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牛牛和妮妮的媽
2011-09-15 14:34:44 IP:219.70.190.***
就法律程序而言是合法的
大家要小心阿
<轉貼 >這是南華大 學老師發生的真實事件;
「元誠」這樣惡劣的詐騙討債公司,難道說政府就無法可管嗎?看下面的案例 法院好像是幫凶一樣,難道說就不能幫幫無法律知識
的老百姓嗎?無法律 知識的老百姓真是可憐啊!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各位親愛的友人:
分享 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乖乖 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如下: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誠」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
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 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 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說我 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 「執行命令」。主旨 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於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參考:
1.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2.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或是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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