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布丁
2008-06-11 08:54:18 IP:61.229.81.***
公共基金是建商於興建大樓時所負責提撥的,這筆錢是放在主管機關,等日後社區成立管委會後與建商點交完成後,管委會就可將這筆錢領回來,公共基金不是住戶要繳的,不要被騙了,我們社區原本也是有預收管理費的問題,最後建商還是要退還溢收的部份,你可以去我的社區看看[高雄市-戀戀英國]
eric - 2008-05-02 20:26:31 - IP 61.59.156.***
本社區之前的處理方式是,預繳的管理費存到社區管理委員會戶頭名下,但預繳的錢是可以抵扣日後的管理費的,例如:當時若是預繳1萬元而現在你們家每月管理費是2000元,那就能抵5個月,若委員會堅持不能扣抵那就是告他們侵佔(此為公訴罪)而且只要一告就是穩贏的!您也可打電話至你們縣市的法律咨詢單位,他們會跟您說的很清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