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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討論版
99年10月份過期,需購置新的滅火器
發起人 Fortune      2010-11-14 21:55:25 IP:123.204.146.***
因社區消防滅火器於99年10月份過期,需購置新的滅火器,管委會已開始做廠商詢價,也請各住戶協助提供優良廠商,並於11/20(六)前將廠商相關資料交至管理中心。

請問滅火器過期,請消防公司換藥就好,為何需要購置新的滅火器? 我們社區的錢太多了嗎? 是否請管委會給個交代?

回應者:David      2010-11-17 12:00:08 IP:60.251.233.***
謝謝第二屆消防委員的解釋

因為我的強烈言語跟您說聲 對不起

我只希望社區住戶能多給管委會一點鼓勵和建議

讓我們社區能夠和諧

謝謝您之前為社區的努力
回應者:Fortune      2010-11-16 12:23:38 IP:120.124.38.***
David兄您好:

首先特別聲明,本發言內容並無針對性,僅對David兄的提出的質疑及個人內心的感想有感而發:

首先,將時間點拉回昨天11/14(日),回家時突然在社區電梯看到管委會公告:
「因社區消防滅火器於99年10月份過期,需購置新的滅火器,管委會已開始做廠商詢價,也請各住戶協助提供優良廠商,並於11/20(六)前將廠商相關資料交至管理中心。」
小弟看到此公告當下頗為訝異,心想,滅火器過期重新更換藥劑即可,從沒聽過因藥劑過期需再購置新的滅火器的事,是否管委會獲得錯誤資訊。若真的另行採購一批新的滅火器,對社區將是另一筆多餘的支出。且當這些新滅火器已採購完成,再提出皆是事後諸葛,屆時生米已煮成熟飯,反遭質疑當時已公告週知,你發現問題,第一時間為何不講,是否有放馬後砲之嫌。因此當下隨即決定對管委會提出忠告,該發言如果讓David兄有覺得任何不舒服的地方,尚請見諒。

不過還好此留言管委會確實有注意到了,在今天11/15(一)已立即修正公告為「因社區消防滅火器於99年10月份過期,需重新添充乾粉,管委會已開始做廠商詢價,也請各住戶協助提供優良廠商,並於11/20(六)前將廠商相關資料交至管理中心。」

或許管委會認為小弟找碴,也或許是小弟的國學素養稍差,但小弟對昨日所見公告「需購置新的滅火器」的認知,就字面上的解讀確以為是採購新的滅火器,至於是否為小弟誤解,則不予置評。

再次說明,此留言並沒有要刁難或責怪誰的意思,也請不要這麼敏感,劍拔弩張的樣子,大家都無償在幫社區做事,肯出來幫社區盡義務,我們都應該給管委會的委員拍拍手。

看到David兄所提的問題,並且昨天與今天的回覆完全不同,想必David兄是有備而來,且針對前任消防委員有諸多的抱怨,或許你認為我最沒資格跟你提到此事,但以下故事還請David兄耐心看完。

David兄如果有印象,去年的區權會是在住戶與物管公司吵架中度過,印象中在去年與今年的兩次區權會上,都看到David兄對社區議題的關心,發言理性而中肯,對社區的發展充滿理想。

小弟在去年也如同David兄一樣在區權會中挺而發言,也被選為管委會的委員,充滿著理想進入管委會,希望可以幫社區的忙,盡自己身為社區一份子力量,並擔任起第二屆消防委員的職務,看到區權會的吵吵鬧鬧,也同時希望可以協助改善社區既有的問題,並幫忙建立制度規章。

就在小弟進入管委會後,於管委會議中隨即對社區頂樓逃生門方向再次提出質疑(本人初次質疑是在搬入社區後即於葡萄藤中發言,但獲得的回覆是當時管委會採納建商意見,認為合法不須修改-但我始終認為不合常理)-這點你可以去查。因為改善費用頗大,非管委會所能決定,因此在未完成改善之前,想說退而求其次,至少要讓住戶危急時可以自行逃生,也於管委會中極力幫助戶爭取每戶要發一把逃生門鑰匙的應急措施(貴戶應該也拿到了一把)。

後來,接連發生了許多事情,例如,物管公司合約即將屆期,當時物管公司擬以設計簡易問卷,並以直接繳交給管理中心的投機技巧,試圖藉此達成多數滿意闖關的目的,當時小弟查覺這樣的做法不妥,遂毛遂自薦主動為社區設計問卷,希望可以取得住戶大家更多的想法,作為管委會選擇物管公司的參考。此問卷正如同David兄近日發出這屆管委會發出的物管滿意度問卷的原始檔,事實上也是出自小弟的手。

後續,由於區權會議中通過社區一樓雨遮的發包,在管委會議中,由於管理中心主任所提出的投標廠商都集中在板橋土城,材質皆是一般白鐵上方加覆蓋壓克力板的雨遮,且廠商都沒有給設計圖,具當時社區主任的解釋,說是沒人要來投標我們社區的工程,我直覺感覺這中間可能有問題,哪有可能給人錢賺沒人要賺的道理。同時也想,剛買的房子搭配白鐵落地的雨遮,這像話嗎?我不希望我剛買的社區因為隨便做一個雨遮而整個被質感被破壞掉,此外,加上當時管委會委員大家對廠商的報價也質疑。在一份使命感的驅使下,我在管委會中主動提出與財委共同接手幫忙這件事,後來上網找了數十種鍛造雨遮的樣式,並與財委共同拜訪一樓三家住戶逐戶討論雨遮樣式後,終於找到與社區原來鍛造樣式最接近的雨遮,就是現在的樣式,後來再從網路上找來了約10家廠商報價,廠商從林口到汐止都有,而且幾乎全部到期,哪有沒人來投標的問題,後來由這中間找到最優惠的價錢的一家,交給管理中心接手後續,終於在過年前完成。

在此同時,去年區權會公共基金的問題也需要解決,社區提撥20%根本做不到,做不到就應該修規約,其他誠如其他住戶所提,社區的舊規約有很多問題,就法令的觀點,規約與其他辦法間沒有授權,且很多辦法未經追認,這些問題都很大。基於使命感我也於管委會中主動答應幫忙進行社區規約草案的修改,事實上也就是這次區權會被否決這份,這可是小弟花了好幾天時間,一字一字打字出來,並將其作成規約修正對照表,後來再跟幾個委員與熱心住戶熬了好幾天夜討論出來的草案,既是草案當然有討論的空間,或許該份規約修訂版其中有幾個條文不完全合乎大家的意思,但是要完全否決其實也應該沒那麼嚴重,但終究該份規約在某些運作下在區權會上被否決了,某些條文可能遭受扭曲誤解,但我尊重社區住戶大家的共識,這是大家的選擇,我只能說,至少我為社區盡力了。
其他像梯廳的淨空,我上網找了很多資料,並在管委會中強力的要求,列出期程,要求物管公司強力執行,希望還社區一個正常且乾淨的空間,我知道這些都是管委會該做的,我只有往前走。其他像地下室的車位淨空也是,圍籬的設置,其實立意良好,希望可以作為整頓停車場與梯廳的配套措施,並給管委會增加文件收納的空間,但這些經過一些私人恩怨與利害關係後,都被扭曲。其他像磁扣問題,簡單的想法就是希望委員可以幫忙巡視社區,發現問題,但這些的立意都被扭曲。這些,我也不想辯解了。

我知道有些住戶對我有所不滿,也在社區中散布很多訊息,這中間的關鍵點,我已經不想多說,該說的我已經說過,只能說『我無意傷害人,但這過程讓我學會了一些經驗』。我自認為我已為社區盡了力,如同David兄發出我所設計的問卷般,我不認為我走過的路會沒有留下痕跡,也不認為對社區沒有貢獻。有人要妖魔化我,說實在的,我無所謂。

有人說「消防委員除了消防的事沒做,其他的事都做了」。針對David兄提出對小弟消防委員的眾多質疑,我提出以下澄清,這中間有許多問題,或許你後續會慢慢有所體會。

1.我在上任消防委員前,社區明明有消防委員缺,實質上卻沒有消防委員,該消防委員明明未住進社區一天,卻寧願讓他佔著缺也不願意讓後來的人補上來,什麼原因? 交接當天我問當時物管主任,消防委員要交接什麼,他說,你沒事,消防的事我們都會處理。
後來在社區中聽到消防檢查的廣播,我用對講機問管理中心,我是消防委員,消防檢查為何沒通知我,他說,我想說委員都很忙,我們處理就好,就不麻煩委員了。我甚至在管委會要求,消防檢查要通知消防委員,但是,管理中心後來有通知我嗎?甚至到了今年一月,換了物管公司,管理中心在二月在管委會提出,上年度消防檢查沒過,原來第一年社區剛成立消防泡沫原液就不夠,管委會開會結果,只能先補齊,通過消防檢查。當時我還特別告訴主任,消防改善驗收時要通知我到現場,但是,後來驗收時有通知我嗎?沒有,你可以去看看紀錄,上面有我簽名嗎?因為什麼?說白一點,大部分的社區中眾所皆知的,除了主委、財委、監委這三位領錢時要你蓋章的委員外,其他委員誰理你。

2.本社區每個月除了物管公司,也定期花錢委託機電消防公司為社區進行機電消防修繕,消防公司每個月拿了社區的錢,應該主動協助發現問題,並提報到管理中心及管委會討論是否維修。在制度上,並非是消防委員自己去檢查並發現問題,然後找廠商來維修的。而應該是物管公司與消防公司主動提出問題,送交管委會討論,管委會委員協助擬定政策面,消防公司落實執行面,大家可以去查查紀錄,是否有社區消防問題廠商提出來而管委會故意不處理,或者是消防委員有故意刁難的?

誠如以上所述,我們社區每月已經委託物管公司與消防公司進行物業管理,包含消防檢查與維修,這些問題應由物管公司要求消防公司每月檢查後提出應修繕問題,並提交管委會討論,結果管理中心或機電消防公司並沒有每月將這些結果報給管委會知道,也沒將這些議題列入管委會討論議程中討論,大家可以去查查會議紀錄,消防委員除了最後一次流會的管委會外,哪次會議沒到?

3.本次第三屆管委會所發現滅火器有效期限到99年10月的問題,我必須要澄清,如同上述,消防公司或物管公司並沒有告知本人或第二屆管委會滅火器即將過期需要更換的訊息或任何提案到管委會討論。對於消防的問題,管委會並沒有漠不關心,我們還三催四請的去問,消防檢查的結果是如何?但是結果呢?截至今年區權會前一天,我還特別到管理中心問主任,到底今年的消防檢查結果有沒有什麼缺失,報告在哪裡?獲得的答覆是,結果還沒出來,管理中心也不清楚檢查到什麼問題。結果沒出來,我能怎樣,發飆嗎?

4.另外在今年10月17日區權會後,新的管理委員選舉出來,第二屆管委會進入看守階段,我們的作為就應該看守,不應該在剩下10幾天中有何動作,當然,物管公司也不會在此時找我這位要卸任的委員討論什麼議題,想當然耳,也沒有告訴我後來消防檢查的結果。或許在當時,新的管委會已經取得今年度消防檢查的結果,看了報告並正在罵第二屆怎麼不處理,但從第二屆管委會來看,消防公司或物管公司並未對我或其他第二屆管委會成員等中提及滅火器在10月底要過期的事,我們在區權會前並完全沒有獲得這樣的資訊。

或許有人覺得我在推卸責任,那我只能誠心建議第三屆管委會,社區付費給物管公司與機電消防公司,管委會是多數決,消防委員的權限沒那麼大,如果這些事都要算在我消防委員頭上,我只能說,那我們委託物管與消防公司要幹嘛,如果每個社區的消防委員真要自己去檢查消防,主動報修,就直接委託消防委員作消防工作就好。

David兄現在剛上任已經發現這些問題,我建議,管委會應趁現在廠商都還沒更換,趕緊依合約追究廠商對社區消防檢查的責任才是,拿錢的廠商不追究,反而追究自己前任管委會,我們跟你一樣,都是純粹幫社區服務,重點應該是思考如何改善廠商管理制度及修定廠商合約的不足,防範於未然才是。

這一年參與管委會中經歷很多事,也在此過程中也學到很多,並結交到許多好朋友,我並不孤獨,很多人知道我的為人,路遙知馬力,社區的委員都很辛苦,為社區奉獻時間,如同David兄一樣。我們都應該朝向為社區建立一套良好的制度,讓社區能夠法制化,正常化而努力。

在擔任管委會委員期間,我起碼為社區無償的熬夜了不下數十個夜晚,我自認對自己社區已經盡了我的一份心力,包括你我現在使用的智邦生活館網站,上面的圖與文字,裡面的社區說明..等等,都是我獨自熬夜花了好幾天弄出來的,甚至要求管理中心每天上傳工作日誌,這些我沒有要誰感激我,也沒要別人肯定我,甚至為了這網站還遭受質疑,這些我都無所謂,我做我認為對的事。

這一年的過程有人說我主導管委會,或說我綁架管委會,也或許社區中有些人對我有許多意見,但這一切我都不以為意,我認為我們做的努力是使社區朝向一個優質社區的方向走。過程中被我無意傷害的人在當下我已經當面跟他說抱歉,接不接受我也無所謂,傷害我的人我也要謝謝你當我人生的導師,讓我學到更多,有許多朋友支持我,我們的方向很一致,就是希望社區更好,這樣而已。

我承認我們沒辦法做到100分,過程也有很多缺失需再改進的地方,但我們都在學習,也不要求所有的人都要認同我,或許過了一陣子你一樣會發現,有很多的無力感,很多事不是操之在我們手上。你我並不認識,但我認為你也是位有理想抱負的年輕人,如果你要認識我,小弟隨時歡迎,或許你對小弟的偏見就能化解。我們都是社區的一分子,應該一同致力協助社區建立制度,並對外好好要求幫社區服務的公司才是。

小弟該講的話已講完,你也可以再提出其他100個理由反駁我,但事實上,多說無益,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該為社區做的我也做了,也恕小弟不再回應。


第二屆 消防委員 991116

回應者:David      2010-11-15 12:34:47 IP:60.251.233.***
請問消防滅火器於99年10月份早就過期,林口處於多濕的地方,難保裡面的乾粉不會潮濕結塊,這也應該在九月份~十月份就要聯絡廠商詢價,並開始換裝藥粉,請問那時的消防委員是哪一位?

請問八月份至十份月時就已經發現,多處警急逃生梯燈沒辦法回充,消防主機也無法正確動作,也就是真正發生火災停電意外時,根本沒辦法讓大家知道,並且安全逃出,請問那時的消防委員是哪一位?

11月份新任管委會就已經發現這種種的問題,並也開始訪價,近期就會開始修復,因為我也會害怕阿.....現在重要的是趕快把這個洞補起來,而不是找錯字比賽

請問滅火器過期和警急逃生梯燈沒人處理,為何要等到十一月份才處理? 我們社區的錢太少了嗎? 是否請八至十月的消防委員給全體住戶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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