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牛牛和妮妮的媽
2011-10-25 07:21:48 IP:219.70.187.***
華中晶站管理委員會 函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989巷1號
電話:02-22483166
受文者:聯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15日
發文字號:華中(管) 字第1001013002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
主旨:有關 貴公司服務自至今人員頻頻異動,亦未能履行契約內容, 本社區提前終止契約服務至100年10月31日止。
說明:雙方協議終止契約,導致發生之諸多重大缺失如下:
1.聯安保全公司違背誠信原則欺瞞本社區管委會,未知會本社區將王豫賢組長調至 貴公司新接手的社區陽光峇里社區服務,未完成社區交接事務工作,導致本社區財務行政工作等停擺。
2.自100年9月28日起 貴公司改由非行政組長能力的臨時代班人員,至本社區擔任早班行政組長一職。所指派人員拒做行政組長工作一職,已經違反當初簽約內容及協定。
3.100年9月份起因王組長擅離職守前,未將本社區應付給維護廠商的帳款交辦清楚,導致本社區失信於廠商,各家廠商是否有依時至本社區服務也無人紀錄,目前電梯及升降機保養卡無人簽署, 貴公司又棄本社區所有住戶的安全不顧。
4.100年9月份因王組長擅離職守,本社區的電話應繳帳單未繳,也
未交代 貴公司人員繳交,導致社區被停話無法使用,使得廠
商與住戶無法與社區聯絡,導致社區名譽受損。
5.100年9月份因王組長擅離職守,導致本社區管理費及帳款明細混
亂,無法做催繳作業使得本社區面臨9月份收支不平衡,導致
本社區管理會無法對所有住戶交代。
6.100年9月29日 貴公司臨時派遣初次至本社區之代班人員,無
相關主管人員到場做教育訓練,將本社區所有住戶財產及生命
安全交給沒有應變能力的保全人員,恰逢當晚凌晨兩點多本社
區臨時停水,住戶當下反應後亦無法馬上處理,也未即時通知本
社區之 專業機電維護廠商(太古機電公司)前來修復,一直到早
上6點20分方由其他住戶告知需通知太古人員前來後,至7點35
分才修 復。造成本社區住戶無法正常作息影響住戶上班及工
作,此部份重大缺失。
7.從100年9月份因王組長擅離職守,至今 貴公司仍無任何處理作
為及改善, 貴公司嚴重失信於本社區。
8.經與貴公司派遣至本社區現場之服務人員確認,皆表示不會操作
本社區之消防緊急通報系統,視社區住戶之生命財產安全於不顧.
9.綜合以上缺失:
一.本社區將暫停支付委託服務費直至缺失改善.
二.本社區將與 貴公司終止合約,因 貴公司違反誠信違約在
先,不得對本社區做任何罰款及要求。及需配合與新任本社區
的保全公司完成交接工作, 貴公司需指派前組長王豫賢至本
社區完成交接工作,詳列清單會同管委會與新聘任保全公司三
方簽認完成交接。
三.本社區之權益損害賠償款另經雙方協定後再從服務款中扣除給
付,聯安保全公司。
正本: 聯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
已由聯安保全 胡永信副理 簽收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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