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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門口擺放踏墊、鞋子問題!
發起人 Timmy      2010-01-12 23:18:49 IP:118.161.141.***
我是P8的住戶,上星期天氣好,上了樓頂曬了個被套,想說走樓梯下來好了,一路從12樓往下走,看到有幾層樓的住戶,將踏墊與自家的鞋子就擺在門口,有些就快跟鞋店一樣了,有些還擺了一個小鞋架,
心想:我真的只搬進來2個月,怎麼感覺像住在10年的沒人管公寓,
後來請問之前保全之主任,之前搬進來時不是說不能於自家門口擺放物品,主任回答:管理委員會並沒有給他們明確的說法,所以他們也無法要求住戶需遵守。

我自己覺得電梯一出來,就看到一堆鞋子,真的是蠻亂的,而且電梯出來到自家門口的區域,應屬於公共區域,擺放私人物品,似乎太誇張。
我想請問,管委會對於自家門口擺放踏墊、鞋子問題,目前是否有相對應的看法,不然新社區一下字就像10年的沒人管公寓了!
回應者:niki      2010-03-30 16:34:43 IP:220.134.31.***
感覺管理中心沒有很嚴格在執行樓梯間不放私人物品這項規定,端看住戶是否願意遵守,我們這一棟有住戶放了很久,直到最近才收起來,但也有住戶到現在還沒收鞋櫃...這麼多戶住在同一社區,為了社區和諧與住的安全,住戶們還是該自動自發來遵守比較好,也希望管理中心多加油!
回應者:673      2010-03-30 08:46:52 IP:114.37.78.***
請問本問題,有住戶知道目前管委會的處理方式嗎?在P4P5這棟是好幾樓層都看到鞋櫃出現了。
回應者:eico_yang      2010-01-26 21:49:59 IP:220.132.234.***
即使只放一雙鞋 也算違法

更新日期:2010/01/25 02:00 陳俊雄/北縣報導
中國時報【陳俊雄/北縣報導】


在不妨礙通行情況下,樓梯間到底能不能堆放私人物品?北縣府工務局表示,即使只擺放一雙鞋子,也算違法;板橋地院一審則曾援引法定單人行走寬度平均需求為由,駁回損害賠償請求,但二審認定屋主仍需負一半責任。換句話說,在樓梯間擺放物品,肯定會吃上官司。


北縣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代理科長康佑寧說,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樓梯間為逃生公共空間,原本就不得堆置障礙物或擺放物品,但考量實際使用狀況,縣府都是接獲管委會或民眾陳情、檢舉,才會前往勘查、裁罰。


她說,根據法規解釋,其實連一雙鞋子都不該擺設放在樓梯間,否則即屬違法。


行政機關認定違法,法院審理也有相同見解嗎?


前年發生在三重的一宗樓梯堆鞋害人摔倒案,一審法官認為,挨告的屋主雖在樓梯擺放鞋子,但樓梯寬度仍超過七十五公分,達法定單人行走寬度平均需求以上。


即使有欠公德心,但情節尚未達到民事侵權行為責任中怠於注意之「過失」程度,判決免賠。


但二審高院審理時,合議庭認為,挨告屋主與摔傷女子的過失程度為一比一,仍需負起賠償責任。如果加上刑事判決,為方便而在樓梯間堆置雜物,一旦發生意外代價不小。



回應者:Hill      2010-01-24 12:35:39 IP:122.116.1.***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共梯間是不能擺放私有物品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管委會也無法決議開放。

會請良福物業針對此問題去管理。也有賴大家彼此之間溝通與維護生活空間的安全與整潔。
回應者:Joe      2010-01-23 23:59:01 IP:122.116.1.***
公共區域應是包括 大樓頂樓 管理室 樓梯間沒錯, 這些地方都是有機會發生危險的地方, 就端看我們怎麼去防範與規定, 我想大家生活在一起,一定有很多民生生活習慣難以百分之百的克服, 總不能要求大家不能去曬衣服 曬棉被, 然後自己的包裹也不能放在管理室吧,尤其是大型物品. 如果大家關心的是安全, 那麼是不是就想想怎樣擺比較洽當 是不是戶對戶之間同意就可以擺, 不然就是全面禁止所有的公共區域都不得開放私用.....
回應者:小羽      2010-01-23 02:05:53 IP:118.161.185.***
回覆 姿蓉媽 於 2010-01-22 23:14:22 的發文內容:
不開放比較好ㄅ
以免有人到時不小心因人家放置的物品有個什麼問題
要怎麼處理?
記得先前就有一個新聞是說因大樓住戶將鞋子擺放在自家門前造成鄰居不小心跌倒的新聞
後來是說屬公共地方本不應放置
好像是罰款唷!
所以建議不要開放
不然到時有問題誰負責
之前我也有看到這新聞
我也覺得不該擺放

回應者:姿蓉媽      2010-01-22 23:14:22 IP:220.134.31.***
不開放比較好ㄅ
以免有人到時不小心因人家放置的物品有個什麼問題
要怎麼處理?
記得先前就有一個新聞是說因大樓住戶將鞋子擺放在自家門前造成鄰居不小心跌倒的新聞
後來是說屬公共地方本不應放置
好像是罰款唷!
所以建議不要開放
不然到時有問題誰負責

回應者:Timmy      2010-01-21 22:31:12 IP:118.161.138.***
回覆 nicole.tin 於 2010-01-21 00:48:12 的發文內容:
走道樓梯間屬公共區域, 如果有彈性的作法例如經住戶管委會討論, 規定擺放方式即可(至少鞋子不要亂擺), 不影響逃生,不得放置危險物品等, 應該都可以接受,要擺就擺整潔, 這樣是否比較有個伸縮...
正因為走道樓梯間屬公共區域,為私人所用本來就不合規定,其實無所謂開不開放。
如果真要規定擺放方式的話,哪是否管委會也應需一併討論規定踏墊、鞋架的式樣,達到全社區一致。這樣管委會應該快瘋了!!
而且開放後,如果電梯門口那戶擺的鞋子較多,影響了其他戶進出電梯,還造成鄰居之間的爭端

所以,還是傾向不開放。

回應者:nicole.tin      2010-01-21 00:48:12 IP:220.132.234.***
走道樓梯間屬公共區域, 如果有彈性的作法例如經住戶管委會討論, 規定擺放方式即可(至少鞋子不要亂擺), 不影響逃生,不得放置危險物品等, 應該都可以接受,要擺就擺整潔, 這樣是否比較有個伸縮...
回應者:Timmy      2010-01-20 00:42:07 IP:118.161.134.***
回覆 於 的發文內容:
哇!你是哪一棟阿??蠻想參觀的!!
回應者:Timmy      2010-01-20 00:41:10 IP:118.161.134.***
哇!你是哪一棟阿??蠻想參觀的!!
回應者:Hsia      2010-01-17 21:36:50 IP:220.134.31.***
我也超想把腳踏車放門口.....,但是社區的環境要靠大家共同努力維持,私人物品就進入家中。
回應者:vicky      2010-01-15 11:21:08 IP:61.131.6.***
速ㄚ!當初看房子未買前,看到有人門口擺鞋子還真是不舒服,最好要訂出禁止規定.
回應者:丸子      2010-01-13 15:28:28 IP:124.199.76.***
呵~
看到這個主題...
其實我也好想在門口擺鞋櫃喔!
但....
想到會影響鄰居的進出及感覺...就作罷了!
不過,我想如果每次一出家門就看到鄰居家的鞋櫃和滿出來的鞋子心裡應該不是很舒服吧!!
回應者:36836      2010-01-13 13:01:18 IP:61.218.95.***
請管委會開個會,明確的定個條文吧!不然影響生活品質,以後房子要轉手,也會影響價錢ㄋ
回應者:姿蓉媽      2010-01-13 02:09:28 IP:220.132.234.***
回覆 Timmy 於 2010-01-12 23:27:29 的發文內容:
姿蓉媽,看來我們是同一個電梯的,我是P8-7樓,
你那一樓真的沒有。有空你真的可以去其他樓看看。
有機會我會上樓參觀一下
不過不是通常社區都不能把鞋子放到門外嗎?
回應者:Timmy      2010-01-12 23:27:29 IP:118.161.141.***
姿蓉媽,看來我們是同一個電梯的,我是P8-7樓,
你那一樓真的沒有。有空你真的可以去其他樓看看。
回應者:姿蓉媽      2010-01-12 23:22:31 IP:220.132.234.***
回覆 Timmy 於 2010-01-12 23:18:49 的發文內容:
我是P8的住戶,上星期天氣好,上了樓頂曬了個被套,想說走樓梯下來好了,一路從12樓往下走,看到有幾層樓的住戶,將踏墊與自家的鞋子就擺在門口,有些就快跟鞋店一樣了,有些還擺了一個小鞋架,
心想:我真的只搬進來2個月,怎麼感覺像住在10年的沒人管公寓,
後來請問之前保全之主任,之前搬進來時不是說不能於自家門口擺放物品,主任回答:管理委員會並沒有給他們明確的說法,所以他們也無法要求住戶需遵守。

我自己覺得電梯一出來,就看到一堆鞋子,真的是蠻亂的,而且電梯出來到自家門口的區域,應屬於公共區域,擺放私人物品,似乎太誇張。
我想請問,管委會對於自家門口擺放踏墊、鞋子問題,目前是否有相對應的看法,不然新社區一下字就像10年的沒人管公寓了!
我是P7-5樓的
我們這層就沒這問題ㄟ
我是沒走上樓看
但我看過其他棟的真的有這種問題
(之前參考裝潢時到處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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