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珊珊美眉
2009-03-20 15:08:46 IP:118.165.64.***
已開始收管理費了!請問那相對的公設部分(健身房.sap房等等),哪時候可以使用呢?另外,我想請問這個月的管理費已經繳了!點數尚未發放,請問一下(1.)何時開始發放點數?(2.)若4月份才開始發放點數給住戶時,是否會補3月份住戶已繳管理費的點數呢???請知道的委員們指點迷津吧!!! |
回應者:珊珊美眉
2009-03-24 12:02:28 IP:118.165.77.***
回覆 阿飛 於 2009-03-21 22:02:48 的發文內容: 針對公設部分~
暫定4月1日先開放不需要點數的健身房&圖書室~
使用規則在最後討論中~
需要點數的部分因該會在4月底至5月1日開放~
做點數需要時間~
而且需要點數的使用規則也比較需要時間討論~
很多事情必須要多位委員到齊才能討論~
但不少委員有工作及家事要做~
所以並不是每天都能討論到事情~
在此請大家多多體諒委員們無給職的辛勞~
對於水電費部分我個人看法~
目前大公電費由管理費支出這點~
1.部分公設改為每日開放後,電費會徵加多少也還沒人知道吧~
2.同上的夏季用電更沒人知道會徵加多少~
現在根本無法正確抓出管理費需要徵加多少~
所以個人認為短時間內還無法去評估~
最少要等公設都開放一個月後才能抓的準耗電量~
並且要經過住戶投票通過才能改~
而且小公電不可能改由管理費支出~
這關西到各棟住戶的省點觀念~
不可能叫都不開梯廳燈的那幾棟幫都不關燈的人付費吧~
所以跟改後電費單上還是會有[公電費]出現~
公水部份在別主題我有回答過~
目前所有公水費都是管委會在支付的~
並沒有由住戶分攤~
順便在這回應一個問題~
有少數住戶希望地下室及梯廳都改為感應式電燈這點~
1.感應式電燈的損壞率太高~換了之後可能每年都要再換好幾次~
2.感應式電燈反而比現在的更耗電~再加上會不停的開開關關~
所以我個人覺得這方案只會更徵加社區的花費~
最後在這請大家幫個忙~
如果有什麼問題~
還請多分幾個[主題]發表~
這樣才方便大家參與討論及回答~
謝謝~ | 謝謝你的回覆!總算解了我一半的答案了!感恩!
|
回應者:阿飛
2009-03-21 22:02:48 IP:118.165.83.***
針對公設部分~
暫定4月1日先開放不需要點數的健身房&圖書室~
使用規則在最後討論中~
需要點數的部分因該會在4月底至5月1日開放~
做點數需要時間~
而且需要點數的使用規則也比較需要時間討論~
很多事情必須要多位委員到齊才能討論~
但不少委員有工作及家事要做~
所以並不是每天都能討論到事情~
在此請大家多多體諒委員們無給職的辛勞~
對於水電費部分我個人看法~
目前大公電費由管理費支出這點~
1.部分公設改為每日開放後,電費會徵加多少也還沒人知道吧~
2.同上的夏季用電更沒人知道會徵加多少~
現在根本無法正確抓出管理費需要徵加多少~
所以個人認為短時間內還無法去評估~
最少要等公設都開放一個月後才能抓的準耗電量~
並且要經過住戶投票通過才能改~
而且小公電不可能改由管理費支出~
這關西到各棟住戶的省點觀念~
不可能叫都不開梯廳燈的那幾棟幫都不關燈的人付費吧~
所以跟改後電費單上還是會有[公電費]出現~
公水部份在別主題我有回答過~
目前所有公水費都是管委會在支付的~
並沒有由住戶分攤~
順便在這回應一個問題~
有少數住戶希望地下室及梯廳都改為感應式電燈這點~
1.感應式電燈的損壞率太高~換了之後可能每年都要再換好幾次~
2.感應式電燈反而比現在的更耗電~再加上會不停的開開關關~
所以我個人覺得這方案只會更徵加社區的花費~
最後在這請大家幫個忙~
如果有什麼問題~
還請多分幾個[主題]發表~
這樣才方便大家參與討論及回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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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珊珊美眉
2009-03-21 20:04:57 IP:118.165.68.***
回覆 Ellen 於 2009-03-21 14:23:22 的發文內容: 珊珊你好: 針對您的主題做回應是我的個人言論沒錯當然也不代表所有人,個人認為如果大公電的事情沒解決,管委會要怎麼樣去合理地做點數發放?用什麼基礎下去發放?我也很想要知道我什麼時候可以不被限制日期時間還要用好幾百元的押金去使用公設啊~!
針對鞋櫃的問題,只是希望社區住戶們依法源的基礎下做自己想做的事, 因為管委會也是以法源去執行社區的事務,如果大家能好好地看規約及公寓大樓管理條列對等行事,就知道我不是針對想要把鞋櫃放在公共區域的事情而反對!因為規約及條列中就有規定了.而我也只是要提醒各住戶不要被罰(罰金是指公寓大樓管理條列的那個部份),我尊重大家在討論版的發言,我不是管委會的其中一委員,我只是一般住戶針對你的主題做回應不是回覆,如果你覺得我用詞強勢那不是針對你個人,有冒犯之處此對你說聲對不起. :( | 所以,我最後的一段是寫(請委員們指點迷津)呀!就是要委員們回答的!另外,我早也知道你不是委員的其中一員!
|
回應者:Ellen
2009-03-21 14:23:22 IP:60.250.76.***
珊珊你好: 針對您的主題做回應是我的個人言論沒錯當然也不代表所有人,個人認為如果大公電的事情沒解決,管委會要怎麼樣去合理地做點數發放?用什麼基礎下去發放?我也很想要知道我什麼時候可以不被限制日期時間還要用好幾百元的押金去使用公設啊~!
針對鞋櫃的問題,只是希望社區住戶們依法源的基礎下做自己想做的事, 因為管委會也是以法源去執行社區的事務,如果大家能好好地看規約及公寓大樓管理條列對等行事,就知道我不是針對想要把鞋櫃放在公共區域的事情而反對!因為規約及條列中就有規定了.而我也只是要提醒各住戶不要被罰(罰金是指公寓大樓管理條列的那個部份),我尊重大家在討論版的發言,我不是管委會的其中一委員,我只是一般住戶針對你的主題做回應不是回覆,如果你覺得我用詞強勢那不是針對你個人,有冒犯之處此對你說聲對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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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珊珊美眉
2009-03-21 12:42:15 IP:118.165.75.***
回覆 Ellen 於 2009-03-21 09:39:08 的發文內容: 大公電被分攤到各住戶,據我這星期和副主委及工務黃先生詢問的結果,是去年7月分被建商向台電變更由獨立電錶改為分攤到各住戶,當我問到為什麼建商要這麼做,沒人可以回答我原因,我也問過總幹事,他也不知,但我相信建商會這麼做一定是利已去規避某些支出的不是嗎?加上管委會是7月後才成立的,我才了解大公電被分攤到各住戶不是管委會決定的,但是即然管委會成立了,管委會是有權正式發函到台電去將大公電獨立電錶才對.大公電獨立電錶,大公電費由管委會支出,管委會才有法源去管理費(含大公水電),也是絕大部分的社區都這樣做的!現在的大公電攤在各住戶管委會有法源可管嗎??建商搞這招有何用意? 規約上,管委會只能管理"管理費用收入支出及公共基金"吧?這些以外的費用管委會管起來也是違法的!管委會應解決當前大公電獨立電錶的問題,向台電申請儘快將大公電恢復獨立電錶,大公電獨立電錶不應被與建商之間的大公電費問題卡住不前吧!現在大小公電都混在住戶的電費單上的公共電費裡,大家還要管委會和住戶們解釋各棟大小公電,管委會也真是勞心勞力,但是如果大小公電分開,大公電獨立,管委不用花太多時間在這部份了吧!(當然管委會成立之前的住戶大小公電問題,管委會用心力在解決,大家也是有目共賭的)
目前大家還是可以去使用公設呀~!只是要押金而己吧!只是管委會也要將各項設施的管理辦法要先擬定,我去管理中心看了目前的設施管理辦法內容才一頁吧(齊家物業草擬的),不是很詳盡!
物業本身也要站在一個協助的角度用專業及用心去幫本社區新的管委會並做好經營管理!除了勞力之外,也麻煩用一些本身的專業及心力吧?
入住社區後就該付應付的管理費這是理所當然的,不然管委會可支用的管理費沒了,也是用大家先預付的那1萬元去支付管理費.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而且往後住戶們還有公共基金要依管理費的百分比做繳納,這些費用也是要做為社區以後的公設的新增及修繕,如果管委會沒足夠的錢,哪來享受好的公共設施呢?大家也要為社區好好的想一下,因為大家都是住在同一個社區使用一樣的設備,合理的分攤及分配也是應該的. | 請針對我提出疑問來解答好嗎!!!講那些並不是我要的答案!而且,你說公設現在還是可以使用,但是要用押金!這些我都知道呀!不過我要問的是,是哪時候才可以拿著點數每天使用公設,不用設定在假日而已!!!另外,你說的押金一萬元的部份,上次開會時不是就說了那一萬元,已經是從我們住進來開始時,就用那筆錢來做其他的用途了嗎!當初建商也說那一萬元會退還或從管委會成立時來做預扣的,這樣跟你的說法也有出入!我就是不懂才會提出疑問,請知道的人來解答,若你的解答是這樣,很抱歉!並無滿足我的疑問!況且,我寫這些從來未批評任何一位委員的意思!我當然知道各委員們都很辛苦,所以,你在回覆我時不需這麼強勢!另外,你對我回覆阿楓的另一篇鞋櫃和機車位的事有所不滿,那也是你個人的見解!並不代表大家!不想把鞋櫃放置出來的人一大推,在上次開會就已經是有目共睹的了,只是我比較敢把心聲寫出來!至於,要不要這麼做是每一個住戶的自由吧!我們社區的人不致於素質差到會東西亂亂擺吧!大家也是有同理心的ok!最後,還是請你要在回覆時,請針對我的主題來做回覆就好,其他的就不需多做文章了!還是感謝你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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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llen
2009-03-21 09:39:08 IP:60.250.76.***
大公電被分攤到各住戶,據我這星期和副主委及工務黃先生詢問的結果,是去年7月分被建商向台電變更由獨立電錶改為分攤到各住戶,當我問到為什麼建商要這麼做,沒人可以回答我原因,我也問過總幹事,他也不知,但我相信建商會這麼做一定是利已去規避某些支出的不是嗎?加上管委會是7月後才成立的,我才了解大公電被分攤到各住戶不是管委會決定的,但是即然管委會成立了,管委會是有權正式發函到台電去將大公電獨立電錶才對.大公電獨立電錶,大公電費由管委會支出,管委會才有法源去管理費(含大公水電),也是絕大部分的社區都這樣做的!現在的大公電攤在各住戶管委會有法源可管嗎??建商搞這招有何用意? 規約上,管委會只能管理"管理費用收入支出及公共基金"吧?這些以外的費用管委會管起來也是違法的!管委會應解決當前大公電獨立電錶的問題,向台電申請儘快將大公電恢復獨立電錶,大公電獨立電錶不應被與建商之間的大公電費問題卡住不前吧!現在大小公電都混在住戶的電費單上的公共電費裡,大家還要管委會和住戶們解釋各棟大小公電,管委會也真是勞心勞力,但是如果大小公電分開,大公電獨立,管委不用花太多時間在這部份了吧!(當然管委會成立之前的住戶大小公電問題,管委會用心力在解決,大家也是有目共賭的)
目前大家還是可以去使用公設呀~!只是要押金而己吧!只是管委會也要將各項設施的管理辦法要先擬定,我去管理中心看了目前的設施管理辦法內容才一頁吧(齊家物業草擬的),不是很詳盡!
物業本身也要站在一個協助的角度用專業及用心去幫本社區新的管委會並做好經營管理!除了勞力之外,也麻煩用一些本身的專業及心力吧?
入住社區後就該付應付的管理費這是理所當然的,不然管委會可支用的管理費沒了,也是用大家先預付的那1萬元去支付管理費.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而且往後住戶們還有公共基金要依管理費的百分比做繳納,這些費用也是要做為社區以後的公設的新增及修繕,如果管委會沒足夠的錢,哪來享受好的公共設施呢?大家也要為社區好好的想一下,因為大家都是住在同一個社區使用一樣的設備,合理的分攤及分配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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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珊珊美眉
2009-03-21 04:25:00 IP:118.165.75.***
回覆 珊珊美眉 於 2009-03-21 03:50:16 的發文內容: 以下2位本住戶的心聲,也請管委會多費心了!雖然我對大公電的供要歸於管委會或住戶的部份,本人採已各住戶們大多的決定為目標,不管最後是管委會出或各住戶出,我都同意!但我想的是,當初怎麼沒有先行徵求各住戶的決定之後(也就是大家都少數服從多數),大家一致同意後(當然管委會也都做好了新建立電錶的部份了)或(不裝新電錶由住戶繳納),再來收取管理費用呢???(雖然我家很少去使用公設部分,但是,有些會影響到我們住戶的事,都還沒解決為何就先收管理費!這是我心理覺得非常不妥的地方!)既然,還有一些問題尚未解決,為何先收取管理費???但事實上管理費已經收取了,在講這些也於事無補,只是希望不要影響到大家住戶的權力為優先!尚未解決的事,也請位委員們儘快解決,別像建商一樣一拖再拖(相信委員們之前要大小公電資料的事來說,就是這樣)!公電住戶們都很急,大家也都還在等個交代(不管是您們對建商也好,或我們住戶對管委會也好!我們都還再癡痴的等答案!)因為知道對委員們的信賴,我個人不會一直去追討委員們,畢竟知道你們都有再付出!我知道我們是新的社區,有很多的事情需一項一項解決的,我們的委員們個個都很賣力也很辛苦!再此先向各委員們道謝!但事情都有分輕重緩急,有些事情可以爭隻眼必隻眼,有些事情確是要你們委員們去強力執行的!這些大小事,都是你們委員們利用下班之餘去勞心勞力的!我很感激委員們為我們社區目前貢獻的一切!也希望我們社區有些待急迫想知道的事,能夠知道個答案! | 拍謝!因為剛剛才看到鄭財委於03/18的公電退費解答之問題!所以,刪除以上有關電費的字樣!在此本人深感抱歉!鄭財委真是謝謝你了!辛苦了!但本人還是有疑問耶!可以退費是指,就從第一次繳電費時開始算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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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珊珊美眉
2009-03-21 04:25:00 IP:118.165.75.***
回覆 珊珊美眉 於 2009-03-21 03:50:16 的發文內容: 以下2位本住戶的心聲,也請管委會多費心了!雖然我對大公電的供要歸於管委會或住戶的部份,本人採已各住戶們大多的決定為目標,不管最後是管委會出或各住戶出,我都同意!但我想的是,當初怎麼沒有先行徵求各住戶的決定之後(也就是大家都少數服從多數),大家一致同意後(當然管委會也都做好了新建立電錶的部份了)或(不裝新電錶由住戶繳納),再來收取管理費用呢???(雖然我家很少去使用公設部分,但是,有些會影響到我們住戶的事,都還沒解決為何就先收管理費!這是我心理覺得非常不妥的地方!)既然,還有一些問題尚未解決,為何先收取管理費???但事實上管理費已經收取了,在講這些也於事無補,只是希望不要影響到大家住戶的權力為優先!尚未解決的事,也請位委員們儘快解決,別像建商一樣一拖再拖(相信委員們之前要大小公電資料的事來說,就是這樣)!公電住戶們都很急,大家也都還在等個交代(不管是您們對建商也好,或我們住戶對管委會也好!我們都還再癡痴的等答案!)因為知道對委員們的信賴,我個人不會一直去追討委員們,畢竟知道你們都有再付出!我知道我們是新的社區,有很多的事情需一項一項解決的,我們的委員們個個都很賣力也很辛苦!再此先向各委員們道謝!但事情都有分輕重緩急,有些事情可以爭隻眼必隻眼,有些事情確是要你們委員們去強力執行的!這些大小事,都是你們委員們利用下班之餘去勞心勞力的!我很感激委員們為我們社區目前貢獻的一切!也希望我們社區有些待急迫想知道的事,能夠知道個答案! | 拍謝!因為剛剛才看到鄭財委於03/18的公電退費解答之問題!所以,刪除以上有關電費的字樣!在此本人深感抱歉!鄭財委真是謝謝你了!辛苦了!但本人還是有疑問耶!可以退費是指,就從第一次繳電費時開始算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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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珊珊美眉
2009-03-21 03:50:16 IP:118.165.75.***
以下2位本住戶的心聲,也請管委會多費心了!雖然我對大公電的供要歸於管委會或住戶的部份,本人採已各住戶們大多的決定為目標,不管最後是管委會出或各住戶出,我都同意!但我想的是,當初怎麼沒有先行徵求各住戶的決定之後(也就是大家都少數服從多數),大家一致同意後(當然管委會也都做好了新建立電錶的部份了)或(不裝新電錶由住戶繳納),再來收取管理費用呢???(雖然我家很少去使用公設部分,但是,有些會影響到我們住戶的事,都還沒解決為何就先收管理費!這是我心理覺得非常不妥的地方!)既然,還有一些問題尚未解決,為何先收取管理費???但事實上管理費已經收取了,在講這些也於事無補,只是希望不要影響到大家住戶的權力為優先!尚未解決的事,也請位委員們儘快解決,別像建商一樣一拖再拖(相信委員們之前要大小公電資料的事來說,就是這樣)!公電住戶們都很急,大家也都還在等個交代(不管是您們對建商也好,或我們住戶對管委會也好!我們都還再癡痴的等答案!)因為知道對委員們的信賴,我個人不會一直去追討委員們,畢竟知道你們都有再付出!我知道我們是新的社區,有很多的事情需一項一項解決的,我們的委員們個個都很賣力也很辛苦!再此先向各委員們道謝!但事情都有分輕重緩急,有些事情可以爭隻眼必隻眼,有些事情確是要你們委員們去強力執行的!這些大小事,都是你們委員們利用下班之餘去勞心勞力的!我很感激委員們為我們社區目前貢獻的一切!也希望我們社區有些待急迫想知道的事,能夠知道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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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阿楓
2009-03-21 00:41:25 IP:58.114.240.***
1.贊成大公電應由管理費支出;且應裝獨立電表
2.關於以坪數換點數作法也贊同;不過若是點數用不完使否應該想個辦法解決,例如:折抵管理費。否則是否會對使用少的人造成不公平
3.認為點數扣抵應採取某些某些公設需點數;某些不需點數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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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llen
2009-03-20 20:57:39 IP:58.114.240.***
1)大公水電:必須獨立電錶並且由管理費支出(目前大小公電是併在一起灌到各住戶),大家繳的管理費(應含大公水電)是用坪數做單位去繳交也要用坪數換點數去使用公設的才合理,管委會才有規約及法源去針對管理費做管理,目前大公電是用總戶數去平均分攤而以後使用公設是卻用坪數去換點數的話是不合理的!可否請管委會儘速正式去函台電將大公電獨立電錶,將大公電以管理費支出,重新計算應繳的每坪的管理費用!這件事情沒解決,如何處理使用公設的分配問題?
2)公設的使用管理辦法:如果社區採用點數制使用公設,每項公設的使用管理辦法都要收取點數並依各項設施必要做斟收清潔費或押金,以避免使用中損壞或是被破壞!(不然壞了誰要賠?)當月繳交管理費(含大公水電)的住戶才可以拿點數使用公設,當月點數限當月使用!另外,如果以現行大公電非管理費項目由各住戶自行繳交,那如果有心的住戶不繳大公電有繳管理費,也可以使用公設嗎?這又是一個不合理的問題,管委會也很難或是很麻將去查吧?
3)大家都開始繳管理費了,社區的財報資訊也要透明化!
以上建議都是絕大多數的社區在使用的方式,希望管委會能夠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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