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andylui031
2011-11-03 10:01:08 IP:175.183.3.***
爰之前看到熱心住戶,對於本年度12/31日中央保全合約到期問題,建議邀請齊家物管回本案場重新進駐管理一文,竟未說明原委情形下,即將該文刪除,又發現匿名發文功能被關閉.
吾人認為:
1.按憲法之平等原則,凡有正常在繳管理費之住戶都應有發文的權力.
2.既然國家之機關,如市府.調查局都可匿名發文反應及提出建議事項,為何本版討論區,卻要將匿名發文功能關閉,如此一來只會降低本板之新訊息提供及減少本討論區之人氣,最後將流於廢版.
本人建請,復原先前之文章及匿名發文功能,以發揮輿論之功能,做好住戶監督之功能,在時間即是金錢的前提下,今日住戶既然已發文,相關被點到名之管理員或保全公司即應虛心接受,畢竟空穴是不可能來風;保全業現歸屬於服務業,住戶在接受完服務後,提出個人感受,依照管理學上之PDCA模式,即符合服務業中的事後考核(C)及改善階段(A),亦為相當合理範圍.最後請重視本人文章之原創性,如未經本人同意擅自將本文複製或刪除,恕本人以侵權行為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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