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Ellen
2009-03-07 23:19:21 IP:58.114.240.***
明天即將要討論管理費了,請問是不是公共基金要一起討論進去?規約裡管理費和公共基金是分開的收取的,公共基金是以管理費的一定比例向住戶分開收取,如果管理費即將要開始收的話,公共基金也要一起收吧?對於未賣出戶的管理費是建商先付,公共基金也必須一併向建商收取,不然現在先收管理費不開始收公共基金,就等於讓建商省了一筆對社區應付的支出,這是對社區有益的,不知道大家認為呢?
以上建議,希望能在明天的議題中被討論進去.... |
回應者:Ellen
2009-03-08 02:04:39 IP:58.114.240.***
回覆 阿飛 於 2009-03-07 23:53:39 的發文內容: 公共基金就我所知不是向住戶收的~
詳細部分明天請參加會議~
我會請建商說明清楚~
| 我明天會參加會議, 不過就公共基金部份,建商建造時本來就提撥公共基金到縣政府機構,等社區所有公共設施及設備由管委會點交完成後無誤,文件備齊才能向縣政府申取領取.
我們的規約第10條第1款及第四款就說明了公共基金和管理費是分開由區分所有權人繳的.所以公共基金是一定要繳的,而且目前管委會都還沒有決定要繳交的金額是管理費的百分之幾吧? (5%~20%) 對建商來說,對於未賣出戶數,建商只要繳每坪40元的管理費就好了,只要本社區沒決議收公共基金,就不用對公共基金的部份做繳納.對他們來說就省了一筆支出. 社區的住戶現在繳一定比例的公共基金總比往後要平均分攤一比重大的工程或修繕款來得好吧? 以上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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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阿飛
2009-03-07 23:53:39 IP:118.165.86.***
公共基金就我所知不是向住戶收的~
詳細部分明天請參加會議~
我會請建商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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