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Karen
2008-10-31 00:42:30 IP:123.204.107.***
前提:以下提問若是因為我理解力太差而誤會,請務必見諒(我年紀小~甚麼都不懂...)
1.請問發文負責人是誰?若有議題需先行提出才可以的話要提給誰看?
2.請問會議主席是誰?
3.請問通知單第七點第(七)項(簡稱7-7):住戶如有意見表達,請於報到時以書面方式提出,以利管委會"成立後"協處並回覆意見==>請問是何種書面方式?需要有啥統一表格嗎?還是到時現場自然會提供?沒有的話用廣告紙背面寫可以嗎?回覆人員只需要正式委員們就可以了?那建設公司不就...?
4.請問附件:上閤築社區住戶規約是屬於草約還是...?
5.請問規約第一條"無權占有人"是蝦米?
6.請問小公設是指哪些?大公設是指哪些?有明細嗎?
7.請問規約裡的共用部分.約定專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明白點說是指哪些明細?(不用文言文很久了捏~)
8.請問規約2-2:本社區周圍上下外牆面為共用部分,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住戶共同維護其外觀使用,起造人(含委託之業務銷售公司)為銷售之目的得於銷售期間"無償"共同使用及帶領客戶參觀(後略)==>是說如果業務帶客戶上樓看房子或是看屋頂之類的電梯上上下下的電費,起造人也不用支付嚕?
9.請問規約第八點,實在是有看沒有懂~(看到這你們該不會說我呆吧!)
10.請問規約3-3-5:約定專用或約定共用事項.以及規約3-4:會議之目的如為專有部份之約定共用事項,應先經該專有部份之區分所有權人書面同意,使得成為議案.==>是說"約定共用事項"雖是議題之一,但如無事先經這專有部分的區分所有權人書面同意,也不能成為議題嚕?那是指如果要提出電梯的用電問題,必需要所有住戶書面同意才能成為議題嗎?(真的不要打我~~~)
11.請問規約10-4:管理費以足敷開之為原則,公共基金依每月管理費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收繳,其費率由管理委員會訂定之(後略)==>如果我的po文:<請問有關於"回饋金"一事>裡面內容是成立的,那麼,公共基金的來源是否少了啥?
以上
相信建商成員以及管理公司代銷公司都看的到這些,明白點說,盡快出個聲吧!不要開會前一天才出聲~這樣真的會有記者唷~(好像有住戶的記者朋友最近頗閒~)感謝您的耐心及度量看完這些!
...看到這...相信各位已經累了也已經無言了...哪來的時間看這些...這都要多虧我的失眠...終於有用處了!
感謝有耐心的各位回答我這傻孩子的問題! |
回應者:阿楓
2008-11-03 23:16:17 IP:58.114.240.***
回覆 Karen 於 2008-10-31 00:42:30 的發文內容: 前提:以下提問若是因為我理解力太差而誤會,請務必見諒(我年紀小~甚麼都不懂...)
1.請問發文負責人是誰?若有議題需先行提出才可以的話要提給誰看?
2.請問會議主席是誰?
3.請問通知單第七點第(七)項(簡稱7-7):住戶如有意見表達,請於報到時以書面方式提出,以利管委會"成立後"協處並回覆意見==>請問是何種書面方式?需要有啥統一表格嗎?還是到時現場自然會提供?沒有的話用廣告紙背面寫可以嗎?回覆人員只需要正式委員們就可以了?那建設公司不就...?
4.請問附件:上閤築社區住戶規約是屬於草約還是...?
5.請問規約第一條"無權占有人"是蝦米?
6.請問小公設是指哪些?大公設是指哪些?有明細嗎?
7.請問規約裡的共用部分.約定專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明白點說是指哪些明細?(不用文言文很久了捏~)
8.請問規約2-2:本社區周圍上下外牆面為共用部分,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住戶共同維護其外觀使用,起造人(含委託之業務銷售公司)為銷售之目的得於銷售期間"無償"共同使用及帶領客戶參觀(後略)==>是說如果業務帶客戶上樓看房子或是看屋頂之類的電梯上上下下的電費,起造人也不用支付嚕?
9.請問規約第八點,實在是有看沒有懂~(看到這你們該不會說我呆吧!)
10.請問規約3-3-5:約定專用或約定共用事項.以及規約3-4:會議之目的如為專有部份之約定共用事項,應先經該專有部份之區分所有權人書面同意,使得成為議案.==>是說"約定共用事項"雖是議題之一,但如無事先經這專有部分的區分所有權人書面同意,也不能成為議題嚕?那是指如果要提出電梯的用電問題,必需要所有住戶書面同意才能成為議題嗎?(真的不要打我~~~)
11.請問規約10-4:管理費以足敷開之為原則,公共基金依每月管理費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收繳,其費率由管理委員會訂定之(後略)==>如果我的po文:<請問有關於"回饋金"一事>裡面內容是成立的,那麼,公共基金的來源是否少了啥?
以上
相信建商成員以及管理公司代銷公司都看的到這些,明白點說,盡快出個聲吧!不要開會前一天才出聲~這樣真的會有記者唷~(好像有住戶的記者朋友最近頗閒~)感謝您的耐心及度量看完這些!
...看到這...相信各位已經累了也已經無言了...哪來的時間看這些...這都要多虧我的失眠...終於有用處了!
感謝有耐心的各位回答我這傻孩子的問題! | 在此先謝謝Karen 了!他真的是看的很詳細ㄟ
1.首先小公設是指該棟建築中的逃生梯、消防設備、電梯等公用物品及樓梯口等非住家的設施。大公社則是指花圃、各項健身及交誼廳等公設(同時亦含有警衛室等)。
2.共用部分簡而言之指的是外牆,地下室則為除了車位(指的是大家所購買之法定車位其為約定專用部分)等公用設施含樓梯;車道等。及各項非屬專有部份之設施場地(即未登入於建物所有權狀者皆屬之)
3.規約2-2:部分我認為若是如其中所述『無償使用部份』應該是指
大樓外牆之廣告物,及公共設施之使用。是否將其中之電費納入可能會有所爭議。
4.關於公共基金,根據我朋友的說法應該分為3部分,一、管理費(住戶依約定比例支出,且我們都已預繳了)二、獎勵車位回饋金(由於本社區皆為法定車位故沒有此項收入)三、建設公司銷售回饋金(應該就是Karen所言的回饋金,這部分主要是支用於日後公設修護及修改之經費),但詳情還需請教於專業人士。
我想當天我們應主要針對經費多寡及公用電費、社區部分公用設施為主要詢問議題。
|
回應者:joe
2008-11-02 17:18:31 IP:122.116.150.***
看過了,很詳細,很盡心,
真是辛苦了。
|
回應者:Matt
2008-11-02 08:56:21 IP:58.114.240.***
A1A2棟 B1樓層電梯出口也是一樣
一出來就被停車格,機車格全擋住
若該停車位售出且有人停車那就不太能走路了
這問題也要一併納入討論
|
回應者:jui_yi
2008-11-01 11:32:55 IP:220.135.171.***
+1 給karen一個熱烈的掌聲..
我也有問題想問!
B7B8棟 B1樓層電梯出口 是否動線設計不良?
全是車位.走道甚至只有1個機車格寬度不到..
偏偏又有人停一台腳踏車....
只能行走未入住及未停車的停車格...
|
回應者:Matt
2008-11-01 10:44:09 IP:58.114.240.***
請大家每天到社區公佈欄看Karen(副版主)所整理的版上的議題
這可是犧牲她的睡眠時間所整理出來的
若各位發現有任何社區議題尚未整理進該檔案裡
請馬上提出
Karen會再協助整理進檔案中
請各位再給karen一個熱烈的掌聲
|
回應者:Karen
2008-10-31 00:47:28 IP:123.204.107.***
<<更正>>9.第八點請改成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