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lkk541093
2012-03-08 10:53:40 IP:220.136.153.***
一、有關阜暘建設公司在緊鄰本社區消防道圍牆隔壁興建房子,依
建築法規定事項如下:
(一)建物(新、增、改、修建及拆除),應於施工場所設置適當之
防護圍籬擋土設備、施工架等安全措施,以預防人命之意外傷
亡、地層下陷、建物倒榻等危及工安事件。
(二)施工場所圍籬利用鐵板、木板等適當材料設置高1.8公尺以
上之圍籬或有同等效力之其他防護措施。
(三)防高處墜落物發生危險,設置適當防護措施如下:
1.離地3公尺以上投下垃圾或其他容易飛散之物體時,應用垃
圾導管或其他防止飛散之有效措施。
2.本法66條所稱適當圍籬應為設在施工處周圍,以鐵絲網或帆
布或其他適當材料等,設置覆蓋物以防墜落物造成傷害。
二、本社區經與該公司協議,有關安全保險措施即回饋社區相關
作為軍已達到,詳細情形請大家閱覽公告說明,本案經區大
會議決議通過則互利相得達到雙贏的效果如不同意則協議終
止。
主任 吳志義 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