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Alex
2011-09-06 23:12:39 IP:118.161.40.***
今晚開了一個臨時會,會議中吳主委說有住戶跟他說:
『社區如果跟良福解約要賠100萬。。。。balabala的』
呃。。一整個傻眼。。怎麼會有這樣的說法?
所謂何來?
物業合約第四條第四款:
本約自民國100 年05 月15 日至民國100 年11 月14 日為試用期間。若
甲方社區管委會會議通過認為乙方所承辦有關本社區各項管理之措施
未能合於本契約條款時,甲方得進行終止本契約,乙方不得提出異議並
立即撤場。
保全合約第五條第二款:
本約自民國100 年05 月15 日至民國100 年11 月14 日為試用期間。
若甲方社區管委會會議通過認為乙方所承辦有關本社區各項管理之措
施未能合於本契約條款時,甲方得進行終止本契約,乙方不得提出異
議並立即撤場。
這些資料都是開放的,任何人都可以調閱。
當然,合約中還有另外的契約終止部份。管委會是需要賠一個月的費用。
但是目前是用上述條款加上多項缺失已讓社區管委會委員實在無法跟良福配合行事,以此跟良福談解約的。
即使是要賠款,就我個人目前的認知,好像也不到百萬之譜吧?
社區委員那麼多個,請住戶有疑慮可以先找該棟委員瞭解一下。。
委員們有時候不容易遇到或是工作忙碌,
也請住戶可以參加管委會例會,參與討論。
不要再亂傳了。。。
主監委鐘瑩閔 |
回應者:秉源
2011-09-19 00:20:37 IP:118.233.227.***
請問物管換城東京都後
為何清潔人員還是同一批呢?
每天D棟一樓和地下室電梯間的地板
都還是一樣都拖得很濕
大家進出越踩越髒
麻煩管委會溝通處理
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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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lex
2011-09-15 09:20:12 IP:202.39.61.***
回覆 Gg 於 2011-09-15 08:33:08 的發文內容: 10月底的臨時區權會中也只有選部分的委員(補選), 況且底下又附帶一條...管委會認為.....故時間距離太近....暫時不選~ 不是嗎? 總而言之, 我認為g1-3f 大大說的很好, 如果管委們有辦法確定不賠償解約, 大家一定會給予管委們拍手並鼓掌叫好, 但是如果沒把握, 又為何要解約呢? 難道住戶的錢不是錢?
如同前言所提, 沒人有把握, 竟然沒有把握為何要沒事找事做? 就再忍耐一個月並且在這個月好好的抓住缺失依照條約扣款不就好了! | 您誤會了。。
原本委員補選是另外一件事,管委會想另外辦委員補選,
所以才會有補選的辦法出來,
但是因為補選時間(10/24)跟臨時區權會(10/29)太近,
委員認為就直接在臨時區權會上統一辦理即可。。。。
再加上規約中也沒有補選的條約,
如果真的要另外執行委員補選,這樣的補選是否合法?也是另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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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g
2011-09-15 08:33:08 IP:59.125.101.***
10月底的臨時區權會中也只有選部分的委員(補選), 況且底下又附帶一條...管委會認為.....故時間距離太近....暫時不選~ 不是嗎? 總而言之, 我認為g1-3f 大大說的很好, 如果管委們有辦法確定不賠償解約, 大家一定會給予管委們拍手並鼓掌叫好, 但是如果沒把握, 又為何要解約呢? 難道住戶的錢不是錢?
如同前言所提, 沒人有把握, 竟然沒有把握為何要沒事找事做? 就再忍耐一個月並且在這個月好好的抓住缺失依照條約扣款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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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lex
2011-09-14 22:33:31 IP:111.241.77.***
回覆 秉源 於 2011-09-13 14:51:42 的發文內容: 那麼是換哪家物管公司呢?
如果還是不好能換嗎?
管委會加油!! | 依照四月那時招標的標單,再往上一個保全公司:東京都。
這次合約簽的更小心謹慎了。。。
管委會也不是很願意換物業跟保全,
因為換了也是一種考驗。
但是不換,一切事情弄到所有的事都要委員自己做的話,
那社區為啥要花35萬請他來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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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lex
2011-09-14 22:23:51 IP:111.241.77.***
回覆 g1-3f 於 2011-09-14 14:39:32 的發文內容: 如果是物業他們不好,解約哪有賠錢的事?????
那後續每家物業都不能好好做,管委會決定要解約 是否都要賠錢?
那我們大家的社區管理基金與管理費 怎會安心交給 管委會大人們
我們住戶的權益 誰來保護?
唉唉唉??? !!!!
附近社區的第一屆管委會都有這麼多問題嗎????
擔心!!! 憂心!!! 不放心!!! | 如果擔心管委會委員亂搞,可以撥空參與管委會的例會。。。
好好監督,也可以當場提供你的建言。
又如果再不放心,有意願的話,
在10月底臨時區權會中,可以來當委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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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1-3f
2011-09-14 14:39:32 IP:123.50.39.***
如果是物業他們不好,解約哪有賠錢的事?????
那後續每家物業都不能好好做,管委會決定要解約 是否都要賠錢?
那我們大家的社區管理基金與管理費 怎會安心交給 管委會大人們
我們住戶的權益 誰來保護?
唉唉唉??? !!!!
附近社區的第一屆管委會都有這麼多問題嗎????
擔心!!! 憂心!!! 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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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秉源
2011-09-13 14:51:42 IP:118.233.227.***
那麼是換哪家物管公司呢?
如果還是不好能換嗎?
管委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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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indy-1201
2011-09-13 14:13:35 IP:59.124.239.***
恩恩~總幹事NO GOOD~ 和他講話就會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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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william
2011-09-13 12:18:19 IP:118.233.227.***
委員們~~要H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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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Isao
2011-09-10 07:36:11 IP:118.161.53.***
長痛不如短痛!支持委員們的決定
感謝你們的無私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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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丸子
2011-09-08 23:42:36 IP:220.135.134.***
真的很兩難∼∼
物業保全管理懶散、總幹事不積極、上班時回家處理私事、住戶反彈、漏信、搞丟住戶的包裹、公設冷氣音響空轉委員發現的已逾10次(沒發現的就數不清了)、3F露臺清潔、地下室清潔........等等,太多太多缺失了。
管委會交代總幹事的事都要各委員一直盯、搞到主委跟委員自己去做總幹事的工作(顧中庭水池、中元節帳篷...等),如果委員沒盯著總幹事這些設施活動都不會有的。
就以中元節帳篷為例:委員早在一個月餘前就交辦總幹事了,結果∼沒動作,直到中元節前一週主監委追著總幹事我們才有帳篷桌子可用,不然就鬧空城了。
撤換物業保全不是片面說換就換的,事先統計物業保全的工作日誌,一頁一頁翻、一頁一頁找(這個誰知道?),就像鐘主監說的:車道柵欄機總共壞了74天就是我們列了缺失計算出故障天數,實際多久能修好呢?3天就能處理好的東西,非要拖那麼久,試問各位如果我們沒有去追現在車道柵欄機應該還是壞的吧?還有零零總總就不再列舉了。
換物業的目的不就是要提高社區服務品質嗎?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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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lex
2011-09-08 19:04:38 IP:60.250.130.***
回覆 YU 於 2011-09-08 12:35:45 的發文內容: 想請教管委們幾件事情,坦白說,到今天為止看到智邦討論區才知道保全解約一事,這好像不太合情合理! 解約應該是屬於社區的大事~如同先前管委們所提,很多事情不是管委會說的算,但這解約一事,社區好像沒人知道吧?
另外, 如同監委所提, 即使是賠款, 也不需要賠到百萬, 不知道身為住戶的大家是應該要高興還是難過? 請管委們三思,除非很有把握不賠款再解約,否則一但牽扯到賠款問題(就住戶的立場來看,這都是大家的血汗錢),很不合理喔! 住戶每個月繳的管理費不應該是用在這方面的~請三思! | 解約的事,從七月底八月初委員就有初步共識。
會解約的原因是因為有太多缺失跟良福反應,
但是管委會感覺到良福能拖就拖,能不處理就不處理。
單就一個車道柵欄壞掉,要拖到70天才願意修理。
還是因為委員提出想要解約了,良福才趕緊來修。
這只是一個案例。
如果一家保全都一定要提到解約才願意來面對社區管委會跟住戶的要求。
這樣我們未來還要每個月繳給他30幾萬?
我們怎麼知道今天同意他留下來,他明天又開始擺爛了?
說句身為委員我的心裡話,現在我已無法對良福有任何的信任感。
至於解約的部份,已在8/31的例會中作成決議。
但是會議記錄已整理完畢,這一兩天簽核才會公告。
後續相關程序會交給律師處理。
PS:如果真的跟良福有訴訟上的往來,我想就算是律師也沒辦法跟你保證百分之一百一定會勝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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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YU
2011-09-08 12:35:45 IP:59.125.101.***
想請教管委們幾件事情,坦白說,到今天為止看到智邦討論區才知道保全解約一事,這好像不太合情合理! 解約應該是屬於社區的大事~如同先前管委們所提,很多事情不是管委會說的算,但這解約一事,社區好像沒人知道吧?
另外, 如同監委所提, 即使是賠款, 也不需要賠到百萬, 不知道身為住戶的大家是應該要高興還是難過? 請管委們三思,除非很有把握不賠款再解約,否則一但牽扯到賠款問題(就住戶的立場來看,這都是大家的血汗錢),很不合理喔! 住戶每個月繳的管理費不應該是用在這方面的~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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