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
發起人 ovation
2010-12-01 23:06:03 IP:220.136.153.*** 12月18號 星期六 上午9:00. 1F 圖書館. 討論議題已公告在大廳. 請大家踴躍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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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ggy
2010-12-17 17:00:09 IP:61.218.21.***
因為臨時動議提案單没有帶在身邊, 不確定上面是否明確載明此日期, 如果没有載明, 當天應該還可再提出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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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okkyy
2010-12-17 01:00:47 IP:114.37.21.***
不能再更改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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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ggy
2010-12-16 22:33:51 IP:114.198.162.***
部分議題(如"改名藝文大觀")管委會應已作成決議, 根本没有拋到區權會表決~ 當成立管委會之後, 社區更名為藝文大觀應已向主管機關報備, 連賣房子的案件也都跟著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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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okkyy
2010-12-16 15:30:00 IP:114.37.21.***
社區網舉辦的投票結果,會在這次的會議上討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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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ggy
2010-12-16 09:22:03 IP:60.251.102.***
委托書的數量是有限制的~ --------------------------------------- 但受託人於受託之區分所有權占全部區分所有權五分之一以上者,或以單一區分所有權計算之人數超過區分所有權人數五分之一者,其超過部分不予計算。 --------------------------------------- 如果以前述內容第2條件, 社區264戶*1/5 = 52.8, 應該只能收取52張委託書~ 但52張委託書中如果都是社區中較大坪數的住戶, 就會超過條文的第1條件~ 因此, 委託書收到50份左右時, 就應檢討有多少委託書是没有效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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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ggy
2010-12-16 09:12:33 IP:59.124.15.***
填委託書, 除了在末頁簽名, 也應該將選項勾選好, 以避免議案的決定權過度集中在部分住戶的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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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ckLee
2010-12-14 20:08:50 IP:220.137.12.***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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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123sendy
2010-12-14 18:45:39 IP:114.43.45.***
大廈管理條例:受委託者 可行使交付的討論事項 而且也可行使投票權,所以櫃檯人員是什麼都不知道,我是我們社區管委會委員 我們要投票擔心參加人員太少,還請住戶不參加一定要寫委託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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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ingyufeng
2010-12-14 09:28:42 IP:122.124.49.***
不好意思,可否請問一下,所有權人若有事委託他人行使權利,聽櫃台人員說,受委託者無發言權也無投票權,那還需要委託做什麼??請問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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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oss
2010-12-09 10:53:41 IP:119.14.177.***
+1本人也領ㄌ開會通知看ㄌ投票議題也感同身受,我不知道個人ㄉ見解大家是否認同,該爭取ㄉ我們應該極力爭取而增設ㄉ部分我想那是不可能ㄉ除非未來我自己管委會自己做但在不破壞原有空間為原則,至於其他想由建商那裡凹就要看功力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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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ckLee
2010-12-08 07:47:01 IP:219.90.40.***
小弟覺得這是好社區正常發展過程~~ 只因為大家都很熱心!!! 有聽同事說過~因為他們舊社區沒人要管~ 管委會淪落成[職業]管委的提款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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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ggy
2010-12-07 14:25:14 IP:61.218.21.***
當天有機會認識一下吧! 意見相左而被懷疑是營建商員工時, 熱度霎然冷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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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okkyy
2010-12-07 12:31:23 IP:114.37.21.***
很重要的例如攸關消防與安全的當然要趕緊改善 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中討論,還原事件真貌,投票當然是沒錯. 但是...有很多議題 不重要的事情變得很重要 不需要的東西變得很需要 不嚴重的事情被講成很嚴重 是我自己認知和大家不同嗎?? 要求建商給所有東西,又全部都說是建商的錯, 又指責建商非法變更, 疑有侵占背信詐欺..... 這樣撕破臉能解決問題嗎? 也難怪建商根本不想把預收管理費還我們... 整個社區雞飛狗跳的,也沒辦法好好管理,每天發生不完的怪奇事件, 心中總是有塊石頭放不下來,怕哪天管委會又突發奇想. 好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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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ckLee
2010-12-07 11:23:21 IP:219.90.40.***
個人覺得不管議題是否成熟? 總得來個演習,全體動員起來~~ 讓外人知道大觀住戶的團結!! 要不,當成是住戶團聚轟啪呀~~ 也可以借此機會多多認識好鄰居, 先至櫃台領開會通知單喔~~ 請大家前來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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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ggy
2010-12-07 09:11:59 IP:60.251.102.***
認同委員都很努力, 但方向没有明顯聚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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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ittlejame
2010-12-06 22:00:41 IP:114.43.38.***
公設增設部分如果投票通過要求建商增加, 那管委會不是又因此要和建商展開拉鋸戰,....弄好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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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ittlejame
2010-12-06 21:53:26 IP:114.43.38.***
重要的事先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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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Peggy
2010-12-06 21:39:59 IP:114.198.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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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awlin
2010-12-06 21:06:48 IP:119.1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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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QAF
2010-12-06 14:27:17 IP:163.30.20.***
我覺得針對建商變更設計且危及安全的事項討論和表決比較要緊, 其他要求在原設計之外再增設的部分, 會不會到最後就算通過也只是喊喊自娛罷了?! 管理費應先全額退還,再依照每一戶交屋時間開始起算繳納比較合理。 管理費應該不是只有公設有沒有享受到的層面吧, 如果住戶和建商雙方都要占盡便宜, 那一定和拉鋸很久,兩敗俱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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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ittlejame
2010-12-06 00:28:14 IP:114.43.38.***
好主意 只要是以現有公設室內空間作改變,應該是比較恰當的.... 完全不會影響開放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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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reamerof9
2010-12-05 22:34:05 IP:114.45.96.***
增設設施不見得需要改變現有公設環境,可以調整現有設施,例如將高爾夫球室設備,跟建商換其他多數人較希望的設備。(高爾夫球球友先別生氣,請看完下面.............在生氣) 每個人對社區裡有何設施認知都不同,沒在唱歌的,就覺得KTV視聽設備不需要; 沒有小孩的,就覺得兒童設施不需要; 沒在打高爾夫球的就覺得高爾夫球室沒意義; 沒在游泳的,就覺得溫水泳池沒必要。總之,相信大家區權會理性溝通討論,最後尊重大多數人的投票決議,就算最後決定留下高爾夫球室卻不要兒童設施,我也是會欣然接受。(相較之下,個人覺得高爾夫球室,同時最多只能2人,且以後維護/更新設備費用可能較高; 反觀兒童設施可同時多人同樂,婆婆媽媽鄰居們,也能聯繫情感,且溜滑梯維護費用甚低) p.s p.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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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ittlejame
2010-12-05 21:38:49 IP:114.43.38.***
恩....只是有種不知道在堅持甚麼的感覺....呵 對了 為什麼沒有對"改名藝文大觀"投票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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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ickLee
2010-12-05 19:33:01 IP:58.115.115.***
上次有聽說[上城]和[鶴岡]公設有~ 大觀沒有~所以用投票來表決!! 不過假設投票通過~ 建商連管理費餘額都想省~ 個人是不看好建商會願意增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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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ittlejame
2010-12-05 18:22:45 IP:114.43.38.***
剛剛看了開會通知單 有很多議題要表決 有些很重要,有些看不太懂 像是社區增設廁所ktv電影院兒童遊戲室溜滑梯是?? 要增設在哪呢? 我覺得我們社區的公共開放空間設計得很好, 這樣一股腦的增設,有無破壞開放空間景觀的疑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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