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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新公告是在講啥
發起人 jan      2010-10-24 01:01:58 IP:114.32.181.***
電梯新公告是在講啥啊?原本不就是自家的汽車格裡面可以停機車或汽車了嗎?為什麼買了車位還要被管是停機車還是汽車呢?不能買汽車的停車位然後停機車嗎?一戶也只有一個機車位,那要是有二輛機車的話要停那裡?停外面喔?看起來不就更亂?太子天廈那邊,如果大家有經過的話,應該就看的到了吧,真是停的亂七八糟的。大家會希望看到這樣的社區嗎?

汽車停車格的清潔費,住戶每個月也都有繳,怎麼過了一年了,還看到公告說汽車停車格裡面停機車的話要多繳五十元?實在是讓人看不懂到底在幹嘛。

應該要管制的是停在停車格外面,然後又會防礙到別人出入的動線吧。

管理員有空拍照的話,怎麼也不會順手關掉電燈呢?特別是地下的車庫,白白的浪費電,也讓我們浪費了白花花的銀子,當然,順手關掉不必要的電燈應該是每個人的責任,但住戶多,就是會有人習慣不好,可能也以為是大家會一起分攤,所以就不在乎,但我們請的管理員也可以順手幫忙節約能源吧.

特別是在晚上,晚上出入的住戶應該少之又少吧,但也沒看到管理員會做這樣的動作。地下室的燈不能不開,但,總可以少開吧。

最後,我還是搞不懂這個公告到底要幹嘛,應該收的費用應該一開始就很清楚了才對,過了一年有這樣的公告,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回應者:版主      2010-10-25 15:36:16 IP:114.32.181.***
非常抱歉,社區停車場管理辦法第19條有詳載(本大樓管機車清潔費每月每位壹佰圓整,停放於汽車格內每月清潔費50元。)而停車場的燈,管理中心也不定時下去巡邏並關掉多餘的燈,但是最希望的是社區住戶都能養成節約能源的習慣,順手關上不必要開啟的燈
,另外關於違規停放的車輛,管委會將於近期開始依照停車場管理辦法執行。
回應者:恩惠      2010-10-24 18:22:59 IP:61.63.103.***
之前管委會曾經說過,機車多停汽車位要收50元清潔費《還未執行》。我有雙車位,一個本來就打算停機車,我曾問過,當初的說法是,一個汽車位只能停一台機車,第二台就必須多付50元清潔費,我認為非常不合理。汽車位那麼大,停兩台機車綽綽有餘,並未超出格子。當初,多買車位的原因,就是考慮機車亂停,會造成管委會,管理上的困擾,才多買車位。沒停汽車還是照繳300元清潔費。機車是100元清潔費,兩台也不過200元。停在自家的汽車位卻要繳350元,這樣合理嗎?管委會是根據什麼樣的標準?我認為應該是超出汽車格外收費才合理。不也很多人停出格外,或壓線的....。之前,有人說過,因為機車都必須經過車道,而鐵捲門的馬達只能幾十萬轉,如果,照這樣的說法,那腳踏車不也一樣嗎?很多社區,汽車位只停機車《未停汽車》,只收取汽車位的清潔費,希望管委會能有合情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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