庭及溫泉會館都是我們付錢買的
就不要開放給其他閒雜人等進來晃ㄚ!!

誰願意將自己的居家安全, 壓在買東西的方便性上,
我寧可多走幾步, 繞幾圈, 還可以當減肥...
總之, 居家安全最重要ㄚ!!!

另...據我的業代姐姐說,
我們的卡片都只可以開停車場及B1溫泉會館,
以及住家當棟的大門.

有關是否有圍牆的事, 我等等也會打電話去問問...
問到消息, 會在post上來的
回應者:Kaorin      2005-08-29 18:30:42 IP:220.130.163.***
轉貼~~~~~

空運難招商》80億蓋的空運園區養蚊子

【聯合新聞網 記者余麗姿/台北報導】

被視為亞太營運中心指標項目的中正機場「航空貨運園區」即將在年底啟用,但當年風光得標的遠翔卻面臨招不到商的窘境,尤其加值園區沒有廠商要進駐。遠翔昨天說,當初評估此投資案失策,「沒想到大家連根都要搬走。」

國內第一座以BOT方式興建的航空貨運園區,號稱兼具自由貿易港區和航空貨運園區兩大功能的空運特區,是由遠雄集團關係企業遠翔公司與民航局簽下五十年特許期,第一期已投資八十多億元興建貨運站、倉辦大樓,以及加值園區兩棟廠辦樓房,預計十一月正式啟用。

遠翔日前全台招商,這才發現許多產業外移,產品直接從大陸出口,「有什麼產品會回台灣深層加工呢?」加值園區兩棟大樓未來恐怕淪為「蚊子館」。

中正機場倉儲業者說,航空貨運園區是國家重要建設項目,也是執政黨拚經濟的指標項目,但出口市場不斷縮小,物流園區與倉儲業者為搶客戶,競爭日益嚴重。

遠翔表示,受到兩大因素影響,目前招商情況的確不太好,首先是大陸勞力密集,人工便宜,在深圳只要每月六千元台幣就可雇用一名工人,但台灣一名工人月薪就要近兩萬元。

其次是營利事業所得稅。遠翔指出,大陸也興起物流園區,但廠商只要繳交百分之十五的營所稅,台灣不論哪一個園區,統統都要繳百分之廿五的營所稅。

遠翔表示,在微利時代,廠商一切講求成本,為能順利招商,吸引台商回流,日前向政府建言自由貿易港區可開放引用外勞、取消最低薪資、降低營所稅比率。

遠翔指出,六年前評估投資航空貨運園區時,中正機場貨運量每年增加,且台灣去年以前的順差都有一百億美金以上,當時出走的多是中小企業,重要產業的根仍留在台灣,因而決定投入上百億元投資。未料隔年,電子大廠開始規畫到大陸設廠,出走情況一年比一年嚴重,他們根本沒想到「大家連根都要搬走。」

遠翔表示,如果第一期招商不順,未來第二、三期的園區開發,將視市場情況而定。不過,現階段將儘全力招商,「已經進廚房,就要把火燒熱。」

回應者:harphunter      2005-08-29 10:10:15 IP:61.230.112.***
1.基本上未來城就位處商業區中….
只要合法登記的公司…都沒有辦法限制他營業..
只是我們既然有社區管理(換證刷卡等程序)..應該就會達到制衡的效果..
比較不方便的應該是想營業的人吧!
2.應該是從社區大廳一樓統一進入吧!
而且各棟門聽與地下室都有刷卡管制..
只要屆時不要一卡在手各棟通行就沒問題了!
3.我覺得矮樹叢當圍牆這點…他應該是為了一樓店面著想吧!
換個角度想…如果住戶想在樓下買東西卻需要繞一大圈從社區大門出去..
也是蠻不方便的…..但是就社區安全而言這的確是個大漏洞…
個人認為蓋好後如果太誇張….
在第一次開住戶大會時再表決請建商改善吧!

至於趙董槓上竹聯…我真的不敢想像…..
如果他真的為了爭個人一口氣而犧牲數千戶住戶的安全及權益….
那大家就看著辦吧!

回應者:laitaitai      2005-08-29 08:45:22 IP:220.138.56.***
下方資料從友板轉貼,原來遠雄惹上竹聯老大之後陸續遭到報復,大學風呂的樣品屋被燒外,連我們未來城也有事,但是大家似乎不知道這件事哩,以後保全要做的更滴水不露才行

我有幾樣疑問,不知大家的想法如何?

1.根據北縣工務局工程進度查詢處的建照資料,1--3樓為商用(可登記公司工作室),而且我真的在現場的DM見證人資料那本,看到有人買2樓是為了商用(投資),顯然以後會有洽公洽商人士進出大樓,會不會造成人來人往,管理不易?

2.未來城的B1溫泉會館到底是統一從1樓大廳出入,還是可以坐電梯從地下室或自家搭電梯入?因為最好有區隔,萬一以後發現還是要對外開放才能維持營運時,至少才能保証出入的人都經過保全

3.未來城到底有沒有圍牆呀?我從現常模型看不出來,問了業帶幾次,他都支支吾吾只說會(但是從外觀看不出來大概是做矮矮的,外面用樹叢以保持美觀),做了個宏偉的大門,但是圍牆呢?難道建商大打數位安全設計就是發現還不夠?所以我們得再花錢裝一堆"高科技"產品,才能從自家監控以確保安全嗎?


PM-kris 2005-08-29 07:36:46 (210.71.184.*)

火燒樣品屋 逮竹聯七煞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3+112005082900050,00.html
陳俊雄/樹林報導

台灣真是黑道治國沒有王法了嗎?自稱竹聯「青堂」堂主的吳誌謀,疑在幫內趙姓大哥唆使下,涉嫌以「購屋糾紛」要求遠雄建設給予6000萬元補償費未果,連續教唆手下破壞遠雄建設位於北市天母、北縣台北大學城特區及林口特定區的建案,造成遠雄「大學風呂」價值7000萬元接待中心盡成灰燼。

北縣警樹林分局及刑警隊事後根據犯嫌座車及通聯紀錄深入調查,昨在板檢主任檢察官羅松芳指揮下,兵分多路前往高雄、台中、台北縣市等地將吳誌謀、吳誌銘兄弟及蔡宥森、陳向特、柯昭澤、巫啟弘、王忠義等七人拘提到案。訊後依組織犯罪、槍砲及共危險等罪嫌送辦。

老大購屋糾紛 建商遭殃

據指出,竹聯幫趙姓老大以3000萬元購買遠雄建設推出的「遠雄天母」建案,事後發現原應挑高4米38室內高度與合約不符,少了近40公分。趙某要求遠雄賠償6000萬未果,竹聯幫與遠雄建設的「戰爭」也就此開始。

今年5月31日,竹聯幫青堂堂主吳誌謀率領數十名手下,前往遠雄建設的「遠雄天母」工地噴漆、潑柏油洩憤,北市警士林分局當場逮捕連吳某在內的11名嫌犯。

除在北市天母破壞外,竹聯幫青堂份子涉嫌以相同模式在林口特定區的「遠雄未來城」噴漆、丟擲石頭及瀝青大搞破壞。

6月25日凌晨4時許,遠雄建設位於台北大學特定區的「大學風呂」,遭到數名惡煞毆傷保全後,還潑灑汽油將價值7000萬的樣品屋燒個精光。由於時間與遠雄天母遭砸相當接近,警方在案發初起,就懷疑又是竹聯幫份子所為。

主謀口風緊 推稱「不知情」

在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羅松芳、檢察官曾文鐘、吳文正指揮偵辦下,北縣警樹林分局、三峽分局及刑警隊重案組深入偵辦,終於透過監視錄影畫面及通聯紀錄緝兇,並於昨日收網抓人。

昨日凌晨警方兵分多路,持檢察官核發拘票前往高雄、台中、台北縣市等地,將涉及縱火傷人的竹聯青幫份子吳誌謀(40歲,綽號「五哥」)、吳誌銘(33歲)兄弟及蔡侑森(22歲,綽號「小胖」)、陳向特(25歲,綽號「阿特」)、柯昭澤(40歲)、巫啟弘(28歲,綽號「阿志」)及王忠義(28歲,綽號「阿義」)7人拘提到案,另有2名涉案的潘姓、李姓男子在逃。

吳誌謀在警訊中否認涉案,並將警方指出的涉案情節全推稱「不知道」、「不清楚」。警方認為,吳誌謀連續針對遠雄建設建案有計畫滋事破壞,甚至還縱火燒屋,訊後依組織犯罪、公共危險、槍砲條例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回應者:cclin12      2005-08-16 22:44:06 IP:61.229.191.***
乘以3倍...
回應者:Kaorin      2005-08-16 17:33:24 IP:220.130.163.***
回覆 laitaitai 於 2005-08-15 15:53:24 的發文內容:
請看以下報導
2005/08/15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李姓女子日前購買南港「大都市新天地」豪宅,發現坪數不足,雖然短少的坪數不到一坪,因建商堅持不依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退款,消費者向台北市消保官投訴。

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6段和玉成街口的「大都市新天地」,由於緊鄰捷運站和信義商圈,一坪約40萬元推出後,即受到各方矚目。

消費者李小姐指出,她去年10月以2500萬的價格買下一戶,坪數為65.03坪;今年4月交屋時,卻發現只有64.21坪,雖然短少坪數不到一坪,但誤差比例超過1%,已經超過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需找補上限,建商依法應全額退還短少面積的0.82坪,金額約30多萬元。

不過建商認為,當初與客戶簽訂的契約,是「不足超過1%,賣方只找補超過1%的部分」,也就是只願退還約0.17坪的售價,兩方差距約20多萬元。李小姐認為不合理,向消保官提出申訴。雙方經兩次協調,無法取得交集。

台北市消保官盛鈺說,他已經致函內政部,要求內政部依法查處外,也將動用消保官的調查權,會同市府地政處清查大都市建設自訂的契約違法情況是否已經改善,假如大都市建設仍依循舊契約,將科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2844011.shtml
感想:審慎檢視自己的契約,只要遠雄與我們訂的契約和內政部的不同,都可以找消保官申訴,法律是站在消費者這一邊
順便附帶提一點,之前交屋保留款的部分我曾提問過,依照此報導的態勢看來,遠雄這一點也是理虧喔,要交屋前大家可要小心謹慎,最好一起討論一下,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畢竟這半輩子的心血都在這裡了
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 到底是多少新台幣呢?
是1:1嗎?
若是的話.... 連我被罰都不會覺得重了, 更何況是大建商. 大人們覺得罰這樣有用嗎?
要嘛就罰個5千萬至1億 per case, 這樣建商才會有"動力"去改善的!!

回應者:hello~18      2005-08-15 21:28:01 IP:219.84.14.***
未來城的所有預購戶以及業代們,請認真看這個問題。別再走回頭路訂定如同清朝末年的"不平等條約"。
回應者:laitaitai      2005-08-15 15:53:24 IP:220.138.58.***
請看以下報導
2005/08/15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李姓女子日前購買南港「大都市新天地」豪宅,發現坪數不足,雖然短少的坪數不到一坪,因建商堅持不依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退款,消費者向台北市消保官投訴。

位於台北市忠孝東路6段和玉成街口的「大都市新天地」,由於緊鄰捷運站和信義商圈,一坪約40萬元推出後,即受到各方矚目。

消費者李小姐指出,她去年10月以2500萬的價格買下一戶,坪數為65.03坪;今年4月交屋時,卻發現只有64.21坪,雖然短少坪數不到一坪,但誤差比例超過1%,已經超過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需找補上限,建商依法應全額退還短少面積的0.82坪,金額約30多萬元。

不過建商認為,當初與客戶簽訂的契約,是「不足超過1%,賣方只找補超過1%的部分」,也就是只願退還約0.17坪的售價,兩方差距約20多萬元。李小姐認為不合理,向消保官提出申訴。雙方經兩次協調,無法取得交集。

台北市消保官盛鈺說,他已經致函內政部,要求內政部依法查處外,也將動用消保官的調查權,會同市府地政處清查大都市建設自訂的契約違法情況是否已經改善,假如大都市建設仍依循舊契約,將科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2844011.shtml
感想:審慎檢視自己的契約,只要遠雄與我們訂的契約和內政部的不同,都可以找消保官申訴,法律是站在消費者這一邊
順便附帶提一點,之前交屋保留款的部分我曾提問過,依照此報導的態勢看來,遠雄這一點也是理虧喔,要交屋前大家可要小心謹慎,最好一起討論一下,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畢竟這半輩子的心血都在這裡了
回應者:laitaitai      2005-06-29 16:32:26 IP:220.138.57.***
以下轉貼 老大也要西進了

大都市將開發京滬房產
遠雄西進首次採公司名義 初期投入1,500萬美元

(2005.6.29 經濟日報 記者/梁任瑋)

大都市建設(5522)昨(28)日股東會通過赴中國大陸投資案,這是遠雄集團西進對岸房市多年來,首次以「公司」名義投資,極具象徵意義。

大都市董事長趙藤雄說,初期將以投審會規定的上限金額1,500萬美元,開發上海、北京住宅案。

長期積極呼籲政府開發台商到對岸投資政策的大都市董事長趙藤雄,過去是以「個人」名義在中國成立遠中房屋進行房地產開發。他說,現在才決定正式以公司名義開發對岸房地產事業,是為了讓遠雄集團經營國際化,並達到實質投資效益。目前遠中房屋主要由趙藤雄的長子趙文嘉在北京掌管。

這也是今年以來,繼潤泰創新(9945)、宏普(2536)決定加碼對岸房市後,第三家宣布西進的上市營建公司。

雖然目前上海房市仍處於宏觀調控的陰影,但趙藤雄認為,宏觀調控對整體市場反而是好事,相信在穩定的經濟成長率支撐下,未來上海、北京房價依然有成長空間。

另外,大都市三峽造鎮案「大學風呂」樣品屋,上周末晚間遭人縱火燒得精光,雖然客戶資料無任何損毀,但趙藤雄坦言,這件事對他打擊很深。為了趕上銷售進度,新的樣品屋預計在一個月內重建完成。

去年大都市營收為132億元,每股稅後純益為0.78元。昨天大都市股東會上,通過配發1元現金股利,但趙藤雄還是向股東致歉,主因去年公司因35號公報提列資產減損7億元,導致每股盈餘衰退。








回應者:laitaitai      2005-06-29 16:29:01 IP:220.138.57.***
大學風呂樣品屋被縱火後,一直在觀察遠雄趙董是否有無因應,覺得最近她們的負面新聞有點多,有點擔心,不過大學風呂的住戶挺遠雄的佔大多數,不知我們未來城有沒有加強保全?我們基地那邊也是比較荒涼的


下面消息從住展雜誌轉貼,各位大大參考

大都市建設明年上櫃轉上市
趙藤雄:將釋出40~50%股權

(2005.6.29 蘋果日報 記者/郭及天)

遠雄集團旗下大都市建設(5522)推案「大學風呂」遭火災意外後,反而激起董事長趙藤雄對地產推案的旺盛企圖心。趙藤雄昨日在股東會上表示,明年如能順利轉上市,將釋出40~50%的股權,增加流通性;並許下在2008年退休前,讓大都市當上「營建股王」的心願。

趙藤雄在股東會時先向股東致歉,認為去年大都市獲利成績與財測的EPS 2.25元相差太遠,只給自己打了「20分」的成績。主要是去年大都市因應35號公報,全數認列7.08億元的資產減損,EPS自1.88元減為0.78元;主要減損來自轉投資遠雄人壽併購蘇黎世人壽。

3年後EPS達8元

他說:「國內房地產最壞的時候已經過去。」除了三峽、林口等地總銷逾200億元的造鎮推案之外,未來還會陸續在這2大特定區購入土地。公司內部評估,未來3年獲利能力倍增,3年後EPS可望達到8元,有機會挑戰營建股王。

因此,趙藤雄期許5年後能夠帶著「營建股王」的光環退休,並盼「把公司交給年輕人管理」。不過,以大都市昨日收盤價25.75元來看,還有京城(2524)、永信建(5508)等7家建商股價排在前頭,趙藤雄的「股王路」還很漫長。

大都市在上市櫃建設公司中股本排行第3,僅次於國建(2501)和太子(2511)。趙藤雄昨天拿國內這3家資本規模最大的建設公司比較,說大都市去年營收132億元,居所有上市櫃建設公司之冠;「大都市營業費用率6.1%,比起太子的13.2%及國建的32%低了許多。」

他說,大量推案降低管銷費用比例,土地成本比同業低很多。以三峽台北大學城特定區為例,大都市較早進入市場且取得較佳的地段,晚期進場的建商取得地段並不如大都市。

赴中國投資房地產

趙藤雄以個人名義在中國投資房地產已久,看好中國房地產前景,預估中國未來10年平均經濟成長率達8%,昨天股東會也通過赴中國投資議案。

趙藤雄說,中國宏觀調控壓縮房價上漲,尤其北京房價漲幅比經濟成長率還低,對外資開發商來說反而正面,融資不受影響。未來大都市會在法令限制1500萬美元的投資上限內,在北京、上海等地開發住宅。



回應者:ddvviidd      2005-06-26 20:48:54 IP:220.139.1.***
不用擔心!莫對惡勢力低頭!也希望遠雄建設在社區的安控上多加強!即然要造鎮.造街,就先把安控系統作起來!
遠雄!加油!
回應者:laitaitai      2005-06-26 16:30:38 IP:220.138.61.***
嚇見遠雄大學風呂工地樣品屋被放火ㄉ消息

難道是樹大招風?
詳見大學風呂友軍討論板
可了解後續

話題:大學風呂被放火 你的動作是?

作者: yun lin (220.135.169.*) 作者名片檔
昨天我才完成簽約的動作 刷了二十萬
今天凌晨卻放放火
銷售人員是說因為太熱賣引起其他建商不爽
可是我比較憂慮 有沒有可能以後的成屋 或結構體再次發生意外
請問各位有訂風呂的大大 您的動作及想法
我會考慮退訂吧~ 不然成屋再被燒 損失的是自己吶
而且現在的火險保的額度也不能太高丫!

02060722lin@ms95.url.com.tw 昱琳
2005-06-25 13:08:07


作者: 美美 2005-06-26 14:39:33 (218.169.40.*) 作者名片檔
樣品屋被燒,又不是工地被燒....跟房子沒有關係吧....況且經過這次,除了大都市會加派保全人手之外,警方也會加強巡邏警力,所以我們的新家會被保護得更周密...幹嘛要退訂...那種只敢在半夜欺負保全人少,樣品屋沒人時縱火的人根本就是"俗辣" 我們消費者能做的就是不斷的要求大都市建設更加強安全管理,況切,我也不認為成屋後,人都住進去了,還會有人為了要找大都市尋仇而朝建物縱火,倒是接下來要新撘建的新樣品屋會比較危險!
回覆主題 │ 回覆本文

作者: ddvviidd 2005-06-25 21:10:49 (218.169.87.*) 作者名片檔
我想成屋 或結構體的部份應該不至於! 倒是對大學風呂的形象有所損傷,希望建商儘快查明原因!讓大家安心才是!

如有購屋糾紛,都是如此解決問題的話!我想不是消費者不安,連建商也不安吧!

回覆主題 │ 回覆本文

作者: yun lin 2005-06-25 18:32:32 (220.135.169.*) 作者名片檔


回覆 luonline 於 2005-06-25 14:05:56 的發言內容:
對阿,我們也上週日才簽約,突然看到這種消息心裡真是忐忑不安,只是簽約後還能退訂嘛?樣品屋遭縱火可以當作解除合約的理由嘛?




那 請問 你會考慮退嗎?
他們說退訂會收千分之2的違約金
回覆主題 │ 回覆本文

作者: luonline 2005-06-25 14:05:56 (61.59.85.*) 作者名片檔
對阿,我們也上週日才簽約,突然看到這種消息心裡真是忐忑不安,只是簽約後還能退訂嘛?樣品屋遭縱火可以當作解除合約的理由嘛?


回覆主題 │ 回覆本文


回應者:laitaitai      2005-06-24 08:47:10 IP:220.138.75.***

又看到遠雄負面新聞
< 廠房出租開店 害慘投資人 >

遠雄開發公司出租中和市遠東世紀廣場工業區12棟廠辦大樓一樓,做為店家和餐廳,被縣府查出不符使用用途,要求限期改善。
記者王長鼎/攝影
【記者王長鼎、沈旭凱/中和報導】【2005/06/24 聯合報】
台北縣政府工務局昨天稽查發現,由遠雄企業集團旗下遠雄開發公司經營的「遠東世紀廣場」,將12棟乙種工業區廠辦大樓一樓,出租做為餐廳或店家,不符使用用途,限期下月15日前改善。
遠雄開發公司副總經理詹永進昨天表示,去年台北縣政府開放乙種工業區變更作為商業用途,已掛件申辦變更申請中,且已有兩家完成變更核准在案,由於使用執照變更作業程序繁瑣,需要一些處理時間。他強調,遠雄開發會加快腳步,完成合法申請手續。
承租戶何堅生昨天向縣議員金介壽申訴指出,他看上在中和市中正路與連城路上的遠東世紀廣場共有12棟大樓,每天有2、3萬上班族進出的商機,去年6月以每坪1450元,月租金11萬餘元,與遠雄開發公司簽下2年租約,租下C棟一樓,經營快餐餐廳。
從航太界退休的何堅生說,今年4月初縣府工務局官員前來做例行公共安全檢查,沒想到4月27日就來了公文,指出廠辦大樓變更為餐廳,與使用執照不符,限期7月15日前改善完成,或補辦手續,否則將依建築法相關規定,罰6萬至30萬元、斷水斷電或查報拆除。
何堅生氣憤地說,當初與遠雄開發簽約承租時,租賃契約上寫的是瑞奇廣場「中和」商店街,以為是以商店方式承租,本想努力經營10年,賺些養老金,沒想到投資近百萬元,竟落得如此進退兩難的局面。
依據縣府帶到會勘現場的平面規畫圖看,12棟廠辦大樓一樓格局,多規畫為5間廠辦隔間,除了少數出租給銀行和公司外,其餘都是由遠雄開發重新隔間出租,出租戶數多達5、60間。
台北縣消防局表示,遠東世紀廣場公安檢查並無問題。
金介壽認為業者違法在先,甚至連廣場一樓騎樓等開放公共空間和消防通道,也出租給民間設攤,違法情況嚴重,承租餐廳和商家也是受害人,要求縣府工務局、消防局,及衛生局依法加強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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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2750256.shtml
2005-06-24 08:05:40

回應者:chh      2005-06-03 18:47:40 IP:61.67.145.***
兩個問題:一、在商言商,黑道大哥想買,業代敢說不嗎?何況交屋以後的情況,他們既不想管,也管不了,黑道掌握管委會的情況常見,一般來說,大型社區管委會掌握龐大資源,惹人覬覦,也是事實。
二、連黑道大哥,都拿遠雄沒輒,只有兩途:住戶團結、依法訴訟(該告就告,還要請媒體來,讓社會知道建商幹了什麼好事),唯盼不要走到這一步,遠雄自詡只蓋好房子,說到做到,就不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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