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yclin
2011-09-20 17:07:17 IP:118.169.176.***
請各位有志於為本社區盡一份心力的住戶們, 一起去參與吧!
如果有人認為目前管委做不好, 請記得替大家記錄下來, 才不會下次又高票當選; 如果有做的好的管委, 也拜託替大家標記出來, 或許經過這樣幾屆的汰換掏選, 一定能遴選出更具有公信力的管委會成員!
畢竟這屆管委會的組成, 大都是沒人要當而不得不當的, 相信有看過區權會投票結果的人都很清楚, 兩三票就當選, 要不然就是很衰的被遞補趕鴨子上架, 白天很累每隔半個多月還要開馬拉松直達通宵的管委會, 相信真心想要為社區服務的人, 應該不至於連兩三票都拉不到吧?
By當的很無力的管委成員之一 |
回應者:匿名
2011-10-20 08:45:49 IP:61.219.36.***
回覆 gordon999 於 2011-10-19 22:05:47 的發文內容: 怎麼社區裡會有這麼多的問題咧?如果發言都不要用匿名每個人都為自己言行負責,大家開誠佈公充分溝通,就不會彼此隨便批判造成誤會... | 您好~
您是新來的嗎? 現在智邦網好像已經沒有匿名的功能了!
匿名的人,名字就叫做"匿名",就像您gordon999,您名字寫這樣我也不知道您是幾號幾樓啊??
另外,請問誤會在哪裡啊??我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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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ordon999
2011-10-19 22:05:47 IP:112.105.191.***
怎麼社區裡會有這麼多的問題咧?如果發言都不要用匿名每個人都為自己言行負責,大家開誠佈公充分溝通,就不會彼此隨便批判造成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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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BUNKER
2011-10-17 12:28:18 IP:163.20.242.***
回覆 yclin 於 2011-09-23 08:37:48 的發文內容: 感謝在討論板上面, 每位住戶熱心的回應, 會在這幾天的閒暇時間去領單簽名, 把相關程序辦妥.
相信有你們的熱心參與, 社區一定能更加團結與程長, 之後就麻煩各位繼續為新橫濱一起努力, 謝謝大家! | 既然有熱心的住戶願意挺身而出為社區服務,我還真的滿期待有新血能加入目前的管委會,讓不同的意見也能在管委會中發聲。
委員,既然都公開回應要辭去職務了,希望您能早日卸下重擔可以好好的規劃自己的生活,相信您不會是沒有誠信的人。最後向您表示謝意,這段日子辛苦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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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匿名
2011-10-17 11:12:02 IP:61.219.36.***
哈!~現在看來在這邊講辭職都是講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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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匿名
2011-09-23 12:07:45 IP:61.231.24.***
身為新橫濱的一分子,
誠摯而衷心的感謝大家為社區的所有努力, 也許過程不盡然愉快.
但在所期待的結果, 總是以社區的共同幸福為優先目標!
相信這也是大家的共識!
新橫濱加油!
我愛新橫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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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yclin
2011-09-23 08:37:48 IP:175.98.144.***
感謝在討論板上面, 每位住戶熱心的回應, 會在這幾天的閒暇時間去領單簽名, 把相關程序辦妥.
相信有你們的熱心參與, 社區一定能更加團結與程長, 之後就麻煩各位繼續為新橫濱一起努力,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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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玩具虎
2011-09-22 22:19:57 IP:180.218.204.***
林委員你好,既然有規定錢的使用上限,就應依規定來,而不是你說的找個兩全其美的方法,感覺就像是在鑽法律的漏洞,而你說了那麼多,是不是就像你說的,我想各位住戶都是感覺得出來,不用你一再的強調,如果你真的想要辭職,就玩真的不要說說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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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匿名
2011-09-22 15:15:30 IP:42.73.179.***
林委員你好
我是C棟住戶,如果你敢玩真的,公告+壓離職單,我馬上報名!
我也很熱心社區事務,對社區目前亂象也很有想法,不知道你願不願意讓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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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匿名
2011-09-22 13:10:49 IP:219.87.74.***
林委員~
誠心的 中肯的 建議您
寫在網頁上,想服務的人不一定會看到~
麻煩您跟主任說~貼個公告給C棟住戶,第一個報名的就頂替
跟您掛保證,立馬有人去報名。
也請您把離職單也簽好壓在主任那邊!
這樣大家就知道您是玩真的,不是喊假的~
也讓去報名頂替的,不會覺得被唬弄...
真的去報名,然後碰了一臉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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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小
2011-09-22 12:51:16 IP:202.132.19.***
有規定金錢的動用上限就應該照規定來,不能在事後說原來還有這樣的規定。管委會的委員確實很辛苦,但是非還是要分清楚,錯了就錯了,不要有一堆藉口。
不知道動用超過自己權限的金額是否有任何懲處,這個問題很嚴重,這次是19萬,下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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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匿名
2011-09-21 23:07:52 IP:122.126.111.***
理由一堆!
LED案沒照區權會決議,也沒照管委會決議去做,就是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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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匿名
2011-09-21 23:05:41 IP:122.126.111.***
回覆 yclin 於 2011-09-21 17:29:16 的發文內容: 如果各位不嫌棄我囉嗦的話, 稍做回覆本篇文章內, 四位住戶的疑問: (以下為我的個人想法和意見, 供各位住戶瞭解, 若有任何不清楚之處, 也請持續回文討論)
首先, 開會的頻率大概是2~3周一次, 時間為晚上八點開始, 大概結束時間為十點半至十二點左右. 另外, 有住戶提到欲連署罷免, 應該先連署達五分之一住戶召開臨時區權會, 然後再進行表決(上述如有錯誤請告知, 因為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 感謝) 附帶一提, 其實副主委並沒有如您所說的如此蠻橫, 當然每個人都可以有不同解讀的權利, 對於這我沒意見. 開會的當下, 有時混亂的場面希望大家先冷靜, 這也是當主席所應該盡到的職責, 若他的聲音因此大了點, 那也請直接向他反映, 相信每個人互相體諒, 能讓會議的進行更形流暢.
再者, 我參加管委會從不認為會有得到任何好處, 若是有人閒言閒語, 也只能莫可奈何, 至少我百分之百問心無愧即可. 但參加管委會, 也因此能讓我有機會多認識幾位不同的住戶, 畢竟平常能一起坐下來開講的機會真的不多.
三者, 有住戶提到換裝LED燈的決議, 其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這是我們大家的心態(包括我也在內), 都不要換其實也沒有任何不好. 但提議換裝LED能更省電的意見也是有的, 因此招標由各家廠商進行報價, 並且取最低價者進行作業. 一條法規, 幾個人看就會有幾種不同的解讀, 感應式啟動器和LED燈是否要同時安裝, 亦或是先裝LED燈, 再看各位住戶的反應, 再行決定是否安裝感應式啟動器. 又或者, 是要先安裝特定棟或是特定樓層, 先試用再看住戶的反應決定是否全面更換燈具. 我想, 這都是很難做出決定的因素, 最後才決定要撥一次全部裝妥的經費, 避免讓住戶覺得有失公允. 但是, 原來還有一條規定, 限制管委會超過十五萬則不能隨意定案, 那是否分棟安裝, 或是先安裝感應式啟動器或LED燈具, 一項一項逐月去更換. 我想, 大家應該看的出這件事沒有很完美的關鍵所在了, 所以才會演變成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因為正反兩方真的都有理由去堅持, 站在住戶的立場, 會希望工程施工一次就搞定; 但站在遵守社區條文的立場, 則希望每一筆工程開銷不能超過十五萬. 最後, 協議出兩方都勉強能接受的方案, 並且將經費壓在十五萬以內, 請各位住戶再抽空到一樓大廳看貼出來的會議紀錄即可得知.
後者, 有住戶建議, 若做的很累, 乾脆辭掉算了. 這我不是沒想過, 但您認為會有人想接手嗎? 若是有任何一位住戶想接手, 拜託請直接找社區李主任或杜秘書, 跟他說明意願, 並且指名想要當財委即可, 若沒有人肯接手, 我也會很認命的繼續把剩下的任期當完, 繼續做完俯仰無愧的一整年.
在這個社區討論版, 這兩天看了這幾個月的討論串, 發現在住戶的眼中, 管委會仍有許多做的不夠完善不夠周詳之處, 這是該虛心求教的地方. 很高興能有這個具有交流功能的網路討論網站.
如標題上面所說的, 真的衷心的希望各位住戶能一起來參與每次的管委會會議, 藉由參加會議, 不但能多認識不同的住戶, 也更能發揮互相勉勵互相提議的效果, 在下覺得既然有緣能住在同一個社區, 大家的目標也是相同的, 只是表達的方式不同, 難免有所摩擦, 相信這一定會隨著時間而慢慢拉近每個住戶的距離, 最終必能克服.
最後, 但也是最重要的, 再次誠心邀請全體住戶撥出寶貴的空檔, 踏進B棟1F會議室共襄盛舉!
| 講太多!~住戶眼睛沒瞎!
已經有人準備好要遞補你的位置了,就等你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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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yclin
2011-09-21 17:29:16 IP:175.98.144.***
如果各位不嫌棄我囉嗦的話, 稍做回覆本篇文章內, 四位住戶的疑問: (以下為我的個人想法和意見, 供各位住戶瞭解, 若有任何不清楚之處, 也請持續回文討論)
首先, 開會的頻率大概是2~3周一次, 時間為晚上八點開始, 大概結束時間為十點半至十二點左右. 另外, 有住戶提到欲連署罷免, 應該先連署達五分之一住戶召開臨時區權會, 然後再進行表決(上述如有錯誤請告知, 因為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 感謝) 附帶一提, 其實副主委並沒有如您所說的如此蠻橫, 當然每個人都可以有不同解讀的權利, 對於這我沒意見. 開會的當下, 有時混亂的場面希望大家先冷靜, 這也是當主席所應該盡到的職責, 若他的聲音因此大了點, 那也請直接向他反映, 相信每個人互相體諒, 能讓會議的進行更形流暢.
再者, 我參加管委會從不認為會有得到任何好處, 若是有人閒言閒語, 也只能莫可奈何, 至少我百分之百問心無愧即可. 但參加管委會, 也因此能讓我有機會多認識幾位不同的住戶, 畢竟平常能一起坐下來開講的機會真的不多.
三者, 有住戶提到換裝LED燈的決議, 其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這是我們大家的心態(包括我也在內), 都不要換其實也沒有任何不好. 但提議換裝LED能更省電的意見也是有的, 因此招標由各家廠商進行報價, 並且取最低價者進行作業. 一條法規, 幾個人看就會有幾種不同的解讀, 感應式啟動器和LED燈是否要同時安裝, 亦或是先裝LED燈, 再看各位住戶的反應, 再行決定是否安裝感應式啟動器. 又或者, 是要先安裝特定棟或是特定樓層, 先試用再看住戶的反應決定是否全面更換燈具. 我想, 這都是很難做出決定的因素, 最後才決定要撥一次全部裝妥的經費, 避免讓住戶覺得有失公允. 但是, 原來還有一條規定, 限制管委會超過十五萬則不能隨意定案, 那是否分棟安裝, 或是先安裝感應式啟動器或LED燈具, 一項一項逐月去更換. 我想, 大家應該看的出這件事沒有很完美的關鍵所在了, 所以才會演變成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因為正反兩方真的都有理由去堅持, 站在住戶的立場, 會希望工程施工一次就搞定; 但站在遵守社區條文的立場, 則希望每一筆工程開銷不能超過十五萬. 最後, 協議出兩方都勉強能接受的方案, 並且將經費壓在十五萬以內, 請各位住戶再抽空到一樓大廳看貼出來的會議紀錄即可得知.
後者, 有住戶建議, 若做的很累, 乾脆辭掉算了. 這我不是沒想過, 但您認為會有人想接手嗎? 若是有任何一位住戶想接手, 拜託請直接找社區李主任或杜秘書, 跟他說明意願, 並且指名想要當財委即可, 若沒有人肯接手, 我也會很認命的繼續把剩下的任期當完, 繼續做完俯仰無愧的一整年.
在這個社區討論版, 這兩天看了這幾個月的討論串, 發現在住戶的眼中, 管委會仍有許多做的不夠完善不夠周詳之處, 這是該虛心求教的地方. 很高興能有這個具有交流功能的網路討論網站.
如標題上面所說的, 真的衷心的希望各位住戶能一起來參與每次的管委會會議, 藉由參加會議, 不但能多認識不同的住戶, 也更能發揮互相勉勵互相提議的效果, 在下覺得既然有緣能住在同一個社區, 大家的目標也是相同的, 只是表達的方式不同, 難免有所摩擦, 相信這一定會隨著時間而慢慢拉近每個住戶的距離, 最終必能克服.
最後, 但也是最重要的, 再次誠心邀請全體住戶撥出寶貴的空檔, 踏進B棟1F會議室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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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匿名
2011-09-21 12:47:26 IP:59.124.106.***
回覆 yclin 於 2011-09-20 17:07:17 的發文內容: 請各位有志於為本社區盡一份心力的住戶們, 一起去參與吧!
如果有人認為目前管委做不好, 請記得替大家記錄下來, 才不會下次又高票當選; 如果有做的好的管委, 也拜託替大家標記出來, 或許經過這樣幾屆的汰換掏選, 一定能遴選出更具有公信力的管委會成員!
畢竟這屆管委會的組成, 大都是沒人要當而不得不當的, 相信有看過區權會投票結果的人都很清楚, 兩三票就當選, 要不然就是很衰的被遞補趕鴨子上架, 白天很累每隔半個多月還要開馬拉松直達通宵的管委會, 相信真心想要為社區服務的人, 應該不至於連兩三票都拉不到吧?
By當的很無力的管委成員之一 | 林委員 無力可以 效法 安全委員辭職啊~
辭職單 就在管理中心~
既然是無給職,你要辭職沒人會講你的!
另外
副主委 大家都知道你有在看板上的文章
拜託你也搞清楚狀況~
還敢大聲嚷說你情治單位
利用 軍方教你的專業
退休老人家 還想搞特務
這叫侵犯他人隱私權
這種事情你可以繼續大聲說
|
回應者:匿名
2011-09-21 09:49:45 IP:61.219.36.***
回覆 匿名 於 2011-09-21 09:17:52 的發文內容: "Lin"這個姓的委員很好猜阿~
委員你好如果幹得那麼累那就辭一辭吧,! | 林 委員??
就是那個自稱"總經理"的財委嗎?
就是上次開會討論嘉陽保全是否續聘,結果財委第一次來就同意讓陳主任續留,結果游sir直接問他:你都不知道事情內容,如何同意陳主任續留?
財委說:因為我相信副主委的為人處事,所以他同意我就同意。
財委還說:我幹到總經理還沒看過開會下面的人質疑主席的。
那我要另外好好請教了~
社區梯廳LED燈的工程費19萬,明明就是違法,為何讓它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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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匿名
2011-09-21 09:17:52 IP:111.81.138.***
"Lin"這個姓的委員很好猜阿~
委員你好如果幹得那麼累那就辭一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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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匿名
2011-09-21 08:57:52 IP:61.219.36.***
請教您是哪位委員?
昨天管委會議中,A棟工務安全委員(張爸)已經被管委會的違法決議氣到辭職了,好的委員已經放棄努力,一堆違法的決議全都是副主委和主委在亂搞,副主委在會議上說他所有的決議都有跟主委商量,是真是假不得而知,反正都是違法。
現在唯一反對黨已經走了,管委會現在應該更開心的繼續亂搞!
您也是委員應該在會議上以公正客觀的角度議事提出意見討論,但是我看到的聽到的只有張爸一個人提出正義之聲,為何開會現場都無委員聲援他,這讓我們很不以為然!
另外,會中副主委還語帶威脅說,他以前是情治單位的,他已經調查出來打電話去區公所民政科的住戶是誰了,連報密電話他都知道~~他在公開場合講這樣是算什麼??他以為他是東廠錦衣衛嗎??他以為這樣住戶就會怕他嗎??~真是噁心!!這就是我們選出來的委員!
第二屆開會一個月才開一次,而且也才開不到11點,之前第一屆委員在公設點交的時候,半個月開一次會,每次不是假日開整天不然就是晚上開到半夜一點,我們在旁邊看的住戶都覺得可怕,第二屆也有好幾個委員是到處拜票主動要來當管委的(例如:兩車停一位委員、副主委、環保洪委員...等),如果開會才開這樣一點時間就喊累真的說不過去,況且您們開會根本就是一個人在唱獨角戲,話超多超囉唆的也沒看到任何一件議案進行討論表決,我覺得真的是太誇張了,第二屆上任也才三個月就桶出一大堆樓子(違反區權會決議、LED燈標工程...),根本是瀆職,我真不敢想像再這樣讓他們繼續管9個月,新橫濱社區都不知道變成哪樣了!?
如果可以,大家應該挺身而出,連署罷免第二屆委員,全部重新選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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