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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繳社區管理費?供參考
發起人 匿名      2010-09-10 18:44:15 IP:220.128.113.***
住戶積欠管理費 可訴請法院追討
讀者陳先生問:
社區住戶有人不繳管理費,有什麼法律讓住戶繳錢。目前住戶沒住在社區,但是他還是會帶朋友回家賭博,這樣是不是也算住在社區。如果管委會出面,有何法律依據可向他催繳管理費,若他不繳該怎麼辦?

律師張躍騰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只要是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都有交管理費的義務。同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應繳納的公共基金,或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的費用已逾二期,或達相當金額,經催告仍不繳,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他繳納管理費和遲延利息。
若欠繳住戶沒有住在社區,除非公寓大廈規約對於實際居住在社區者,另有酌減或免除繳費的規定,否則並不減少或免除該住戶繳交管理費的義務。
不理會可強制遷離
至於帶朋友回家聚賭,是否涉及賭博罪,應屬另一問題。
若該住戶不繳管理費已達二期,管委會可寄存證信函,定期限要求該住戶繳錢,若仍未繳,再提告請求該住戶給付應繳納的金額及利息。同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對於積欠費用且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達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者,管理委員會甚至有權可依同法條,以及第三十一條規定,訴請法院將該住戶強制遷離或強制拍賣房屋抵繳管理費。
資料來源:
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
《蘋果日報》法庭中心法律信箱
傳真:(02)6601-6400 法律意見僅供參考
回應者:Peggy      2010-09-13 16:34:38 IP:114.198.162.***
我們社區有很多的公設要維護, 為了美好的社區未來, 每個住戶都應該繳管理費, 而且要準時繳, 才不會出現資金缺口.

回應者:L-小漢      2010-09-11 23:55:10 IP:114.32.205.***
今天朋友到家裡來,有聽到一個好建議!他說他們社區只要沒繳管理費的,先會公佈出來,超過一定期限就會自動鎖卡!也就是說磁卡會被鎖住!
只是我不知道我們的磁卡的系統是不是可以鎖卡,因為每戶的卡都有編號....
我個人覺得這比記存證信函來得有用,就算沒有住在這裡,積欠了很多期,除非他都不來的....如果要來或是要賣總是會要用到磁卡的!應該不錯吧~~
回應者:DickLee      2010-09-10 19:39:21 IP:58.115.114.***
嗯~
個人感覺合理呀?!

您為何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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