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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管線補助費 |
發起人 chzen6619
![]() 這是去年聯合報的新聞 http://www 因為看到其他社區討論 http://myh 新聞的最後一段話提到:民眾在新申裝瓦斯管線時,可以請瓦斯公司提供詳細估價單,如果出現「本支管補助費」或「管線補助費」這個項目,可以拒繳,約可省下五千至一萬元。 我看了欣桃的收據中,管線補助費為7000元 是否可申請退費呢? 新聞的原文: 【聯合報╱記者朱婉寧/台北報導】 2008.09.25 02:17 am 經濟部能源局昨天表示,已發函各瓦斯公司,從現在起、最遲十月底前,民眾申裝瓦斯管線,瓦斯公司不得再收取「本支管補助費(管線補助費)」。民眾約可省下五千至一萬元。 官員說,三月十四日以後申請裝設瓦斯管線的民眾,若已繳管線費,可以向消保單位申訴,要求退費。 能源局表示,很多民眾向反映,申請使用天然瓦斯裝置費用過高,很不合理。能源局調查發現,目前瓦斯公司對民眾的各項收費項目,主要有:表內管、表外管工料費、道路修補費及本支管補助費(管線補助費)等,依管線的長短,須繳給瓦斯公司約二萬至五萬元。不過,因為瓦斯公司的高中低壓管線成本已納入氣體售價的計價,因此經濟部發函要求各瓦斯公司停收管線補助費。 不過官員說,當初這項函令沒有強制性,仍有部分瓦斯公司繼續收這個費用。能源局近日再函令各瓦斯公司,必須修改「公司營業規程」的收費細目,拿掉管線補助費這個收費項目,並要求瓦斯公司於十月底前修改完,且呈報主管機關。未來經濟部也將對斯公司實地查核,了解是否有繼續收費情事。 官員表示,民眾在新申裝瓦斯管線時,可以請瓦斯公司提供詳細估價單,如果出現「本支管補助費」或「管線補助費」這個項目,可以拒繳,約可省下五千至一萬元。 |
![]() ![]() 有機會經申訴要回線補費的必要條件是 2008年3月14日以後申請裝設瓦斯管線的民眾 今天仔細看了收據,印製日期是2008.01.14 所以,退費應該是沒機會了 |
![]() ![]() 經濟部能源局的說法:瓦斯公司原則不收取本支管補助費 http://www 需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瓦斯公司才能收取本支管補助費(或稱為管線補助費): 1.申請裝設之用戶所在地區尚無既設之本支管。 2.本支管敷設成本經合理估計於耐用年限內無法經由從量費回收。 3.應備本支管補助費之計費方式及金額,以書面方式交付管線裝置申請人或用戶確認。 因為附近透天已經使用天然氣,應該有既設之本支管,所以應該不能收取這項費用 另外,要收取這一項費用,需申請人或用戶確認 而申請人(或用戶名稱)就是"龍鎰建設" 因此,希望能於公設交接時,一併跟建商談這一件事 下面這一篇文章有提到收取"管補費"不合理的原因 http://www |
![]() ![]() To 小翔 可否請教,管委會討論後有結論嗎? |
![]() ![]() 瓦斯管線補助費,這件事情我會在管委會上提出 詢問各委員的意見後,再由管委會發怖 |
![]() ![]() 對了,該社區除了要求退還"管線補助費"之外 好像也主張"外管"屬瓦斯公司的財產 應由瓦斯公司吸收 囍來登的申裝收據上,除"管線補助費"7000元之外,其外管裝置費為 :1776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