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Alex
2011-02-20 00:22:17 IP:111.251.76.***
今天跟總幹事聊天,有聽說一件事,
有社區住戶沒有買停車位, 但是因為他有機車位,
所以他有車道遙控器可以進出地下室,
以致這個住戶常常開車硬闖地下室擅用空的車位,
保全攔不住, 現在保全又不能鎖車...
報警後警察也只是打電話請他把車開走.
我不知道是誰, 但是我覺得地下室不應該這樣子被濫用,
時有所聞, 住戶常在抱怨地下室或是車道警衛管理不佳.
我想...這樣的住戶是否也該自己反省一下,
如果每個人都這樣子做, 地下室乾脆不用做管制了...
A停B的位置, B只好去停C的位置, C只好再去停D的位置...
每個人都亂停空位就好了...
車位也不用買阿...反正先停先贏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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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lex
2011-02-22 23:58:34 IP:118.161.44.***
我覺得他是抓著反正現在很多位置沒人停,
他覺得方便就先停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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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nson
2011-02-22 15:45:01 IP:124.219.26.***
據我所知道, 佔用或是妨礙他人者,可先通知移車, 倘若通知不移, 可以通知警察單位協助拖吊作業!
不過還是請大家發揮公德心吧, 有買車位才將車停進去地下室,不然將心比心,萬一您買的車位被別人停了, 您的心理也不好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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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aiod
2011-02-21 18:37:43 IP:111.251.182.***
是停到你的位置嗎?如果是,好像可以報警拖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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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mlai0623
2011-02-21 17:32:44 IP:61.30.25.***
周日剛停,就被我遇到了> <
忘了車號,他的行為連警衛都知道,而且很快知道FX-10F,這樣講會不會太明顯啊??!!
我在交屋時,主任還說遙控器的最下方紅色按扭是緊急使用,我就說那有人亂停車位時可以按,保全就會過來了,主任還說不可能啦,這裡控管很嚴格,現在發生這件事,馬上就破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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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aiod
2011-02-21 16:54:48 IP:111.251.182.***
已經有發放車證,不過Alex說的這個案例問題在於該住戶有機車位,所以有遙控器,因此他要硬闖警衛根本攔不住。
不過我覺得之後應該要落實有車證才可以進停車場的規範,對大家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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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nson
2011-02-21 16:43:08 IP:59.125.101.***
這也太誇張了吧~我認為竟然車道有警衛, 警衛就應該善盡職守,
如果車道警衛完全沒在管, 那幹麻請一個警衛在車道口呢?
建議:
1. 上下班時間指揮車輛進出
2. 社區可以發放停車識別證, 警衛確實把關
3. 車道門隨時常關, 一旦有車輛要盡出都應加以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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