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布丁
2009-03-08 20:43:09 IP:122.116.150.***
當初入住時有先詢問過銷售員!他說那是預繳的管理費等管委成立後才會收取的!金額按月去扣!為何先入住的住戶會先動到那預繳的1萬元呢!這樣真的很不公平耶!物業在管委會沒成立之前就進駐!那請問他們所報的價格是合理嗎!也不是由住戶這邊所以選而是建商或者但銷那邊的決定!如果真要負擔這筆物業管理支出!已經先預繳的住戶們大家是否有想到還沒賣出的空屋部份是不是建商要要負擔呢!一樣要以305戶為基準不是嗎!實在覺得不該是我們負擔!而是管委還未交接前應該由建商負擔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