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米蟲
2009-06-23 14:37:46 IP:219.81.16.***
6月12日管委會決議住戶自行丟棄垃圾,我很納悶?管委會的功能不是提供舒適、便利的環境給住戶嗎?是什麼樣的管委會非要住戶每晚浪費10-20分鐘排排站在大門口等垃圾車?莫非住戶喜歡自己倒垃圾?或者住戶想利用倒垃圾時進行聯誼會?我觀察一些日子,似乎不然;每晚9點20分左右少則2、30人多則4、50人,拎著垃圾袋默默杵立在大門外附近暗處,彼此避開眼神交會或來回踱步作瀟灑狀 ,待垃圾車一來蜂擁而上,奮力一丟,然後面無表情轉身進入社區,就是這樣,沒有人在垃圾車旁多待一分鐘,更沒有人想在身穿汗衫、短褲,腳著拖鞋的窘狀下與鄰居交流聯誼。 反觀同樣鄰近…「蒙地卡羅」「普羅旺斯」甚至沒有幾戶住戶的「西雅圖」都由專人傾倒垃圾,兩三個大黑色垃圾袋靜置路旁,待垃圾車一來清潔人員俐落一丟,兩三秒內垃圾車離開,與本社區比起來優雅多了。難道本社區房價較便宜?住戶經濟條件較差?三百多戶的中型社區每月花不起3、5千元請清潔人員處理?我曾問於與會的委員:因應將來政府用專用垃圾袋 「萬一」有住戶不守規定亂用……,所以……。.真的會這樣嗎?別的社區就沒有這個問題嗎?台北市實施專用垃圾袋十幾年了,台北縣民真的是二等公民?我們不是要升格嗎?不是要和台北市民平起平坐?我們的住戶不是大學教授?老師?鄉鎮公所職員?臺電人員?果真有幾戶如此,我們不是有監視系統嗎?難道游泳池開放萬一住戶出點小意外就不開放了?各位委員大大請給個說法? 請不要先低估您的鄰居水準。 各位親愛的芳鄰想想未來無數個寒流的夜晚,您會離開溫暖的被窩,左手拿傘、右手拎著垃圾袋,身穿厚大衣至少與100多人瑟縮的站在大門外,這時公車壓過的水花濺過來,轎車、摩托車飛馳而過從他〈她〉們的眼光我們是什麼樣的社區? 社區游泳池我不會去游,卡拉OK室我不會去唱,健身房我用不動,可是我會繳管理費因為這些設備是優質社區品質形象的表徵,但是一個連垃圾都要住戶自行丟棄的社區管理費是繳不下去的,不過我们是一戶夠水準的住戶,是絕對不會不繳管理費的,所以只好選擇離開,準備賣屋了!也許鄰居大大會認為有這麼嚴重嗎?當然,因為兩年後鄰近社區成為高級社區而「歡天喜地」成為平〈貧〉民社區。 PS.請版主大大轉告總幹事,對於討論議題請記名表決一切公開給住戶,讓住戶明嘹,因為有權利就有責任,尤其是第一屆委員,社區形象往上提升或下降就偏勞了,謝謝你們,辛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