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者:liliven
2010-03-18 22:54:31 IP:220.132.234.***
回覆 Hill 於 2010-03-17 11:08:27 的發文內容: 我先擅用版主權利
將此篇討論文章改成不公開
請社區住戶們先登入再參與討論
要說我獨大也行∼
因為目前這篇文章
我認為已經無法達到對事不對人了
我無法保證所有事項都保持公正立場
因為我自己認為公正
大概並不是代表公正吧
在無法得到所有人認同前
我覺得是無法獲得這樣的事實
請發起人Annie見諒
請各位住戶見諒
版主 安全委員 羅翊恩 | 這個討論區是水悅全體住戶共享的,還是個人的?
個人認為不公正的,並不代表全體住戶都不公正。
可以向智邦反應權利和義務。
這裡的功能不很強,回覆沒有簡訊通知、不能使用html語法、只能上傳1張照片、不能上傳影音.flv,mp4檔...,找個功能強的比較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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