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的鄰居,有緣在此認識,請各位先至住戶設定區自我介紹哦!
社區討論版
B5.B6的住戶請注意
發起人 Debbie      2008-10-27 08:25:44 IP:58.114.240.***
煩請B5.B6的住戶到頂樓去一趟
7月28號搬進來到現在
從未上頂樓
昨天老公為了上面架設天線問題
因為反應了一個多月都未有答覆
所以帶我上去
天線問題一來有輻射線二來對我們家電視收訊有影響
不知別互有沒有一樣的情形
後來一上樓發現
竟然有比天線更嚴重的情形
我們頂樓的逃生門居然放了一座沙發
這有關我們安全的問題
聽說管理員有去跟該住戶談過
而他們的回應居然是
那是他們的地方
在這裡真的是不得不提出
14樓住戶你們再你們家外面放了一座雙人座沙發也就算了
但是頂樓的部份麻煩可以把那沙發移走
在大廈管委調文理
公設的部分都是不能擺放私人物品
不過為了鄰居大家方便
只要雙方協調好那也就OK∼
再來一點讓我覺得更離譜
頂樓居然有養狗
而非我們這一棟的
最重要的是狗屎一大堆
我自己也有養狗
希望抱持著相同的理念
居然要養就不要造成別人的困擾
如果遇到下雨天
如果讓那狗屎阻塞排水孔
這樣受害的是大家
真心的希望
一個好的環境
一個好的社區
希望大家共同維護
家是一個避風港
遠親不如近鄰
希望這一個社區就像一個大家庭
每個住戶都能和睦相處
讓我們的社區能成為一個模範社區

回應者:Matt      2008-11-11 09:54:04 IP:122.146.3.***
本公寓大廈法定空地、樓頂平臺為共用部分,應供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住戶共同使用,非經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不得約定為約定專用部分。
回應者:yen591214      2008-11-08 22:28:40 IP:58.114.240.***
真的很沒品,那主人與狗有何兩樣呢?虧還讓你當最高等的動物"人類"..
希望11/9的社區住戶會議,各位住戶能撥空參加並踴躍提議發言,為我們自己爭取權益,然選出真正屬於我們自己住戶的管委會,訂定出完善的社區管理條款,千萬不可讓一些可能是建商委託的假人頭當選管委...
我相信只要我們大家團結一致,那我們的社區一定是"明天會更好"...
另,衷心的感謝版主與其他熱心的住戶於11/8的小型會議中,彙整出那麼多的資料供大家參考,謝謝您們....
回應者:Jeff      2008-11-04 14:32:04 IP:122.146.16.***
真的是很超過~
我發覺有些住戶應該以前是住那種古老公寓,
樓頂都當作是自己家,違規蓋房子蓋花樸,
所以想說買頂樓可以在多出更多自己的空間,
現在這裡不是單存只是5樓10戶的公寓,
上百戶的社區是要大家一起維護,人越多越需要規章凝定,
才能維持好社區的安寧,祥和~
住在這裡,大家都需要一起維護,不良住戶,住戶們就一起抵制!
回應者:Simon      2008-11-02 15:13:54 IP:118.165.85.***
哇...這麼誇張喔...
在頂樓放東西,還有養狗,頂樓是你買的嗎!?
這實在沒道德,有辦法拿張頂樓的所有權狀來最好上面還是你的名字。
不然不是你家的地方還放自己的東西,怎麼有這種人啊
回應者:Debbie      2008-10-28 07:36:18 IP:58.114.240.***
謝謝妳∼
社區有妳這麼熱心公益咱們真的是有福氣了^^
等妳入厝ㄜ
回應者:Karen      2008-10-27 23:22:35 IP:123.204.107.***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民國 95 年 01 月 18 日 修正

第16條
.....(前略)

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

回應者:Karen      2008-10-27 23:13:53 IP:123.204.107.***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民國 95 年 01 月 18 日 修正

第06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1.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2.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3.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4.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5.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進入或使用,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回應者:Karen      2008-10-27 17:24:11 IP:123.204.107.***
這真的很誇張~
有沒有啥方法可以對這些誇張行徑的住戶作為加以強制處理呢?
軟性勸告無用的話~
只好來硬的~
(正在上網查詢有關法律中...)
回應者:訓哥      2008-10-27 17:03:07 IP:218.32.224.***
太不應該了 !怎麼我們社區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呢?
我想這樣的人不考慮到別人的想法,
我們這個社區是不歡迎的 !
回應者:布丁      2008-10-27 16:01:59 IP:122.116.150.***
怎麼就是有一些莫名奇妙的人!既然是社區也就是大家共有的環境!就該請共同維護尊重彼此吧!不然只會遭來漫罵聲!擺沙發!還有在樓頂放你養的狗任意大便!真的很可恥耶!就好像別人在你家門前大便尿尿你有何感想!不尊重你自己也該尊重其他住戶的感受吧!既然搬來這社區!就該知道社區的法則!還有B5B6樓下一樓的住戶私自將桌以擺在外面泡茶抽菸!也是很不應該的行為!請彼此多尊重彼此吧!
回應者:ken      2008-10-27 15:17:40 IP:60.250.91.***
現在大家都比扯的嗎~
環境是靠大家維護~
請不要有些人~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像違建的~頂樓養狗的~改天就來去檢舉你~
回應者:chengliber      2008-10-27 12:36:47 IP:139.223.11.***
這•真•的•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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