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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交易新制 約束灌虛坪
發起人 艷陽天      2009-09-04 09:50:21 IP:59.124.210.***
這個預計年底就開始實施了~不知道我們可不可以拿回被虛灌坪數的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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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交易新制 約束灌虛坪
更新日期:2009/09/04 02:59 王莫昀/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王莫昀/台北報導】
預售屋巿場交易制度,將出現重大的變革!內政部擬修正預售屋契約範本,要求建商對主建物、附屬建物,以及公共設施,依建築成本不同,區分不同價格。內政部官員說,此將大幅改善不肖建商在建案中灌入大量虛坪,牟取暴利的爭議。
這項新規定,內政部官員說,不必修法,最快今年底前實施,且依據現行土地法授權修正相關行政命令,違反規定業者,將施以罰則。
公設納銷售坪數灌水 不合理
國內建屋案,不論是樓梯間、社區大廳、地下室等公共設施,或是雨遮、花台等附屬建物,全加在一起,灌入虛坪,賣給消費者。
購屋前,民眾只能大致從業者所稱的公設比,瞭解買到的虛坪面積,直到交屋,拿到建物所有權狀,才知道買到的實際室內使用面積。
也因為如此,才會出現民眾斥資千萬購屋,卻花了二、三百萬元買了用不到的花台、屋突,或是較少使用公共設施。
內政部官員指出,現制建商把公設按比例納入銷售坪數,統一單價出售,並不合理,因為花台、梯廳等建築成本,與住家室內成本並不相同,未來將要求建商依各分項建築成本,在預售契約中載明主建物、附屬建物以及公共設施的售價,讓消費者明確了解花大錢後究竟買了些什麼。
契約範本修正 售價得看成本
內政部官員強調,雖然是修正的預售屋契約範本,但對建案交易,具有約束力。
對監察院昨日糾正內政部怠惰修法,放任建商灌虛坪,讓民眾權益受損部分,內政部主任秘書翁文德指出,接到糾正函後,將虛心檢討。未來將會考慮讓地政登記與建築法規接軌,調整建物登記的標準。
對監察院批評內政部放寬規定,以致建物公設比由民國七十年一○%左右,大幅提升至目前五○%,內政部官員頗感委曲地指出,一般集合式大樓目前公設比多在三○%上下,少有到五○%。
內政部官員指出,過去修法所考量的,不是為了放寬公設規定,而是基於避難、消防安全,或是民眾居住需求,要求建商必須增加梯間、排煙、停車位等設施。

回應者:艷陽天      2009-09-28 10:19:18 IP:59.124.210.***
預售屋面積 改有誤差就找補
更新日期:2009/09/26 04:09
〔記者林嘉琪、王亮勻/台北報導〕預售屋買賣常發生糾紛,行政院消保會二十四日通過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對預售屋交屋後常發生「面積總差在百分之一以內不必找補」漏洞,改「有誤差就找補」新規定,未來預售屋坪數縮水,建商得按比例還錢。


中華民國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光祥認為,預售時銷售面積小於房屋登記總面積,建商退費合理,總不能讓消費者吃虧,只要計算精確,建商應該可做到沒有誤差。

回應者:艷陽天      2009-09-17 15:37:38 IP:59.124.210.***



江宜樺提建物分開標價 立委:總價不會降
更新日期:2009/09/17 11:05

新任內政部長 江宜樺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內政部計畫在半年內提案修法,未來建商在售屋時,必須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公設」,分別依照建造成本清楚標示價 格。不過國民黨立委李鴻鈞則說,建商賣屋要考量成本,因此如果完成修法,建商就算壓低公設及附屬建物的價格,但也一定會提高主建物售價,最後消費者買到的 總價,依舊沒變。(程平報導)

新任內政部長江宜樺計畫修法,要嚴格規範建商必須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公設」分開依成本標價,不過國民黨立委盧嘉辰表示,現在許多建商才剛剛要從金融風暴中重新站起,政府的政策不能操之過急。

國民黨立委李鴻鈞則說,羊毛出在羊身上,建商就算降下了「附屬建物」、及「公設」的售價,但為了反應成本,最後還是會調高「主建物」的價格。

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則說,包護消費者將建物分開計價的想法他很支持,不過這應該是消保會或是公平會的主張,好像不該是由內政部長來提出。

回應者:艷陽天      2009-09-17 15:37:12 IP:59.124.106.***
遏止坪數灌水 預售屋必公佈公設價格

更新日期:2009/09/17 13:38 楊茜雯

現在的預售屋公 設比高達3、4成,為了讓消費者在買屋時,清楚自己到底花了多少錢買公設,消保會完成預售屋契約修正草案,未來建商必須依法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和公設的真 實售價全部列出來,建商擔心公設價錢見光死,影響買氣,想出適應之計,總價不變的情況下,把公設單坪價格拉低,轉嫁到主建物的每坪售價上,換句話說,房子 的每坪價格會比現在還要高。

售屋人員:「開窗戶可以看到上頭的雨遮。」
你知道光是這2個雨遮就要花你多少錢嗎?銷售人員答不出來,行政院消保會要建商得用白紙黑字寫清楚,要求現行預售屋契約書必須修正,除了現行的主建物附屬建物和公設面積比,未來還要把售價一一詳列。

以台北縣永和這間預售屋來看,總價1850萬,45坪每坪要價41萬,每天行動主建物28坪要花1148萬,不一定用不上的的附屬建物,陽台和雨遮加起來5坪竟然要205萬來買,公設12坪近500萬。

一看到自己要花5百萬買公設,看屋民眾心都涼了。看屋民眾:「那要考慮考慮了,(價格公佈)我們可以核算一下我們的預算,到底這樣買起來,是不是划算?」

公設和附屬建物的價格通通見光死,交易習慣改變,建商也有因應之計。建商行銷人員陳先生:「現在附屬建物和公設已經價值變少了,價格變少的部分,就會挪移到主建物這邊,變成由主建物翻攤(總價),(公設)降低的價錢。」

換句話說,建商要賣多少,總價不會變,擔心客戶嫌公設太貴了,只好拉高主建物的單坪售價。要如何保護消費者,消保官再出招,要求主建物的誤差值如果達到3%,買方就可以解約,希望能夠遏止建商坪數灌水的惡習。


回應者:艷陽天      2009-09-15 11:38:42 IP:59.124.210.***

房屋灌虛坪 最快年底約束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9/15 04:09"

附屬建物、公設將分別計價

〔記者林耀文、黃宣弼、林嘉琪/綜合報導〕監察院針對房屋買賣虛坪嚴重灌水問題,日前糾正內政部怠惰修法,內政部已將「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暨其應記載事項」修正案,送交行政院消保會審議,如果審議確定,就會循程序公告,由於不必修法,最快今年底就可實施。地政司土地登記科科長張燕燕表示,未來建商銷售預售屋,將把主建物、附屬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分別計價,可望使得房屋測量登記更合理化,減少買賣糾紛。

高雄建商公會昨日也召開會議,力挺當前雨遮、花台、屋簷不計入樓地板面積模式的作法,同時與中北部建築業界串聯爭取權益。

監察院本月三日糾正內政部,指內政部怠惰修法,讓國內現行買賣交易房屋虛坪比明顯增加,放任建築法規不斷放寬不計入容積項目,且地政法令也配合修正予以測量登記,造成許多附屬建物、公共設施灌入坪數計算,增加消費者負擔,這種建物登記面積多於建管執照面積的不合理現象,讓建商有「灌虛坪」機會,因此要求內政部改善。

內政部已將「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暨其應記載事項」修正案,送交行政院消保會審議,行政院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表示,消保會目前正在審議針對誤差找補、賣方廣告義務及產權轉讓等修正內容。邱惠美說,預售屋坪數問題攸關民眾一輩子住的權利,中南部縣市可能還好,但是台北都會區域寸土寸金,如果建商把每戶預售屋都少了一%的空間,整批住宅若有一百戶,建商就佔了太大便宜。對於已送到消保會的修正案,消保會每月都會有委員會議,將盡快通過以保障民眾權益。

建商派員表達意見爭取權益

內政部昨日並開會與業界溝通意見,全台各建商公會與建商公會全聯會認為事態嚴重,也紛紛派員與會表達意見,打算爭取業者應有權益。

高雄市建商公會為整合業界意見,昨日也召開法規會議,會中近三十位會員建商一致同意,由該公會彙整現行法令施行正當理由與公設分攤計算標準,向內政部提供參考意見,以維持現行作法不變。

高市建商公會法規會主委張永義表示,當前陽台登記方式,買賣雙方較無爭議,至於雨遮、屋簷與停車空間等登記問題,政府修法時也應考量綠建築設計潮流與都市景觀美化等實際需求,不應一味修法限制業者的設計創思表現。至於售價高低問題,則由市場機制決定,業者為求順銷,所謂「灌虛坪」的作法也會逐漸淘汰。

回應者:艷陽天      2009-09-04 10:50:52 IP:59.124.210.***
公設比沒搞清 花大錢住「鴿籠」

房價愈來愈貴,建商灌水的撇步愈來愈多。住商不動產企畫室主任徐佳馨建議,買房前要多打聽建商口碑,碰上經常與住戶對簿公堂的建商,民眾要小心了。

目前房屋交易是以建物登記面積計算價格,除了室內使用面積外,公共設施、附屬建物(例如陽台、雨遮等)也都會記載在所有權狀。

不過,建商將面積灌水的手法很多,例如將同一層的樓梯間面積,計入主建物的室內面積,表面上看起來公設比減少、室內坪數變大,但使用空間不如預期。也有建商將地下室的車道及車位灌給所有住戶,這對沒買車位的住戶吃虧最大。

此外,市場上也常見將陽台外推,將陽台的面積納入主建物內,讓民眾以為公設比較低。

徐佳馨說,有些建商灌水坪數,是把樑柱、雨遮都作得很大,雖然建物外觀變得有設計感,但這些根本用不到的地方,加起來不止三、四坪。如果以一坪五十萬元來算,等於兩百萬花在不能用的窗戶造型上,購屋者虧大了。

太平洋資產管理總經理張欣民說,民眾購屋若要避免高公設比,老舊公寓或透天厝是最佳選擇。五年內的新大樓,公設比普遍偏高,因為現在流行氣派寬敞大廳、健身房等設備齊全外,建築法規還規定,八樓以上還要配備兩套逃生梯。

目前大樓公設比幾乎都在三成;如果建物戶數少,分攤者少,或是近年流行的飯店式小豪宅,公設比更高於三成。

張欣民表示,屋齡十年到十五年的電梯大樓是比較經濟實惠的產品,因為當年梯廳較樸實,公設比約兩成,同樣的預算可以享受到較大的室內空間,又不用爬樓梯。

信義房屋經理蘇啟榮說,公設比高低,市場各有好惡,有的人在意屋內實際使用面積,也有人偏好有多樣休閒設施的新成屋,但價格通常也會比同區其他建案高。

投資人在買房子時,要如何分辨公設比?蘇啟榮建議,若買中古屋,只要目測室內坪數大小,看清楚房屋權狀上登記的公設坪數,即可看出大致的公設比,較不會吃虧。

業者表示,中國人置產對私有領域注意的程度遠高於公共空間,這種有效空間的計算法,可以讓人很明白地換算出「我所住的每一坪到底是多少錢」,實際衡量投資價值;現在台灣連雨遮、機房等用不到的地方,都要算進建物權狀,讓消費者莫名「買了大空間,卻住進小房裡」。

回應者:艷陽天      2009-09-04 10:36:34 IP:59.124.106.***
灌虛坪 花園大廈最嚴重

房屋公設灌水案例層出不窮,有許多「看得到卻用不著」的虛坪,例如雨遮、停車道等空間,建商一併計入總銷售面積中,平均單價看似便宜,購屋人入住後才發現買入的坪數,與實際坪數有很大的落差,尤以花園大廈產品最嚴重。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林旺根提醒,建商對於虛坪計算方式各有玄機,有許多虛坪是看得到卻用不著的,而且愈高級的住宅愈常見,尤以花園大廈虛坪比最嚴重,購屋人應提防陷阱,房子才不會愈住愈虛。

消基會指出,業者宣稱房屋面積50坪,但公設往往就先占去30%以上,再扣掉陽台、雨遮等附屬建物部份,實際能居住的面積僅剩35坪,消費者等於是花錢買到15坪的虛坪。

林旺根舉例,陽台可用於曬衣服,仍有實用性,但雨遮卻是指窗戶上可遮雨的面積,大約一米寬,有些建築物甚至沒窗戶也設雨遮或將室內屋頂的過樑也歸類為雨遮,用不到卻灌入坪數,此外,也有建商分配不當,將停車位的車道空間分配給全體住戶,對於沒買車位的住戶並不公平。

也有地下室公設面積由全體住戶平均分攤的「不當分配」法,林旺根說,應按照住戶住戶所買的樓層大小,也就是主建物面積(室內實際居住面積)的大小,按比例均分,才不會分配不均。

而這種灌虛坪的情況,以開放空間寬廣的花園大廈最嚴重,房地產業者進一步指出,另外包括休閒住宅、溫泉住宅等產品,開放空間大、全體住戶共用設施的種類眾多,常壓縮到實際居住面積,民眾購屋入住後,卻發現與實際坪數有很大的落差,若再加上管理品質不佳,甚至會加速折舊率,降低未來轉手性。


回應者:艷陽天      2009-09-04 10:34:24 IP:59.124.210.***
建商六戲法 房價膨脹五、六成
• 2009-09-04 中國時報 王莫昀/台北報導
 房價居高不下,動輒千萬,甚至逾億,但是目前購屋契約、權狀載明事項有限,特別是公設、附屬建物等虛坪計算上,民眾總是看得「霧煞煞」,稍不留神,房價可能就變相加價五、六成。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舉例說,小王以總價一千六百萬購買二七.六八坪的花園大廈,換算每坪為五七.八萬元,但由於主建物加陽台僅有十七坪,實際可使用坪數僅占總購買面積六一%,如此一來,小王真正可使用面積的房價等於暴增至每坪九四.一萬元。
 業者利用各名目,乾坤大挪移,變著戲法,提高獲利方法,大致可分為六大類:
 (一)雨遮、花台、屋突等全部面積灌入虛坪:依建築法相關規定,雨遮、陽台、梯間、機電設施等面積,只要不超過一定面積,可不計算在容積內,但有些不肖業者將雨遮、花台等數量、面積擴大,全部灌入虛坪,賣給民眾。
 (二)「小公」灌入主建物:有業者會將「小公」如樓梯間等面積登記在主建物的室內面積內,表面上看起來,公設面積會減少,室內面積增加,感覺民眾賺到,其實不然。
 (三)車位附屬空間灌水:有些建案,建商將車位以「個」為單位賣給民眾,但是卻讓社區所有住戶,分擔車道和車位附屬空間。
 (四)陽台灌水:把陽台外推,將主建物坪數納入陽台面積,讓民眾誤以為公設比較低。
 (五)車位算入主建物面積問題:購買車位時,若權狀上車位屬於公設,在估算房地產市值時,應先扣除車位坪數,計算出建物的市值,再加上單獨車位的市值,才是正確估價標準。
 (六)中庭花園魚目混珠:中庭花園大部分為法定空地,不應列入公設面積,列入公設面積計算部分,須其上方有大樓本身結構的頂蓋,像是地下室羽球場等。但許多民眾誤以為社區內的露天游泳池、中庭花園、屋頂空中花園、曬衣場與人行道等都是公設,自家公設比大些是應該的,但是這些設施其實都不屬公設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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