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侯Sir
2010-09-07 19:51:23 IP:58.115.19.***
說明會的主要目的是給坐落台北市大樓樓管人員及總幹事等
針對電梯、機械昇降設備以及社區大樓機電設備等與一般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機械設備,做全盤的宣導,讓這些設備的使用人與管理人能夠對這些機械有初步的瞭解,更重要的是對故障災變的狀況有妥善因應,以降低突發狀況下對使用者生命財產的傷亡損失!
蠻有收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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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侯Sir
2010-09-11 08:34:27 IP:58.115.30.***
綜觀前述2項案例,本社區在訂定相關管理辦法時,就需要特別的留意避免違反禁止住戶搭乘電梯及公布其姓名的規定!
要懂得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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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侯Sir
2010-09-07 20:06:52 IP:58.115.19.***
2.公寓大廈之電梯,不僅是依據建築法令所設置,而且是住戶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的共用部分,住戶倘積欠管理費,管理委員會理應依據公寓大樓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先向住戶寄發存證信函催告,促請其一定期限內繳交管理費,倘屆期仍不給付,管理委員會自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住戶支付應繳內的費用及遲延利息,而非禁止住戶搭乘電梯及公布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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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侯Sir
2010-09-07 19:57:35 IP:58.115.19.***
分享一下會中的一些授課常識!
1.公寓大廈電梯設置刷卡機之適法性(建管處使用管理科科長)
集合住宅社區基於門禁安全管理需要,裝設電子門禁設施,尚非法令所不許,但樓高11樓以上建築物(本社區樓高14層喔!)緊急用昇降機因係提供消防人員緊急救災使用,不宜設置刷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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