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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7 18:02:54 IP:218.166.111.***
大廈走廊擺鞋櫃 判決要拆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北縣報導】 2010.12.23 03:03 am
家門口擺個鞋櫃,有關係嗎?當然有。林姓婦人在家門口電梯走廊擺了兩個鞋櫃,引起隔壁鄰居不滿,溝通無效後告上法院,板橋地院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判決林婦敗訴,必須將鞋櫃拆除。
合議庭在判決書中還強調,如果日後大樓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住戶可以在走廊擺設鞋櫃或放置物品,「也屬於違反規定,當然無效」;換句話說,不能擺就是不能擺,就算住戶大會決議也無效。
國內住宅大樓林立,住戶利用電梯走廊等空地,擺放自家鞋櫃相當常見,住在永和市安樂路一處住宅大樓十四樓的林姓婦人,十多年來都在大門到電梯間的走廊,擺放自家鞋櫃,最近又增設一個固定櫃子。
而住隔壁的黃姓婦人認為,這兩個櫃子不僅有礙觀瞻,因緊鄰消防栓恐有礙公共安全,她曾找大樓管委會、里長協調無效,向永和調解會申請調解也未獲對方回應,才會提出排除侵害之訴。
但林姓婦人指出,大樓管委會從未禁止走廊不得放櫃子,也從未有住戶提出異議,而且她的房子位於走廊盡頭,不會影響其他住戶,十多年來都如此,隔壁的黃姓婦人才剛從美國搬回來,竟然為此興訟。
法官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不得在開放空間堆放雜物,經勘驗現場兩個櫃子占地分別為0.08平方公尺及0.35平方公尺,確實有占用情況,因此判決林姓婦人敗訴,得自行拆除這兩個櫃子。
【2010/12/23 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