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協尋.未來公設點交高手 |
發起人 smilewenwe
2008-07-29 10:32:01 IP:60.249.136.*** 看到網路上其他住戶對於他們的社區點交,大多是吃虧,有鑑於此,我看我們社區還不知何時會成立管委會,但萬一明天要成立, 我想我們要及早知道一些資訊,所以, 剛好,上次住對面的先生,提醒我們,要開始注意此事... So, 我決定先找些知識,讓大家看看,希望有幫助 有關 發起人: 史瑞克 - 2007-01-13 17:32:33 - IP 61.121.116.*** 小弟家社區正將與建商做公設點交的工作,然發現建商的"點交明細表"中,許多部份不足,建商的想法是,只點數量,而修繕部份在後續修復,要求增設部份,再另行協商.. 不知林西北版主,有沒有建商的點交明細表可以供參考??還有在點交時,有無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謝謝!! ---------------------------------------------------------- hsieh.ston 我的社區 地下停車場地面破爛,建商說等管委會成立後處理... 管委會成立後,建商說195個車位,車輛需清場,約5天施工期間,不能進出,結果,住戶無法配合,施壓管委會就這樣接收...結果,無賴的建商贏了,其他的公設,建商也可以用這招 ---------------------- 小美女 - 2007-03-18 08:21:12 - IP 211.21.212.*** 回覆 AN 於 2007-03-13 03:13:00 的發文內容: 社區公共設施 不要用『點交』 點交 一詞意涵:指 物品 設備----數量 品項 規格 功能等完全無誤,移交給管委會,這樣 管委會責任重大,尤其是主任委員。 所以 應用 使用權移轉較為適宜。 這是我擔任過 台北市 信義區 有名的建案 主委所學習到的知識,提供給大家參考。 公共設施和設備 『使用權移轉』 使用權移轉程序: 1. 月 日 前 由XX公司備妥所有eat大樓文件書面移交資料 2. 月 日前 進行第一次公共設施及設備 使用權移交 清點工作若有 設備 數量規格不符等問題,以書面記載並請拍照存證,並請XX相關人員簽名認證,若有變更,請 XX公司提出相關證明 3. 月 日前 由管委會委由 專業人員進行設備設施 功能性 檢測 4. 月 日前 XX公司 第一次完成缺失修復,並由管委會或委由專業覆檢 5. 月 日前 XX公司 第二次完成缺失修復,並由管委會或委由專業覆檢 這部份我有特別詢問過律師,他的回覆是, 社區公共設施的部份,區分所有權人原本就有使用權, 所謂點交,就是要把所有權移交過來,成為社區的財產。 第一屆管委會需要將社區所有公有財產拍照列冊, 如果擔心點交後設備有問題,可以尋求專業人士協助外, 可以將公設拍照清楚,甚至相關機電在驗收時,全程錄影存證, 並在點交單上註明,『但若可證明瑕疵存在於移轉前,則由XX建設公司負責。』等字句。 是否有人可以提供更好的建議呢? 回應主題回應本文 -------------------------------------------------- Frank - 2007-03-16 08:58:58 - IP 61.66.243.*** 回覆 AN 於 2007-03-13 03:14:35 的發文內容: 尤其是機電設備部分,這部分很專業,,千萬不要被建商唬去, 建議請專業 機電顧問 協助。 沒錯! 花點小錢請專業人士協助驗收是有必要的, 不然事後要修可是修不完, 而且要花更多錢! 回應主題回應本文 ------------------------------------------- AN - 2007-03-13 03:14:35 - IP 211.76.97.*** 尤其是機電設備部分,這部分很專業,,千萬不要被建商唬去, 建議請專業 機電顧問 協助。 回應主題回應本文 ------------------------------------------- 林西北 - 2007-01-22 17:49:36 - IP 218.211.2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起造人應將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與其附屬設施設備;設施設備使用維護手冊及廠商資料、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機械設施、消防及管線圖說,於管理委員會成立或管理負責人推選或指定後七日內會同政府主管機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現場針對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進行檢測,確認其功能正常無誤後,移交之。 前項公寓大廈之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不能通過檢測,或其功能有明顯缺陷者,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得報請主管機關處理,其歸責起造人者,主管機關命起造人負責修復改善,並於一個月內,起造人再會同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辦理移交手續。回應主題回應本文 ------------------------------------------------ 林西北 - 2007-01-13 17:58:04 - IP 218.211.23.*** 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及不動產首頁交屋篇等相關規範,做為驗收之參考,在這之前,一定要先成立住戶互選〈請勿由建商占過半數委員〉之管理委員會;驗收應用管委會名義發函或驗收,可避免傷和氣及合諧,並能增進大多數住戶共同之利益《切忌單槍匹馬、單打獨鬥,被各個擊破》。 要與建商多溝通及協調,創造雙贏,以上供參考。回應主題回應本文 |
回應者:swhey
2009-10-08 13:30:57 IP:219.69.74.***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7條- ∼起造人∼應將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與其附屬設施設備;設施設備使用維護手冊及廠商資料、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機械設施、消防及管線圖說, ∼ 於管理委員會成立或管理負責人推選或指定後七日內∼ 會同政府主管機關、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 現場針對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進行檢測,確認其功能正常無誤後,移交之。 前項公寓大廈之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及各類管線∼不能通過檢測,或其功能有明顯缺陷者,∼ 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得報請主管機關處理,其歸責起造人者,主管機關命起造人負責修復改善,並於一個月內,起造人再會同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辦理移交手續。 |
回應者:swhey
2009-10-08 03:31:17 IP:219.69.74.***
請各位上網查看 管理委員會如何報備? 高雄市政府建管處網址http://build.kcg.gov.tw/mansion/mansion_a.htm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問與答 http://new |
回應者:swhey
2009-10-08 02:39:43 IP:219.69.74.***
管委會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甚麼? 個人上網及向鄰居取經查訪後學到幾點~ 1. 大樓之必要設備絕對來自建商而非住戶 2. 在沒交接之前不要輕舉妄動任何設備 以免問題責任歸屬不清 3. 無論建商如何說辭~ 一定要等問題解決才能"一樣一樣就個別項目簽字(被誆的案例很多可查) 4. 堅持建商點交的品質需要幫忙時可正式行文相關單位介入協助 5. 詢問現有之清潔及保全人員協助提供問題及狀況 6. 著手訂出讓住戶容易懂的規章 真正重點 而不是厚厚一疊的繁文縟節 |
回應者:swhey
2009-10-08 01:23:52 IP:219.69.74.***
我一廂情願的自動和主委聯絡聊了很久 建議她先分出繁多事項中的"輕~ 重~ 緩~ 急" 及如何積極主動的集思廣益 奈何第二天我應約到了(這星期一)她說委員堅持開會不要委員以外的人參與 我也不便堅持 就離開了 真相~沒有什麼好顧忌敏感不敏感的 只是不知能否讓住戶們真正了解交接的重要性 為自己找到社區中的立場與地位而不淪為二等公民 我並沒有交接的經驗只是以我個人歲月累積的邏輯思考 我更不是輕易受挫或隨便放棄自己權力任人擺佈的人 P.S 剛又送給版主信希望她能看到為我"正身" |
回應者:wh
2009-10-05 06:41:53 IP:114.47.3.***
我們一起協助她堅守承諾, 用行動證明為社區爭取最大的權益, 在這關鍵時刻是否可請妳暫不出國, 留在龍騰, 一起為社區的未來盡一點心力,幫助社區也就是幫助自己, 謝謝(第一次管委會聽到妳的發言相當有建設性,也相當有條理有技巧,龍騰有妳明日一定更好) 請教妳管委會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甚麼? 請妳以妳的經驗協助管委會保握時效做出對社區最有效益的事, 大家一起努力, 加油!另外若有敏感的話題請不要在此討論, E-MAIL給我 , whhorng@ya |
回應者:swhey
2009-10-05 02:13:49 IP:219.69.74.***
我個人也鼓勵主委 寄望她用行動證明 她雖是建商之友人但是會以代表本棟所有住戶的角度 努力積極爭取權益 堅持監督建商 她也承諾 |
回應者:wh
2009-10-04 18:12:30 IP:114.47.3.***
據我所知委員會已決議全權委託主委處理, 主委是盡心盡力處理此問題,由2點半談到7點半,10/5再與各委員商討,對主委個人是相當感佩 |
回應者:suewhey
2009-10-04 00:52:20 IP:219.69.74.***
沒有經驗~ 事小!可以向周邊社區取經 不知道該做什麼~只要有心肯做經驗中學習會進步 只怕~我們掉以輕心 等委員們做了嚴重的錯誤決定 木已成舟一切晚矣!! 所以請不要坐著等委員們做了 再每一個月開會告知!! 像昨天主委和齊家物業談了很久的做了什麼樣的協議或簽了什麼樣的約? 能否主動要求了解!!! 任何簽署能否規定應有至少兩個至三個委員參與呢?? |
回應者:suewhey
2009-10-03 13:57:24 IP:219.69.74.***
H棟正在勾選管理費意見 ~ 40元或45元 問題是~ 沒有清楚說明此費用是否將涵蓋10/1開會提到的機車汽車停車位清潔費?! 如此調查表真的會引起更多糾紛 如何勾選請大家仔細思量 我個人已留意見請委員連絡說明 否則無法勾選 |
回應者:國境之南
2009-10-03 13:32:50 IP:220.228.140.***
到底選出了什麼樣的委員... |
回應者:wh
2009-10-03 08:50:38 IP:114.47.6.***
"選了委員就是由我們開會決定"不少社區的委員都有這樣的看法,結果造成社區委員與住戶嚴重的對立,很遺憾我們這次選出也有這樣的觀念如M棟朱婉雯財委、R2動吳祈忠監委等。因為她們都擔任重要的職務因此籲請該棟的朋友趕快站出來發聲協助她們改變嚴重錯誤的觀念,否則第2屆委員若如法泡製時,後果將不堪設想。 委員不是來做官的、不是來實現個人的想法強迫大家接受,委員說了就算,以個人的意見開會立法要全體住戶遵守,這是嚴重的錯誤,社區的紛擾從此將層出不窮,委員是服務職,應以多數人的意見為主來執行委員會的工作,委員是志工職要有服務的熱忱,才能創造委員與住戶雙贏,社區的品質才能提升,委員的努力才能受到肯定,這是大家共同的願望。 |
回應者:suewhey@gm
2009-10-03 01:45:36 IP:219.69.74.***
親愛的首席住戶們: 你對自己付出的錢買到的屋況及週邊設施滿意嗎? 有需改善的嗎? 想要看緊你的荷包 讓你已付出及接下來的日子將付出的錢得到最好的運用嗎? 你關心你接下來的生活品質嗎? 來當志工!! 收集問題 找出狀況 現在須要你用心協助解決問題的最重要的時候!! 大樓第一任的管理委員們 背負著代表每一位住戶 監督建物品質 建設公司物件的點交 及日後住戶規範之擬定 最重要的是為我們看緊荷包 以及解決問題的重責大任 因為交接內容繁瑣極需每一位關心住家品質的你的幫助 又因常牽涉專業領域 請貢獻您的專長 來當志工!! 收集問題 找出狀況 協助委員們做好他們的工作也就幫了自己!! ............. 10/1的會議有太多讓我聽了非常憂心管委們對爭取建商問題處理的立場 太多不當思考出發角度的言詞 "選了委員就是由我們開會決定" "住戶沒權力在委員會議時發表意見言論" "先多收點管理費才有錢買車牌辨識器" 委員們的立場應是"堅持"先要求建商改善任何每一項已有的問題後才一樣一樣交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