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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停車位管理案例 |
發起人 Hill
2010-03-22 18:42:19 IP:124.219.8.*** 請大家看看別家管委會的做法. http://tw. [法條依據] 民法第 765 條 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民法第 767 條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刑法第 320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刑法第237條第一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