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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原則 管委會更健全
發起人 vincent.le      2008-08-26 10:42:35 IP:124.219.18.***
五大原則 管委會更健全

◎任期有限、職務輪替

◎主委、財委、監委三權分立

◎重大決議 至少兩成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住戶規約增列罷免權

◎管理基金盡可能交付信託

〔記者陳品竹╱專題報導〕住宅社區要運作健全,住戶除了可依循政府頒定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住戶規約外,透過制度建立健全的管委會也非常重要。

根據台中市建築管理學會理事長黃瑞嘉指出,管委會要建全,只要能掌握5大原則,大概就不會有問題。

包括委員任期有限、職務有換;一般而言,同樣職務由同樣的人擔任久了,因為職務熟了,就有機會找漏洞「A」錢,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任期限制,最多連選連任一屆,但所擔任職務必須變更,例如本屆擔任財委的,下屆就算連任委員,也不能再擔任財委。這就像銀行櫃檯要常常換職務,辦理不同業務,避免「熟能生巧」而趁機A錢。

再來就是明確主委、財委、監委三權分立;這三個職務掌握整個社區的財產,絕不能有親戚關係,且要落實印章分掌,每月財報應該給住戶每人一份,每次管委會會議在一星期內就要把會議內容、決議公布周知。

另外,就是重大決議,應該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來決議,過去因為開會的人數要過半,對大型社區而言很難開得成,因此一般都授權管委會,但目前法規降為只要1/5的所有權人出席即可,因此反而要勤開這種會議,避免管委會專斷專為。

修正住戶規約,增列住戶有罷免權的條約,現有官方提供住戶規約範本,區分所有權人對管委會只有選舉權,沒有罷免權;住戶可透過大會訂定對管理委員的罷免權及罷免條件等,可防範不肖委員。管理基金則盡可能信託銀行,可制度性地避免不肖主委或財委弄錢。
回應者:ann.postbo      2008-09-03 12:22:27 IP:163.29.35.***
我想我們在網上是一個很好的"舉證空間"
住戶們可以記下日期時間和不良事蹟,
全部由管委會提出糾舉,
由物管公司對全體住戶負責,
因為這是他們的管理疏失,也列為評分標準之一,
對於物管公司和其員工也能夠有警惕之心。
回應者:charles      2008-09-03 09:55:14 IP:60.251.215.***
感謝choukusego的回覆
關於您所提到的問題
版主會立即通知管委會
討論電話費用的攤提比例是否公平
也一併告知管理中心主任
節約使用社區公有資產
屆時將重新公告
物管中心使用公設的管理辦法
回應者:choukusego      2008-09-02 22:35:00 IP:118.161.107.***
請以管委會名義嚴格要求管理保全公司主任與相關人員
(1)在不必要情況下不要開大廳冷氣(有天晚上8點多我發現晚班警衛換人了(可能是代班)!還大辣辣的開冷氣吹(不知道已經吹多久了),當下即要求其關閉, 下個月的電費請保全公司負擔一部分吧)
(2)每月的電話費也偏高: 合理應只給250, 其他請保全公司自負, 我發現警衛很愛打電話, 我每次去拿信他都在講電話, 請將社區的電話全部改成投幣式

大家都很節約! 保全公司確很大方!

回應者:charles      2008-08-29 12:33:37 IP:60.251.215.***
版主有個建議
就是對於有爭議的社區事務(就是管委會不知道該做還是不該做的時候)
在住戶投票前,能夠利用網路問卷的方式
讓住戶能充分表達他們的看法
也讓住戶們有討論的時間
當問卷成功結束後
再進行區分所有權人的實體投票表決
除了可以避免投票門檻不足無法決議的情況
也可以有效地整合大家的意見,縮短會議的時間

提供給各位做參考
回應者:wenhuanchi      2008-08-28 14:56:45 IP:61.57.242.***
1.現行本社區的規範,就是被3/4同意的票數門檻給擋掉了很多案,很多事情都沒辦法作

2.未來若可以僅針對公設重大修繕、公設變更、管理費變動、增減設施(如遮雨棚)....等與各戶息息相關的大型議題(或花大錢的議題),做出3/4同意的票數門檻,可以活絡社區各項事物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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