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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請逕行室內裝修 最高可罰30萬元
發起人 ~ 版主 ~      2012-03-16 15:52:22 IP:211.72.195.***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一般民眾進行室內裝修、裝潢工程時,往往未申請施工許可證,而北市建管處就呼籲,建築物室內裝修不僅要依法申請審查許可,而且還要委託「合法」的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才能確保裝修材料符合建築技術規則「耐燃」與「綠建材」標準,享有安全健康的居住環境。

北市建管處解釋,若委託非法的室內裝修業者裝修,往往採用「甲醛」含量超高的易燃合板裝修,甚至破壞建築物主要構造、防火區劃、消防設備等,不僅對整體建築物安全造成嚴重危害,而且裝修住戶還要受罰,建管處籲請民眾要詳為查證辨識,以維權益。

有鑑於不少市民作室內隔間或裝修工程時,常忽略要申請許可證,建管處就指出,民眾進行室內裝修施工前,應委託內政部登記有案的合格室內裝修業者辦理,做好設計及施工品質控管並依法辦理施工許可證,方可進行施工,否則將依法處罰6萬至30萬元,且仍須補辦手續。

建管處王榮進處長進一步說明,合格的室內裝修業,除應辦理公司登記外,應檢具聘有考試及格領得證書之專業技術人員之證明文件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否則不得執行室內裝修業務。如違反裝修法令規定,必要時得撤銷其室裝業登記證。無內政部登記許可之非法業者,不但欠缺專業法令之認知,且履約糾紛頻傳,如違反相關法令或使用危害健康之建材,甚至破壞房屋結構導致公共危險,往往捲款逃逸更名另起爐灶,徒留消費者面對重新裝修或結構補強之窘境,消費者不可不慎。

20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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