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自用住宅用地申請 |
發起人 coco
2009-06-09 09:30:41 IP:211.72.195.*** 新建房屋或新近取得房屋之土地,如符合土地稅法第九條 及第17條規定之自用住宅要件者,請向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申請 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之稅率為千分之二,一般用地稅率則自千分之十起累進課徵,事關各住戶權益,請於本年九月廿二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次年起開始適用。 可用傳真方式,或以網路方式等申辦 http://www 總局:03-3326181 轉2362 至2369 傳真:03-3390478 地址:桃園市成功路2段17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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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kelly
2009-09-17 19:33:43 IP:219.85.186.***
今天還有很多住戶不知道,請向管理中心詢問。 繳交方式- 9月20日前將申請表格送管理中心或親送本里張里長辦公室, 張里長將會統ㄧ代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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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住戶
2009-09-17 19:10:32 IP:219.85.61.***
如題及公佈欄 9/22截止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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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oco
2009-06-09 13:45:56 IP:211.72.195.***
而且一戶只能有一筆自用住宅 如果還有其他關於稅務問題...還是可以問我 本人略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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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alato.tw
2009-06-09 10:38:33 IP:60.248.36.***
請問一下戶籍要遷過來才可以辦自用住宅嗎? 這好像太專業了喔...應該要去問稅務局才對...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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