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者:hung
2009-12-14 10:13:55 IP:60.249.151.***
1.因為現有位置停放機車和腳踏車目前都還夠 先不討論以後再論∼ 缺點: 車道無法管制
=>安全考量,應該要管制
2.為了能夠針對車道管制 先發給所有已經登記的機車本社區識別證(不限數量) 等以後辦理位置抽籤後再製作有位置號碼的社區識別證∼ 缺點: 兩種社區識別證的困擾 而且需花兩次費用
=>汽車識別和機車識別有所區分是OK且應該的
=>製作不限停車位的憑證即可,如果住戶樓棟附近的車位滿了,就往後尋找空位,個人住M棟屬於社區後區,這邊的機車位真的是很空,不需堅持要固定停車格
=>如果機車位一直有空能滿足停車需要,憑證就不會有重新製作的需求,真的需要抽籤時,憑證也一樣要1年或2年製作一次,不應為節省這種花費而不製作憑證,降低社區安全需求
3.開放機車和腳踏車停放在自購之汽車格位內 只要不超出格子就可以∼缺點:安全考慮
=>確有安全顧慮,和1個汽車位停2部車的顧慮相同,而且一開放一定看到到處都是汽車機車交錯雜停放,機車進出B2,B3也是另一種安全考量
4.製作標示位置號碼的社區識別證 先辦理位置抽籤~依買賣契約所定每一戶分配一個免費的機車位. 多出的機車位由需要的住戶登記後抽籤 抽到的並需繳交一年NT$1200元的清潔費給社區 同時發給位置號碼的社區識別證(一年或是兩年抽籤一次需待99年區全會討論中決定) ∼缺點: 家中有多輛機車的住戶可能面臨無足夠機車位可停或是付出較多的費用
=>1200太貴了,確實有逼使機車往外停放的顧慮,在目前仍有空位的狀態下,建議委員會可以以每戶1部免費,超出1輛以上部分,以年清潔費300元收費,也照顧一下社區內較為經濟弱勢的機車族群
=>哪天熱門了需抽籤時,再考量提高收費,以價制量
5.多出的機車位也應該規畫部分讓腳踏車停放 腳踏車也應該做社區識別證
=>腳踏車使用停車格,比照機車處理即可
總結建議:
1.發放不限停車位之機車腳踏車停車證,憑證進入社區停車
2.已登記有停車需求之住戶,每戶免費停車證1張,超出部分每證年清潔費300元
3.腳踏車比照機車處理
以上小小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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